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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鼎沸。
马蹄声。脚步声。鼓声。
张哲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人群里,正在看热闹的人群。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大街,一队士兵正昂首阔步,缓缓通过。
前面是手持长矛的马队,马队后面是十几个腰挂白皮鼓的士兵,再后面是步兵簇拥着一辆豪华的马车。
豪华马车上,坐着一位穿着红色大氅的四十多岁贵族,方脸剑眉,英气威严。
军队前进的方向,是一条大河,确切的说是河边的码头。
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扮,上着蓝色大襟短袄,下穿黑色马尾裙,下半身的造型就像一把圆伞。摸了摸头上,好像戴着方巾。
有人搂着胳膊,回头一看,一个俏丽的小妇人正微笑地看着自己,穿着长至膝盖的紫色上衣,直领对襟小袖。
“翰子,咱们这是在哪儿?”小妇人贴在他耳边,吹气如兰。
是宁妮。
她这下可爽了,终于又回到了副本,可以和她的翰子独处,不知道她的角色是丫鬟还是夫人。
“这是个大航海时期的副本,我们可能是在塞维利亚,没准你还真能见到真正的哥伦布。”张哲翰大一玩过一款游戏叫《大航海时代》,熟知这段历史。
“嗯,我发现了,好像就是哥伦布返航的场景。现在该干什么?”
“你教我的啊,先搞清楚状况,再走走剧情,不同之处在于,咱们没必要完成任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周围的人穿的都是中世纪西班牙服饰,说的话一句都听不懂。
“非非翻译,全程翻译。”他知道非非一定在,只不过没有网络支持而已。
【这是古西班牙语,我的数据库只能翻译80%。】
“你只要翻译意思就行,不需要太精确。”
安静了几秒钟,耳边嘈杂的声音突然都变成了华语,张哲翰有一种突然回国了的感觉。
“哥伦布的船队就快到了。”
“听说他这一次到了更远的地方,是印度吗?听说那里遍地黄金啊!”
“往西走怎么能到东方?”
“听说葡萄牙的麦哲伦就是往南再往东走的,听说已经发现了印度,还带回了黄金。”
“哥伦布说地是圆的,伊莎贝拉女王相信了他,这是第三次探险了吧?”
“快看!费尔南多亲王的马车过来了!”
费尔南多亲王?如果女王是伊莎贝拉一世,那么马车里坐着的就应该是她的丈夫费迪南多二世,迪亚兹的老祖宗。
亲王的队伍往码头去,哥伦布的船队即将到来,应该是亲王亲自迎接航海家的剧情。
“非非,现在是那一年?”
【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和人类服饰语言判断,现在应该是1499年的塞维利亚,哥伦布第三次探险返航的时间。】
1499年?不正是明朝吗?这方巾马尾裙够难看的,宁妮的紫色长衫倒是挺好看,她穿什么都好看。
哥伦布第三次探险,应该是刚发现了南美洲,同一时间葡萄牙的达伽马也正好从印度返回里斯本。
副本任务说要保护这两个航海家,难道有人要杀他们?
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撞了一下,宁妮抱着他的胳膊本能一紧。
一个高大的金发男子从身边匆匆挤了过去,看样子是往码头的方向。
“让开!让开!”
一名军官带着两名士兵,分开人群,追赶金发男子。
张哲翰感觉剧情来了,拉着宁妮跟了上去。
金发男子并没有去码头,而是拐进了一个胡同。
胡同里空无一人,哥伦布返航、亲王迎接,自然是万人空巷。
金发男子发足狂奔,军官和士兵急追不舍。
张哲翰并不着急,和宁妮徐徐缀在后面,他有瞬移,随时就能一秒钟赶上。
金发男子在一个交叉路口突然停住,两旁冒出十几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
军官和两个士兵被前后堵在中间。
这军官是被引到伏击圈了啊,该帮谁呢?张哲翰念头急转。
军官穿着正装,应该是西班牙官方的军人,和亲王、哥伦布是一边的,那么金发男子就可能是杀哥伦布的人了。
“帮军官!”张哲翰低声对宁妮说,现出鱼肠剑。
金发男子现出一柄弧形军刀,十几个黑色斗篷前后合拢,军官现出一面盾牌和一柄罗马短剑,三个人背靠背举起武器准备迎战。
金发男子低喝一声,黑色斗篷一拥而上,响起一阵叮叮当当的刀剑碰撞声。
两名士兵瞬间被砍倒,军官挥舞盾牌短剑勉力支撑。
金发男子挥剑欲上,突然感觉寒光一闪,前方十几米的空中出现一片横平的光刃,光刃中悬停着密密匝匝的小剑。
“嘭嘭嘭”几声弓弦响,一人喝道:“破!”
