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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山上这诨号叫‘溜溜果’的野果子,其实并不很好吃,略有些涩味,甜味不算浓郁。

    杨玉英的舌头说娇贵也娇贵,它能品出食物的真味,但说挑剔,那到不至于。

    至少这味道不算好的野果子,她闲来无事啃几个,也能吃得有滋有味。

    要是按照京城那些老饕的说法,杨玉英这就不是个合格的美食家。

    这种美食家不当挺好,生活已经够艰难,何必再提升到地狱级别的难度,真像孟以非似的,她恐怕一天都过不下去。

    杨玉英在太平山脚下安家落户,转眼已十几日时光。

    靠山屯的村民们都已经习惯山下的千金贵女满山闲逛,也习惯她一转眼一个主意,想法天马行空,让人防不胜防。

    “要说这位小姐也是真古怪,毛病忒多,我看她将来的夫家,怕是有的受了!”

    “又轮不着你去受,闲吃萝卜淡操心!”

    两个闲汉坐在山脚下的池塘边,一边抽自己卷的烟草,说是烟草,其实就是山上长的一种野草,勉强解解馋。

    离他们不远处,七八个老婆子,小媳妇叽叽喳喳地讨论谁更心灵手巧,谁编的篮子更精美些。

    两个闲汉都是村子里有名的懒汉,还是外来户,不是费,袁两个大姓,年近三十,连个媳妇都娶不到,本来年初的时候,郭强的舅母给他说了一门亲。

    对方是个寡妇,叫金姝娘,带着个闺女回娘家度日,人长得漂亮也勤快,只是带着孩子依附兄嫂,日子过得着实艰难,嫂子瞧她不顺眼的很,家里总是起口角。

    金姝娘本来不想再嫁,只想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奈何家里事多,嫂子嫌弃她是吃白饭的,思来想去,对于别人给她说亲的事,就有点犹豫。

    郭强的舅母是个口舌伶俐的,将将要把姝娘说动,要不是杨玉英忽然到来,姝娘怕是已经松口嫁了。

    结果杨玉英一来,可是为山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创造了好大一笔收入。

    不光是她喜欢吃的野果子能采摘下来,送到她那儿去换钱,还有她今天要吃鱼鲜,明天要吃野味,后天瞧见巧手姑娘们纺织的粗布很喜欢,也要采购。

    家里洗洗刷刷的活,都要请人去做。

    这位大小姐身边带着的下人侍从不老少,可都是不能做活的,养的如小姐少爷一样娇贵,粗重的活计,都要临时重新雇佣人手。

    虽说零零碎碎的,不算是长久进项,可她出手极大方,手底下的下人又多,吃穿嚼用都要从村子里现买新鲜的,一来二去,好些人都陆陆续续开始赚钱,而且赚的很是不少。

    姝娘心思灵巧,编织的背篓,背包让山下的小姐瞧中了,买了好些不说,还给了足足五百的钱,说是要买她的样子,就这一笔买卖,姝娘的腰包顿时鼓囊了不少。

    那位小姐还说,

    最近几日,那位小姐说要办什么医学学堂,教人医术,初等班里男女老少都不限,干净利落踏实认真的即可。

    唯有一点,学成后要在她指定的地处实习三年,实习期间拿一半工钱,实习期过了要是还想跟她做事,才得全部工钱。

    这一项要签入契约。

    就她出的价,别说全部,便是一半工钱都拿得烫手,让人心热。

    这年头,学个手艺有多难?

    在他们村子里,除了费,袁两个大姓的族人能过得好些,两家都有点安身立命的本事,其它人那都是赤贫的老山民。

    现如今学个手艺有多难?

    给人做学徒,那伺候师父,可比伺候亲娘老子难一百倍,不光没得钱,任打任骂,还得给师父孝敬,就这样,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去学一门技术。

    好些年了,朝廷一直在办义学,可光是县里的学生就把义学填满,哪里有名额给他们这些人?

