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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诺诺是在……给他打鸡血。古代行军打仗之前,带兵的将领不都要有这么一段吗?说是杀贼寇,荡平虏,黄天在,佑国土。现在他和诺诺两个人落入到这陌生的世界里,这个地方像是太阳烬灭被烧焦一样散发着末日的气息,在这里他们彼此就是唯一的支柱,可能但凡少一个人另外一个就撑不下去了。世界上最孤单的事不是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看演唱会一个人旅游,而是——一个人在末日生存啊!诺诺还说要同心协力一起离开这儿……怎么越想越像是电影里男女主角的桥段,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天降反派然后英雄救美或者美救英雄了?
“路明非,回去之后记得跟恺撒要诺顿公馆的钥匙。他给你留了一辆布加迪威龙,这架布加迪威龙属于学生会的未来主席,也就是你。诺顿公馆里还留了三百瓶意大利贝尔内塞斯科酒庄产的托斯卡纳红葡萄酒,他要给你开一场庆祝会。还有,我给你留了一套Kiton的西装,尺寸是路鸣泽在某个夜里趁你睡着的时候量的,还有一本《追忆似水年华》,我知道你的qq空间里经常提到这本书。这些都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虽然比不上恺撒的布加迪威龙,但我也挑了很长时间。记得谢谢师姐。”
“好了,想想以后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就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儿。”诺诺说完这句话,把红发披在了身后,她用“蜃景”变了一个发箍把头发箍上,此时的她看上去像是一个干练的女将军,英姿飒爽。
但她突然之间眼神恍惚,绊倒在地,白色的铁丝划破了她的手掌。
“师姐……”路明非发出一声惊呼。不过他立即明白,这不是诺诺摔倒了,而是卢修斯摔倒了,诺诺在使用“侧写”。在她使用侧写时,她的身体会本能地根据环境周遭还原发生在这里的本末。他们从世界树上掉了下来,落在了这里,那在他们之前的卢修斯也一定落在了这里。
诺诺站起了身,擦了擦裤脚,她没有丝毫因为这些摩擦的小事而停下脚步,她眼神中写满了狂热。她抬头仰望,这里是一个巨大的不知名的巢穴,巢穴的顶部足有十层楼那么高。他们的脚下是枯萎的土地,他们的抬头望去是密密麻麻的白色丝线。
诺诺突然手脚并做,攀爬起了眼前的丝线。这些丝线摸上去像是坚韧的铁丝,握在她的手里直接把他手心割开了致密的血痕。路明非这时候看到了一路往上的那一排排沾着血迹的丝线。原来卢修斯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顺着这些丝线一路往上走,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
路明非用复制过来的“蜃景”把诺诺手中将要攀登的丝线变成了柔软的棉丝,再用铁为她铸造起了往上的阶梯。陷入侧写之中的人往往会身体不受控,会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扮演这片环境中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会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重现,而她的行为会和她扮演的那个人一模一样,即便那个人是生活在数千年前。
路明非也跟着诺诺在一路向上攀登。他一边攀登一边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血迹,这一路向上攀登的路程是一段血与泪的路程,每一根丝线上面都鲜血淋漓,走到最后甚至有人的皮肉组织黏在这丝线之上,那当然是卢修斯手上的皮肉组织。但他丝毫不觉得痛苦,他甚至越爬越快,肾上腺素无限地刺激着他的神经,龙血无限地强化着他的肉体,他好像是一个癫狂的殉道者。
陷入侧写中的诺诺也越爬越快。她终于撕扯开了最后一片铁丝网,她爬到了这一片巢穴的上方,她怔怔地站在那儿,许久未动。
难道是卢修斯也是站在那儿,站了这么久?路明非也拨开了最后的那片铁丝网。巢穴的正上方是一根大树的枝干,有着枝干粗糙的皮质,但那是世界树生长出来的枝干,枝干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一片大地。
路明非站在了大地之上,他顺着诺诺的视线往远处望去,他也像诺诺一样怔在了原地,因为他看见的是——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他忽然想起了卢修斯念的这首诗,因为他看见的是——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铺满了整片昏黄的大地。
世界树下结满了白色的茧,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们真的不是中了哆啦A梦的缩小镜吗?”路明非吐槽,“这世界树和茧,会不会只是大雄种了一棵草苗,草苗旁边放了一窝蚕茧?而我们因为中了缩小镜,所以身体变得还没有一只蚂蚁大……”
路明非回头看着高耸入云的世界树,世界树的表面干枯而开裂。他又看着面前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他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不像是他在做梦,而是他的脑部神经坏死,这是他登上天堂之前的极乐黄泉。
“有人。”诺诺突然说。
是的,在那漫山遍野之中有一个小小的人影。他跪拜在地,双手作揖,许久。随后,他又全身匍匐在地,双手仰起,又是长久地作揖。他这才缓缓地站起。这个时候路明非看见了他的脸,也看见了他身上的中山装,他中山装上的扣子反射出一缕耀眼的金光。
他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周而复始。他像是某位虔诚的宗教徒,他在向着他的圣地祷告,他在祈求他生命中的神回应他的诉求。
路明非怔怔地愣在原地,他说不出一句话。眼前的这一幕比他人生前二十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要震撼,他第一次看见龙的胚胎,第一次看见尼德霍格的画像,第一次看见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都没有眼前的这一幕令他震撼。
因为这个人他认识。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在纽约州的布鲁克林。
他是——林凤隆。林家早茶店的老板,林凤隆。
原来诺诺是在……给他打鸡血。古代行军打仗之前,带兵的将领不都要有这么一段吗?说是杀贼寇,荡平虏,黄天在,佑国土。现在他和诺诺两个人落入到这陌生的世界里,这个地方像是太阳烬灭被烧焦一样散发着末日的气息,在这里他们彼此就是唯一的支柱,可能但凡少一个人另外一个就撑不下去了。世界上最孤单的事不是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看演唱会一个人旅游,而是——一个人在末日生存啊!诺诺还说要同心协力一起离开这儿……怎么越想越像是电影里男女主角的桥段,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天降反派然后英雄救美或者美救英雄了?