光刃平斩,密密匝匝的小剑激射而出。
鱼肠剑,飞幕!
金发男子本能地挥剑格挡,同时打出一片冰墙护在前面,向后急掠。
一片惨嚎,包围军官的黑斗篷全部倒下,只剩下军官孤零零站着。
射向金发男的三柄小剑,一柄被格开,两柄钉在冰墙上,金发男子瞬间消失。
嚎叫声渐息,张哲翰收回鱼肠剑,缓步走向军官。
宁妮在前面平端小弩,不断对地上的杀手补箭。
“谢谢。”军官收起盾牌和小剑,他说的是英语。
“你是天行者?”张哲翰早已认出了他的武器。
“你怎么看出来的?”军官并没有否认。
“你没拔腰刀。”没拔腰刀,用的是凭空现出的盾牌和短剑,这不是玩家是什么?
“二位的任务是什么?”军官不兜圈子。
“保护哥伦布。”面对的是西班牙军官,当然只能说和他有关的一半。
“太好了!我们的任务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合作。”军官很兴奋。
“你叫什么?”张哲翰问道
“我叫约翰尼,温莎家族的,来自坎特伯雷。”军官回答。
“我是张翰,无极门的。她是我的侍女。”张哲翰不太愿意让宁妮上位当夫人,趁机打压。
宁妮正在地上收拾战利品,并未在意张哲翰说的话,在荆轲刺秦王副本里,紫萝一直就是翰子的丫鬟。
“我的角色叫戈麦斯,女王卫队二队队长,负责谍报机构。”约翰尼介绍说。
“这些是什么人?”张哲翰指着地上的黑衣斗篷,有几个已经消散。
“葡萄牙人,刚才逃跑的那个是他们的头。”
“他也肯定是天行者,刚才他打出了冰墙,那把军刀也不像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器。”
“嗯,他一定还会继续刺杀行动,葡萄牙派来的杀手和间谍还有不少。”
“这次行动好像是专门针对你的?他不会傻到在亲王卫队面前刺杀哥伦布。”
“我也觉察到了,他已经发现了我的天行者身份。”
“哥伦布住在哪儿?”现在不是闲聊的时候,张哲翰开始考虑下一步剧情。
“他是意大利人,孤身一人在西班牙,住的是女王赏赐的房子,西尔皮斯街13号。”
“能否把我们安排在他附近住?”
“没问题。”
-
张哲翰并没有打算完成任务通关,他是抱着打酱油的心态来的。
哥伦布也好,达伽马也罢,死也好,活也罢,都无所谓,反正他随时可以带着宁妮润出副本。
师傅让他在副本里不要心慈手软,要尽量多杀生,是因为不通关就没有基因值奖励,只能靠杀Npc获取基因值。
长芦寺杀杜充的时候,杀了三千多人,连升三级。这一次不知道“肉”够不够多。
张哲翰狠不下心来当魔头,即便是在副本里,他也不会去滥杀无辜。
约翰尼安排的地方,就在哥伦布住宅对面的旅馆,从窗口就可以对哥伦布的房子一览无余。
这是专门供达官贵人住的套房,一间客厅,一间主人卧室,还有一间佣人房。
约翰尼一走,张哲翰就领着宁妮出了旅馆,他知道女孩子都喜欢逛街,女神也不例外。虽然她很喜欢去博物馆,但不代表她就不喜欢逛街。
果然,一上街宁妮就开始活跃起来,拉着张哲翰的手蹦蹦跳跳跟在后面,完全失去了高雅端庄的样子。
“翰子,咱们去哪儿?”宁妮声音里透着兴奋,她从来没有做过这么轻松的副本。
“先去换身衣服,再去吃好吃的。”约翰尼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袋金币,副本里的钱,不花白不花,反正也带不走。
这身明代财主的衣服穿着实在不得劲,而且太扎眼。刚才打跑的那位,搞不好正满世界找这个会飞剑的明代老财。
1499年的塞维利亚,成衣店并不多,大多需要量好尺寸订做,最后张哲翰没办法,直接买下了裁缝和女店员身上穿的衣服。
