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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米特法外之地,那是罪恶的渊薮,是各类罪犯与不法之徒麇集之处。
传言沸沸扬扬,甚至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据说,由于这些违法者周身散发着邪恶气息,使得这片土地仿若被诅咒一般,荒凉至极,寸草不生。这可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马米特就是一片不折不扣的不毛之地,放眼望去,不见丝毫绿意,仿佛生机在这里被完全抹杀。
烈日高悬,无情地炙烤着这片区域,滚烫的空气仿佛都在扭曲。罪犯们如令人作呕的爬虫一般,在这座小城的各个角落肆意穿梭。
这里没有象征着正常城镇的大门,只有一个破旧不堪的路标,被垃圾重重环绕。一旦跨过这个路标,便踏入了马米特那充满罪恶的领地。
“来了个新人,你们这帮混蛋!”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扯着嗓子叫嚷着,闯进了城中心的一家酒馆。他那宽阔的背上背着一根铁狼牙棒,硕大而又狰狞,透着丝丝寒意。
“哇哈哈!什么新人,我看你是又上了通缉名单,才灰溜溜地跑回来的吧。该死的,你是属三文鱼的吗?老往回跑!”酒馆里的人认出大汉后,顿时哄堂大笑,开始起哄。在马米特,嘲讽他人直至对方哑口无言、肆意地指指点点,甚至把整杯啤酒砸向对方,这些都是司空见惯、奇特又野蛮的打招呼方式。
哗啦!砰!哐当!厚实的酒杯如雨点般砸向这位“新人”的脑袋和胸口,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和流淌一地的啤酒混作一团,一片狼藉。然而,酒保却仿若司空见惯,只是微微抬了下眼,便不再理会,更没有要清理的意思。
被无数酒杯击中的彪形大汉,不但没有丝毫恼怒,反而畅快地大笑起来。他弯腰捡起地上的一块玻璃碎片,嘎吱嘎吱地嚼了起来,随后竟咽了下去。这一幕,就像在马戏团才能看到的惊险表演。
“没错!我就是三文鱼。伟大的桑克的故乡就在这儿,就在马米特!今天大家尽情喝,酒水我买单!”大汉豪迈地喊道。
“哎呀,桑克,你这次又捅了什么娄子,非得跑回来?快说说。”有人好奇地问道。
“库哈哈!我,伟大的桑克,和埃坎王国的一个贵族妞儿玩得可尽兴了。”桑克满脸得意。
“哦!是谁啊?”众人来了兴致。
“不知道,反正是某个贵族家的女孩。哼,他们还派了五个守卫来抓我,结果全被我杀了。他们也太天真了,真以为派几个普通守卫就能抓住我?还不停地派人来送死。”桑克不屑地说道。
“库哈哈,那些蠢货。”众人附和着大笑。
“是啊,我把他们打得像烂土豆一样。大概有五十个吧?打着打着,我下意识就往马米特来了,等反应过来,已经到这儿了……”桑克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酒杯豪饮。
“为桑克的大屠杀干杯!干杯!”
“干杯!欢迎回家!真高兴又见到你!”
咕噜,咕噜,咕噜!男人们纷纷举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喧闹的狂欢渐渐平息,大家都忙着喝完自己的酒。就在这时,吱呀一声,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身着破旧长袍的男孩走了进来。是金。
“嗯?”
“看样子这次真来了个新人。”桑克和其他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询问,可没人认识这个男孩。
咚,咚。金穿着破旧的靴子,每走一步都发出沉闷的声响。他神色平静,默默穿过房间,在桑克旁边坐了下来。
“一杯凉水,再上些简单的小吃。”金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朝着酒保弹了过去。
“哼。”酒保接住硬币,不屑地哼了一声,似乎对金的举动感到十分诧异。很快,整个酒馆爆发出一阵哄笑。
“呀!”
“哇,我还以为在看动作小说的主角呢。瞧瞧他,这装酷的本事真是一绝!”