“路明非,回去之后记得跟恺撒要诺顿公馆的钥匙。他给你留了一辆布加迪威龙,这架布加迪威龙属于学生会的未来主席,也就是你。诺顿公馆里还留了三百瓶意大利贝尔内塞斯科酒庄产的托斯卡纳红葡萄酒,他要给你开一场庆祝会。还有,我给你留了一套Kiton的西装,尺寸是路鸣泽在某个夜里趁你睡着的时候量的,还有一本《追忆似水年华》,我知道你的qq空间里经常提到这本书。这些都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虽然比不上恺撒的布加迪威龙,但我也挑了很长时间。记得谢谢师姐。”
“好了,想想以后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就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儿。”诺诺说完这句话,把红发披在了身后,她用“蜃景”变了一个发箍把头发箍上,此时的她看上去像是一个干练的女将军,英姿飒爽。
但她突然之间眼神恍惚,绊倒在地,白色的铁丝划破了她的手掌。
“师姐……”路明非发出一声惊呼。不过他立即明白,这不是诺诺摔倒了,而是卢修斯摔倒了,诺诺在使用“侧写”。在她使用侧写时,她的身体会本能地根据环境周遭还原发生在这里的本末。他们从世界树上掉了下来,落在了这里,那在他们之前的卢修斯也一定落在了这里。
诺诺站起了身,擦了擦裤脚,她没有丝毫因为这些摩擦的小事而停下脚步,她眼神中写满了狂热。她抬头仰望,这里是一个巨大的不知名的巢穴,巢穴的顶部足有十层楼那么高。他们的脚下是枯萎的土地,他们的抬头望去是密密麻麻的白色丝线。
诺诺突然手脚并做,攀爬起了眼前的丝线。这些丝线摸上去像是坚韧的铁丝,握在她的手里直接把他手心割开了致密的血痕。路明非这时候看到了一路往上的那一排排沾着血迹的丝线。原来卢修斯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顺着这些丝线一路往上走,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
路明非用复制过来的“蜃景”把诺诺手中将要攀登的丝线变成了柔软的棉丝,再用铁为她铸造起了往上的阶梯。陷入侧写之中的人往往会身体不受控,会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扮演这片环境中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会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重现,而她的行为会和她扮演的那个人一模一样,即便那个人是生活在数千年前。
路明非也跟着诺诺在一路向上攀登。他一边攀登一边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血迹,这一路向上攀登的路程是一段血与泪的路程,每一根丝线上面都鲜血淋漓,走到最后甚至有人的皮肉组织黏在这丝线之上,那当然是卢修斯手上的皮肉组织。但他丝毫不觉得痛苦,他甚至越爬越快,肾上腺素无限地刺激着他的神经,龙血无限地强化着他的肉体,他好像是一个癫狂的殉道者。
陷入侧写中的诺诺也越爬越快。她终于撕扯开了最后一片铁丝网,她爬到了这一片巢穴的上方,她怔怔地站在那儿,许久未动。
难道是卢修斯也是站在那儿,站了这么久?路明非也拨开了最后的那片铁丝网。巢穴的正上方是一根大树的枝干,有着枝干粗糙的皮质,但那是世界树生长出来的枝干,枝干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一片大地。
路明非站在了大地之上,他顺着诺诺的视线往远处望去,他也像诺诺一样怔在了原地,因为他看见的是——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他忽然想起了卢修斯念的这首诗,因为他看见的是——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铺满了整片昏黄的大地。
世界树下结满了白色的茧,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们真的不是中了哆啦A梦的缩小镜吗?”路明非吐槽,“这世界树和茧,会不会只是大雄种了一棵草苗,草苗旁边放了一窝蚕茧?而我们因为中了缩小镜,所以身体变得还没有一只蚂蚁大……”
路明非回头看着高耸入云的世界树,世界树的表面干枯而开裂。他又看着面前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他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不像是他在做梦,而是他的脑部神经坏死,这是他登上天堂之前的极乐黄泉。
“有人。”诺诺突然说。
是的,在那漫山遍野之中有一个小小的人影。他跪拜在地,双手作揖,许久。随后,他又全身匍匐在地,双手仰起,又是长久地作揖。他这才缓缓地站起。这个时候路明非看见了他的脸,也看见了他身上的中山装,他中山装上的扣子反射出一缕耀眼的金光。
他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周而复始。他像是某位虔诚的宗教徒,他在向着他的圣地祷告,他在祈求他生命中的神回应他的诉求。
路明非怔怔地愣在原地,他说不出一句话。眼前的这一幕比他人生前二十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要震撼,他第一次看见龙的胚胎,第一次看见尼德霍格的画像,第一次看见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都没有眼前的这一幕令他震撼。
因为这个人他认识。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在纽约州的布鲁克林。
他是——林凤隆。林家早茶店的老板,林凤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