按非非的建议,他们来到了紧邻皇宫的圣十字区(barrio de Santa cruz)。
塞维利亚皇宫是欧洲最古老的皇家宫殿,混合了哥特式风格与伊斯兰风格。塞维利亚曾先后被罗马人、西哥特人和阿拉伯人侵入,皇宫原来就是一座阿拉伯城堡,到卡斯蒂亚王国才改建为皇宫。
皇宫红色狮子门的前面是气势恢宏的半圆形广场,广场周围是连续不断的摩尔风格建筑和哥特式建筑,各种酒吧、餐厅和商店点缀着周边的小巷,街边还不时会有露天的弗拉明戈舞和魔术表演。
张哲翰没想到作为西班牙饮食国粹的塔帕斯(tapas)在哥伦布时期就有了,这种一大堆小菜配雪莉酒的方式非常适合女孩子。
不会说西班牙语,张哲翰也不问非非,直接拿着菜单从上到下胡点一气,餐厅一定会把好的放在前面。
看着满满当当一桌子美食,宁妮两眼放光,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叉,不知道从何下手。幻二代女孩见到这么多好吃的都是这个表情。
“别着急,慢慢吃,有的是时间。”张哲翰笑眯眯看着手忙脚乱的女孩。
“咱们不保护那个老头了?”宁妮嘴里鼓鼓囊囊。
“那个糟老头子,长得又不帅,死了就死了呗。”
“那咱们干什么?”
“杀人越货。”
宁妮停下刀叉,瞪着大眼睛看着她的翰子。
“都是你教的啊,我是‘你们家翰子’?”张哲翰假装无奈地嘚瑟。
“翰子我爱死你了……”
人声鼎沸。
马蹄声。脚步声。鼓声。
张哲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人群里,正在看热闹的人群。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大街,一队士兵正昂首阔步,缓缓通过。
前面是手持长矛的马队,马队后面是十几个腰挂白皮鼓的士兵,再后面是步兵簇拥着一辆豪华的马车。
豪华马车上,坐着一位穿着红色大氅的四十多岁贵族,方脸剑眉,英气威严。
军队前进的方向,是一条大河,确切的说是河边的码头。
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扮,上着蓝色大襟短袄,下穿黑色马尾裙,下半身的造型就像一把圆伞。摸了摸头上,好像戴着方巾。
有人搂着胳膊,回头一看,一个俏丽的小妇人正微笑地看着自己,穿着长至膝盖的紫色上衣,直领对襟小袖。
“翰子,咱们这是在哪儿?”小妇人贴在他耳边,吹气如兰。
是宁妮。
她这下可爽了,终于又回到了副本,可以和她的翰子独处,不知道她的角色是丫鬟还是夫人。
“这是个大航海时期的副本,我们可能是在塞维利亚,没准你还真能见到真正的哥伦布。”张哲翰大一玩过一款游戏叫《大航海时代》,熟知这段历史。
“嗯,我发现了,好像就是哥伦布返航的场景。现在该干什么?”
“你教我的啊,先搞清楚状况,再走走剧情,不同之处在于,咱们没必要完成任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周围的人穿的都是中世纪西班牙服饰,说的话一句都听不懂。
“非非翻译,全程翻译。”他知道非非一定在,只不过没有网络支持而已。
【这是古西班牙语,我的数据库只能翻译80%。】
“你只要翻译意思就行,不需要太精确。”
安静了几秒钟,耳边嘈杂的声音突然都变成了华语,张哲翰有一种突然回国了的感觉。
“哥伦布的船队就快到了。”
“听说他这一次到了更远的地方,是印度吗?听说那里遍地黄金啊!”
“往西走怎么能到东方?”