    反正一听说山下的小姐要教人学医,山上有半大小子,半大姑娘的人家都沸腾起来。

    “还免费教人?我看,这帮傻子都要被骗去卖了,人家一点小恩小惠就被忽悠得找不着北,也不想想,天底下哪里那么多菩萨,摆出一副菩萨嘴脸的,往往都有所图谋。”

    郭强冷笑,“等吃了亏,有这帮蠢货哭的!”

    “你将来可别哭。”

    夏志明趴在窗户上,看杨玉英顶着黑眼圈伏案奋笔疾书,忍不住一笑,“医学院不是咱们说一声,就能随随便便办得起来。你们徐山长建长平书院,从开始筹备到建成,花费了足足七年。”

    杨玉英:“……我没那么大野心。”

    “我看你野心比这些还大。”

    夏志明摇摇头,“你……是不是有些内疚?”

    他们算计靠山屯里费,袁两家,可是整个靠山屯,算起来大大小小的族群也有七八个,诸姓村民到多是依靠费,袁两家讨生活。

    别看费家,袁家,说起来也是乡下山民,可他们中有读书的,有做工的,有经商的,来钱的能耐到底是有。就算是穷苦村民,例如费月妮,她家不宽裕,但也能在山脚开个茶肆,村子里没人敢捣乱。

    全因她姓费,她男人姓袁。

    其他村民也多和费、袁两家有牵连,或者为他们打工,或者有些姻亲关系,这是一群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村民。

    一旦他们做的事事发,便是她自以为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也觉得当今陛下并非滥杀之人,可这种是非祸福全凭他人定夺的事,他们如何敢心安?

    夏志明一连数日,噩梦惊醒,深觉自己虚伪又矫情,他弟弟说的话,是一点不错,自己就是个自私自利的胚子。

    杨玉英翻了个白眼。

    “乱想什么!”

    其实,她真就是话赶着话,一时没留神,夸下海口来。

    “以我的身份,不说一诺千金,但也不能刚说过的话,反过头来就反悔,先凑合着办一办。”

    杨玉英又叹了口气。

    夏志明笑道:“也并不很麻烦,虽然繁琐些,我认识几个老大夫,都赋闲在家,颐养天年了,不过身子骨还硬朗。”

    “我记得你身边也有个名医?”

    “李道长身边还养了十几个小弟子,请大家来帮帮忙,这事也不是办不了。”

    “至于需要花用的银钱……”

    杨玉英一扬眉:“咱们先走皇城司的公账?”

    夏志明:“我掏得起。”

    杨玉英耸耸肩:“说起来,你们柳国公府到现在都还没破产,真得说国公爷经营有道。”

    柳国公家里的孩子个个都是败家子。

    夏志明说起来年轻有为,学识武功都极出色,作为京城贵公子里最顶尖的那一批,给他爹带来莫大的荣耀。

    可他花钱如流水的架势,那也是相当吓人。

    真不知道,别人羡慕夏志明身上自带的荣耀光环的时候,柳国公会不会腹诽几句什么不能为外人道的东西。

    唔,好像荣耀都是别人说的,夏志明自己到有很长一段时间深受困扰——好些人都以为他是陛下的私生子,可以想象得到,夏志明幼年,做柳国公的世子做得有多揪心。

    京城贵公子无数,人人都有自己的圈子,唯独夏志明,从小优秀,可除了林官,竟没一个朋友,酒肉朋友都没有。

    直到入了长平书院,才算是得了三五挚友,有了自己的交际圈。

    开销似乎也就更大了。

    杨玉英一时想入非非,夏志明被她变幻莫测的表情逗得终于舒展开眉眼:“我没败光府里的家业,你且安心。”

    “赚钱并非难事。”

    夏志明轻笑,“你想太多了。”

    正好现在到了要花钱的时候,夏志明干脆让人把他的账册都搬出来,占了杨玉英一间屋子来盘账。

    杨玉英在桌前坐了小半日,忍不住抬头,盯着夏志明的脸,仿佛能在他脸上看出一朵花。

    “怪不得你养得起花钱没数的林官。”