“那么?你是谁呀,嗯?是个九星骑士?”
“看不出来吗?他肯定是个传奇剑客!噗!”
那些说着风凉话的男人们,脸色瞬间变得狰狞,他们狞笑着迅速站起身,将金团团围住。
“嘿,新来的小子。我,伟大的桑克,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要是你现在跪下来给大家舔脚趾,我就饶了你——呃!”桑克的话戛然而止。金抽出的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
这个彪形大汉离金太近,又毫无防备,根本来不及对金的攻击做出反应。谁能想到,这个看似青涩的男孩会如此果敢,毫不犹豫地对桑克这样的大块头下了杀手。
“咳,呃……”桑克口中溢出鲜血,随着金抽出匕首,鲜血如泉涌般喷出,他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一时间,酒馆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人说话,金只是默默地朝酒保挥了挥手,示意他把凉水和小吃端过来。
“他死了!”
“桑克死了!”
“我就知道他迟早有这一天,噗。”
很快,围着金的那些人便四散而去。他们仿佛忘记了不久前还和桑克称兄道弟,各自回到原来的桌子旁,继续喝起酒来,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在马米特,这种事再平常不过。不管他们和桑克表面上多么友好,那都只是虚假的情谊。
‘就像师父以前说的,这地方全是疯子。’金心想。他们对金感兴趣,无非是因为他看起来弱小,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竟敢如此淡定地走进这个罪犯窝点,这让他们十分好奇。
然而,金用行动回答了他们的疑问。他用匕首杀了桑克,就这样,他获得了酒馆里这些罪犯的认可。这就是马米特居民“欢迎”新人的特殊方式。
‘我好像总是欠着您的情。您在我前世今生都帮了我大忙。希望有一天我能有机会报答您,师父。’金默默在心中说道。
咔嗒。酒保把一个玻璃杯放在金的桌子上,里面是一杯凉水。
“我可没下毒。”酒保说道。
“我也知道在这儿用毒药杀人是禁忌。”金回应道。
“你年纪轻轻,对马米特却挺了解啊。是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熟悉这个地方?”酒保好奇地问。
“不关你的事。”金冷冷地回答。
叮。金朝酒保弹了一枚金币,酒保接住后,只是耸了耸肩。
“你想要什么?毒品?最近马米特流行一种玩意儿。还是你在找什么人?”酒保问道。
“后者。这枚金币够付费用了吧?”金看着酒保。
酒保用手帕擦了擦金币,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金币沉甸甸的,显然是真货。
“得看你要找的是谁。”酒保说道。
“这附近有没有叫希斯特的人?”金问道。
“没有。这一点我很确定。”酒保回答。
金咂了咂舌,有些失望。
“明白了。那把我的小吃端过来吧。如果可以的话,推荐一家今晚能住的旅店,最好没有虫子。”金说道。
‘没有虫子的地方’,在马米特,这意味着是最安全的旅店。
“那我知道一个地方。城西有一家叫月光井的旅店。马米特的头目们都住在那儿,你进去的时候别大惊小怪的。”酒保说道。
“谢谢。”金说完,吃完盘子里的粗面包和干熏肉,便离开了酒馆。
月光井旅店的氛围和酒馆截然不同。这里住着马米特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因此显得格外干净整洁,和马米特之外的普通旅店相差无几。
虽然它比不上大城市里的高档旅店,但至少,住在这里不用担心会遇到那些如野狗般行事的低级罪犯。
‘就算他是隐宫主人的情人,他也只是岑德勒家族的耻辱。这是阿尔卡罗·岑德勒在这座城里能住的唯一地方。’金心中想着。其实,他已经没必要再去地下黑市买关于阿尔卡罗的情报了。
根据岑德勒家族发给朗坎德尔家族的文件和信息,阿尔卡罗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他绝不愿意在又脏又潮的旅店里过夜。他自负傲慢,一生顺遂,没经历过什么磨难。
阿尔卡罗·岑德勒对权势之人阿谀奉承,对弱者却盛气凌人。他一心追求高档的商品和服务,沉迷于享乐,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他的长相和出身了。
他住在这座危险城市里只有一个原因,那是一个幼稚又肤浅的计划。他想重新引起隐宫主人的注意,因为她最近移情别恋,迷上了另一个情人。这就像小孩子赌气,仿佛在说‘我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你真的就不关注我了吗?’