“听说葡萄牙的麦哲伦就是往南再往东走的,听说已经发现了印度,还带回了黄金。”
“哥伦布说地是圆的,伊莎贝拉女王相信了他,这是第三次探险了吧?”
“快看!费尔南多亲王的马车过来了!”
费尔南多亲王?如果女王是伊莎贝拉一世,那么马车里坐着的就应该是她的丈夫费迪南多二世,迪亚兹的老祖宗。
亲王的队伍往码头去,哥伦布的船队即将到来,应该是亲王亲自迎接航海家的剧情。
“非非,现在是那一年?”
【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和人类服饰语言判断,现在应该是1499年的塞维利亚,哥伦布第三次探险返航的时间。】
1499年?不正是明朝吗?这方巾马尾裙够难看的,宁妮的紫色长衫倒是挺好看,她穿什么都好看。
哥伦布第三次探险,应该是刚发现了南美洲,同一时间葡萄牙的达伽马也正好从印度返回里斯本。
副本任务说要保护这两个航海家,难道有人要杀他们?
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撞了一下,宁妮抱着他的胳膊本能一紧。
一个高大的金发男子从身边匆匆挤了过去,看样子是往码头的方向。
“让开!让开!”
一名军官带着两名士兵,分开人群,追赶金发男子。
张哲翰感觉剧情来了,拉着宁妮跟了上去。
金发男子并没有去码头,而是拐进了一个胡同。
胡同里空无一人,哥伦布返航、亲王迎接,自然是万人空巷。
金发男子发足狂奔,军官和士兵急追不舍。
张哲翰并不着急,和宁妮徐徐缀在后面,他有瞬移,随时就能一秒钟赶上。
金发男子在一个交叉路口突然停住,两旁冒出十几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
军官和两个士兵被前后堵在中间。
这军官是被引到伏击圈了啊,该帮谁呢?张哲翰念头急转。
军官穿着正装,应该是西班牙官方的军人,和亲王、哥伦布是一边的,那么金发男子就可能是杀哥伦布的人了。
“帮军官!”张哲翰低声对宁妮说,现出鱼肠剑。
金发男子现出一柄弧形军刀,十几个黑色斗篷前后合拢,军官现出一面盾牌和一柄罗马短剑,三个人背靠背举起武器准备迎战。
金发男子低喝一声,黑色斗篷一拥而上,响起一阵叮叮当当的刀剑碰撞声。
两名士兵瞬间被砍倒,军官挥舞盾牌短剑勉力支撑。
金发男子挥剑欲上,突然感觉寒光一闪,前方十几米的空中出现一片横平的光刃,光刃中悬停着密密匝匝的小剑。
“嘭嘭嘭”几声弓弦响,一人喝道:“破!”
光刃平斩,密密匝匝的小剑激射而出。
鱼肠剑,飞幕!
金发男子本能地挥剑格挡,同时打出一片冰墙护在前面,向后急掠。
一片惨嚎,包围军官的黑斗篷全部倒下,只剩下军官孤零零站着。
射向金发男的三柄小剑,一柄被格开,两柄钉在冰墙上,金发男子瞬间消失。
嚎叫声渐息,张哲翰收回鱼肠剑,缓步走向军官。
宁妮在前面平端小弩,不断对地上的杀手补箭。
“谢谢。”军官收起盾牌和小剑,他说的是英语。
“你是天行者?”张哲翰早已认出了他的武器。
“你怎么看出来的?”军官并没有否认。
“你没拔腰刀。”没拔腰刀,用的是凭空现出的盾牌和短剑,这不是玩家是什么?