    夏志明的产业真是遍布大江南北,他最大的生意是航运和海运,光是大船,他就拥有足足八艘。

    那可不是江河里走的内河船,是能漂洋过海的大船,每年出海两次,哪怕一次只要平安回来,就能赚出普通商人一辈子都赚不回来的利润。

    京城他有自己的珍宝首饰铺面,还供货给珍宝阁,有珍宝阁的份子。

    粮食和食盐生意他做过两年,后来嫌太麻烦,就不再碰,不过只那两年就赚了不老少。

    除此之外,他还是大地产商,大顺朝内,南北十余座大城内,都有他的商铺和田庄。

    杨玉英只看账目上的流水,就看得眼花缭乱,干脆推开账本瘫在椅子上笑:“林官花的那点,也算是九牛一毛了。”

    夏志明点点头,到是认真起来:“当初我学着做生意,就是跟着林官学,我们两个一直是合作伙伴,我所有的钱都有他一份,只是他身份不方便,所以一直都记在我名下而已。”

    话声一顿,两个人相视而笑。

    于秋风中,赏秋叶,坐在清雅的竹屋内,两个人都颇具仙风道骨,说的却全是铜臭味的东西,这到也有趣。

    没过几日,杨玉英的医学培训班就开张营业。

    一开始就在山道边上建了一座小竹楼,上下两层,下层做教室,上层是各类医学类书籍。

    她这培训班目前很简陋,分为全班和夜班两个形式。

    全班是正经培养大夫的。

    夜班只学一点浅显的医术,并各种护理技术,属于速成班。

    正经大夫们都还没到,杨玉英负责兼职当讲师,反正全班目前都是在打基础,学着辨识和炮制药材,学着认一认人体的经络穴位。

    至于夜班学的那点东西,也是皇城司培训时最先学的那些。

    学这个,根本用不着大夫,皇城司里随便哪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察子都能教的很好。

    学生主要是阿悟,除了阿悟外又招了六个,两男四女,其中有两个女孩年纪比较小,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还不到说亲的年纪。

    其他四个男女都是成年人。

    其中一个男的甚至已经二十七岁,他以前当过兵,后来发生意外有一条腿瘸了,只是有一点瘸,不影响走路,也不影响干活,但是他身有残缺,很多营生就有忌讳,做什么都不长久。

    现在老娘年迈,都给愁病了,干脆回到家,听说有人教医术,他正发愁未来的出路,也想让亲娘别老是操心他,就干脆报名上夜班,算是为自己谋一份保证。

    所有上夜班的学生都和杨玉英签了契约,他们学习三个月以后,考核合格就开始实习,能拿实习工资。

    杨玉英给的实习工资可不低,能抵得上寻常农户人家一家七八口的收入,生活绰绰有余。

    人家还给正经签契书,经官府的,他就是想要这份契书,这东西拿给他老娘看,比他赌咒发誓说个一千遍的好话都管用,保准他娘一看,百病全消,身体康健。

    各种真金白银砸下,小小的医学培训班也开起来,杨玉英就自然而然地在靠山屯站稳了脚跟。

    虽然人人都知道她是外来的,还是个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的千金小姐,但村民们都对她一点都不陌生,也本能地不把她当外人,对她几乎提不起多少警惕心。

    费月妮却是一日比一日焦虑,一日比一日憔悴,嘴唇龟裂,看着丈夫日日消瘦,唯有喝了杨玉英给的药才能有些力气,能正常地同她说笑,有一点原来的样子,她这心里就更是难受。

    现在好似有了希望,可她比任何时候都更绝望。

    这些日日夜夜,她冥思苦想,头发一把一把地脱落,都想不出怎样才能救她的丈夫。

    就在秋意渐浓,靠山屯那一片片的木芙蓉都盛开的时候,杨玉英的神医朋友终于到了。

    那位神医带着人在辛县待了三日,义诊只第二日,名声已辐射京城。

    说来也是巧合,那位神医到辛县的第二日,初次义诊,就遇见有一家人出殡,家里小儿子溺水夭折,还不到能正经入祖坟的年纪,当爹娘的受不了,一步一嚎哭地抬着小棺材出村子。

    正好神医义诊进村,就在村口狭路相逢。

    当时神医只看了一眼,便道:“棺材里这小孩儿还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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