但如果隐宫主人真的关注他,现在来到马米特查看阿尔卡罗的情况,那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机会下手了。要是主人亲自保护阿尔卡罗,就连卢娜也没办法暗杀他。
这就是岑德勒家族紧急委托朗坎德尔家族的原因。
‘现在,关于我的传言应该会在马米特传开了。比如“有个小孩一到这儿就杀了桑克,还在找一个叫希斯特的人”,这样的消息会传到每个人耳朵里。’金很清楚自己在酒馆闹事的目的。
他在低级线人聚集的酒馆制造了一场骚乱,还故意散布假消息,说自己在找希斯特,大老远就是为了这个人而来。
这个传言会在当天就传到保护阿尔卡罗的隐宫守卫耳中。金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因为那些守卫很可能会检查每一位顾客的身份。
这样一来,金就不会成为他们重点监视的目标。如果有人来暗杀阿尔卡罗,他们不会怀疑像金这样不刻意隐藏行踪、在城里大摇大摆走着的男孩。
‘到目前为止,来暗杀阿尔卡罗的都是技艺高超的雇佣兵。但我看起来这么邋遢,他们应该不会太怀疑我。’金暗自思索。
阿尔卡罗的守卫不会把注意力放在像金这样目标明确的人身上。相反,他们会对像桑克这样熟悉城市、最近无缘无故回到马米特的罪犯更加警惕。
刺客通常会努力融入当地居民,尽量不引人注目。而金却反其道而行之,以一种看似显眼却容易被人忽视的方式行动,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事实上,金的策略效果显着。白天在月光井旅店内观察金的那些人,一到晚上就明显放松了警惕。
‘看样子那三个人就是保护阿尔卡罗的隐宫守卫……他们好像是六星或者更强的实力。如果和他们正面交锋,我获胜的几率微乎其微。’金心中估量着。
如果金充分运用魔法和灵力,或许能勉强对付其中一个,但要是面对两个或更多,那根本没有胜算。
一整天过去了,阿尔卡罗一直没有露面。金推测,他应该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吃着守卫送给他的食物。
‘不可能从他的房间下手暗杀他。里面肯定随时都有其他守卫站岗。看来,只能等他出来了。’金分析着。
金回想起岑德勒家族文件中对阿尔卡罗性格的描述。
‘阿尔卡罗·岑德勒沉迷于享乐。’突然,金想起了前一天在酒馆里酒保的话。
你想要什么?毒品?最近马米特流行一种玩意儿。
金心想,很有可能阿尔卡罗正躲在房间里吸毒。
想到这里,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下楼来到了大厅。他打算喝杯冷饮,顺便和大厅里的人熟悉一下。
可当他来到大厅,却不得不强忍住内心的震惊。
“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做不到?!昨天你还做得好好的!”一个年轻人在大厅中央气急败坏地吼道。
“我做不到了。”另一个人回应道。
“该死的!再去弄点来,我告诉你!”年轻人怒不可遏。
这个正在发脾气的年轻人正是阿尔卡罗·岑德勒。金事先已经牢牢记住了他的模样,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看样子,他正因其中一个守卫不肯给他再弄毒品而大发雷霆。
‘啊……你就是个典型的卑鄙小人。’金在心里轻蔑地笑了。
马米特法外之地,那是罪恶的渊薮,是各类罪犯与不法之徒麇集之处。
传言沸沸扬扬,甚至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据说,由于这些违法者周身散发着邪恶气息,使得这片土地仿若被诅咒一般,荒凉至极,寸草不生。这可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马米特就是一片不折不扣的不毛之地,放眼望去,不见丝毫绿意,仿佛生机在这里被完全抹杀。