“二位的任务是什么?”军官不兜圈子。
“保护哥伦布。”面对的是西班牙军官,当然只能说和他有关的一半。
“太好了!我们的任务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合作。”军官很兴奋。
“你叫什么?”张哲翰问道
“我叫约翰尼,温莎家族的,来自坎特伯雷。”军官回答。
“我是张翰,无极门的。她是我的侍女。”张哲翰不太愿意让宁妮上位当夫人,趁机打压。
宁妮正在地上收拾战利品,并未在意张哲翰说的话,在荆轲刺秦王副本里,紫萝一直就是翰子的丫鬟。
“我的角色叫戈麦斯,女王卫队二队队长,负责谍报机构。”约翰尼介绍说。
“这些是什么人?”张哲翰指着地上的黑衣斗篷,有几个已经消散。
“葡萄牙人,刚才逃跑的那个是他们的头。”
“他也肯定是天行者,刚才他打出了冰墙,那把军刀也不像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器。”
“嗯,他一定还会继续刺杀行动,葡萄牙派来的杀手和间谍还有不少。”
“这次行动好像是专门针对你的?他不会傻到在亲王卫队面前刺杀哥伦布。”
“我也觉察到了,他已经发现了我的天行者身份。”
“哥伦布住在哪儿?”现在不是闲聊的时候,张哲翰开始考虑下一步剧情。
“他是意大利人,孤身一人在西班牙,住的是女王赏赐的房子,西尔皮斯街13号。”
“能否把我们安排在他附近住?”
“没问题。”
-
张哲翰并没有打算完成任务通关,他是抱着打酱油的心态来的。
哥伦布也好,达伽马也罢,死也好,活也罢,都无所谓,反正他随时可以带着宁妮润出副本。
师傅让他在副本里不要心慈手软,要尽量多杀生,是因为不通关就没有基因值奖励,只能靠杀Npc获取基因值。
长芦寺杀杜充的时候,杀了三千多人,连升三级。这一次不知道“肉”够不够多。
张哲翰狠不下心来当魔头,即便是在副本里,他也不会去滥杀无辜。
约翰尼安排的地方,就在哥伦布住宅对面的旅馆,从窗口就可以对哥伦布的房子一览无余。
这是专门供达官贵人住的套房,一间客厅,一间主人卧室,还有一间佣人房。
约翰尼一走,张哲翰就领着宁妮出了旅馆,他知道女孩子都喜欢逛街,女神也不例外。虽然她很喜欢去博物馆,但不代表她就不喜欢逛街。
果然,一上街宁妮就开始活跃起来,拉着张哲翰的手蹦蹦跳跳跟在后面,完全失去了高雅端庄的样子。
“翰子,咱们去哪儿?”宁妮声音里透着兴奋,她从来没有做过这么轻松的副本。
“先去换身衣服,再去吃好吃的。”约翰尼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袋金币,副本里的钱,不花白不花,反正也带不走。
这身明代财主的衣服穿着实在不得劲,而且太扎眼。刚才打跑的那位,搞不好正满世界找这个会飞剑的明代老财。
1499年的塞维利亚,成衣店并不多,大多需要量好尺寸订做,最后张哲翰没办法,直接买下了裁缝和女店员身上穿的衣服。
按非非的建议,他们来到了紧邻皇宫的圣十字区(barrio de Santa cruz)。
塞维利亚皇宫是欧洲最古老的皇家宫殿,混合了哥特式风格与伊斯兰风格。塞维利亚曾先后被罗马人、西哥特人和阿拉伯人侵入,皇宫原来就是一座阿拉伯城堡,到卡斯蒂亚王国才改建为皇宫。
皇宫红色狮子门的前面是气势恢宏的半圆形广场,广场周围是连续不断的摩尔风格建筑和哥特式建筑,各种酒吧、餐厅和商店点缀着周边的小巷,街边还不时会有露天的弗拉明戈舞和魔术表演。
张哲翰没想到作为西班牙饮食国粹的塔帕斯(tapas)在哥伦布时期就有了,这种一大堆小菜配雪莉酒的方式非常适合女孩子。
不会说西班牙语,张哲翰也不问非非,直接拿着菜单从上到下胡点一气,餐厅一定会把好的放在前面。
看着满满当当一桌子美食,宁妮两眼放光,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叉,不知道从何下手。幻二代女孩见到这么多好吃的都是这个表情。
“别着急,慢慢吃,有的是时间。”张哲翰笑眯眯看着手忙脚乱的女孩。
“咱们不保护那个老头了?”宁妮嘴里鼓鼓囊囊。
“那个糟老头子,长得又不帅,死了就死了呗。”
“那咱们干什么?”
“杀人越货。”
宁妮停下刀叉,瞪着大眼睛看着她的翰子。
“都是你教的啊,我是‘你们家翰子’?”张哲翰假装无奈地嘚瑟。
“翰子我爱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