烈日高悬,无情地炙烤着这片区域,滚烫的空气仿佛都在扭曲。罪犯们如令人作呕的爬虫一般,在这座小城的各个角落肆意穿梭。
这里没有象征着正常城镇的大门,只有一个破旧不堪的路标,被垃圾重重环绕。一旦跨过这个路标,便踏入了马米特那充满罪恶的领地。
“来了个新人,你们这帮混蛋!”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扯着嗓子叫嚷着,闯进了城中心的一家酒馆。他那宽阔的背上背着一根铁狼牙棒,硕大而又狰狞,透着丝丝寒意。
“哇哈哈!什么新人,我看你是又上了通缉名单,才灰溜溜地跑回来的吧。该死的,你是属三文鱼的吗?老往回跑!”酒馆里的人认出大汉后,顿时哄堂大笑,开始起哄。在马米特,嘲讽他人直至对方哑口无言、肆意地指指点点,甚至把整杯啤酒砸向对方,这些都是司空见惯、奇特又野蛮的打招呼方式。
哗啦!砰!哐当!厚实的酒杯如雨点般砸向这位“新人”的脑袋和胸口,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和流淌一地的啤酒混作一团,一片狼藉。然而,酒保却仿若司空见惯,只是微微抬了下眼,便不再理会,更没有要清理的意思。
被无数酒杯击中的彪形大汉,不但没有丝毫恼怒,反而畅快地大笑起来。他弯腰捡起地上的一块玻璃碎片,嘎吱嘎吱地嚼了起来,随后竟咽了下去。这一幕,就像在马戏团才能看到的惊险表演。
“没错!我就是三文鱼。伟大的桑克的故乡就在这儿,就在马米特!今天大家尽情喝,酒水我买单!”大汉豪迈地喊道。
“哎呀,桑克,你这次又捅了什么娄子,非得跑回来?快说说。”有人好奇地问道。
“库哈哈!我,伟大的桑克,和埃坎王国的一个贵族妞儿玩得可尽兴了。”桑克满脸得意。
“哦!是谁啊?”众人来了兴致。
“不知道,反正是某个贵族家的女孩。哼,他们还派了五个守卫来抓我,结果全被我杀了。他们也太天真了,真以为派几个普通守卫就能抓住我?还不停地派人来送死。”桑克不屑地说道。
“库哈哈,那些蠢货。”众人附和着大笑。
“是啊,我把他们打得像烂土豆一样。大概有五十个吧?打着打着,我下意识就往马米特来了,等反应过来,已经到这儿了……”桑克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酒杯豪饮。
“为桑克的大屠杀干杯!干杯!”
“干杯!欢迎回家!真高兴又见到你!”
咕噜,咕噜,咕噜!男人们纷纷举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喧闹的狂欢渐渐平息,大家都忙着喝完自己的酒。就在这时,吱呀一声,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身着破旧长袍的男孩走了进来。是金。
“嗯?”
“看样子这次真来了个新人。”桑克和其他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询问,可没人认识这个男孩。
咚,咚。金穿着破旧的靴子,每走一步都发出沉闷的声响。他神色平静,默默穿过房间,在桑克旁边坐了下来。
“一杯凉水,再上些简单的小吃。”金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朝着酒保弹了过去。
“哼。”酒保接住硬币,不屑地哼了一声,似乎对金的举动感到十分诧异。很快,整个酒馆爆发出一阵哄笑。
“呀!”
“哇,我还以为在看动作小说的主角呢。瞧瞧他,这装酷的本事真是一绝!”
“那么?你是谁呀,嗯?是个九星骑士?”
“看不出来吗?他肯定是个传奇剑客!噗!”
那些说着风凉话的男人们,脸色瞬间变得狰狞,他们狞笑着迅速站起身,将金团团围住。
“嘿,新来的小子。我,伟大的桑克,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要是你现在跪下来给大家舔脚趾,我就饶了你——呃!”桑克的话戛然而止。金抽出的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
这个彪形大汉离金太近,又毫无防备,根本来不及对金的攻击做出反应。谁能想到,这个看似青涩的男孩会如此果敢,毫不犹豫地对桑克这样的大块头下了杀手。
“咳,呃……”桑克口中溢出鲜血,随着金抽出匕首,鲜血如泉涌般喷出,他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一时间,酒馆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人说话,金只是默默地朝酒保挥了挥手,示意他把凉水和小吃端过来。
“他死了!”
“桑克死了!”
“我就知道他迟早有这一天,噗。”
很快,围着金的那些人便四散而去。他们仿佛忘记了不久前还和桑克称兄道弟,各自回到原来的桌子旁,继续喝起酒来,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在马米特,这种事再平常不过。不管他们和桑克表面上多么友好,那都只是虚假的情谊。
‘就像师父以前说的,这地方全是疯子。’金心想。他们对金感兴趣,无非是因为他看起来弱小,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竟敢如此淡定地走进这个罪犯窝点,这让他们十分好奇。
然而,金用行动回答了他们的疑问。他用匕首杀了桑克,就这样,他获得了酒馆里这些罪犯的认可。这就是马米特居民“欢迎”新人的特殊方式。
‘我好像总是欠着您的情。您在我前世今生都帮了我大忙。希望有一天我能有机会报答您,师父。’金默默在心中说道。
咔嗒。酒保把一个玻璃杯放在金的桌子上,里面是一杯凉水。
“我可没下毒。”酒保说道。
“我也知道在这儿用毒药杀人是禁忌。”金回应道。
“你年纪轻轻,对马米特却挺了解啊。是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熟悉这个地方?”酒保好奇地问。
“不关你的事。”金冷冷地回答。
叮。金朝酒保弹了一枚金币,酒保接住后,只是耸了耸肩。
“你想要什么?毒品?最近马米特流行一种玩意儿。还是你在找什么人?”酒保问道。
“后者。这枚金币够付费用了吧?”金看着酒保。
酒保用手帕擦了擦金币,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金币沉甸甸的,显然是真货。
“得看你要找的是谁。”酒保说道。
“这附近有没有叫希斯特的人?”金问道。
“没有。这一点我很确定。”酒保回答。
金咂了咂舌,有些失望。
“明白了。那把我的小吃端过来吧。如果可以的话,推荐一家今晚能住的旅店,最好没有虫子。”金说道。
‘没有虫子的地方’,在马米特,这意味着是最安全的旅店。
“那我知道一个地方。城西有一家叫月光井的旅店。马米特的头目们都住在那儿,你进去的时候别大惊小怪的。”酒保说道。
“谢谢。”金说完,吃完盘子里的粗面包和干熏肉,便离开了酒馆。
月光井旅店的氛围和酒馆截然不同。这里住着马米特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因此显得格外干净整洁,和马米特之外的普通旅店相差无几。
虽然它比不上大城市里的高档旅店,但至少,住在这里不用担心会遇到那些如野狗般行事的低级罪犯。
‘就算他是隐宫主人的情人,他也只是岑德勒家族的耻辱。这是阿尔卡罗·岑德勒在这座城里能住的唯一地方。’金心中想着。其实,他已经没必要再去地下黑市买关于阿尔卡罗的情报了。
根据岑德勒家族发给朗坎德尔家族的文件和信息,阿尔卡罗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他绝不愿意在又脏又潮的旅店里过夜。他自负傲慢,一生顺遂,没经历过什么磨难。
阿尔卡罗·岑德勒对权势之人阿谀奉承,对弱者却盛气凌人。他一心追求高档的商品和服务,沉迷于享乐,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他的长相和出身了。
他住在这座危险城市里只有一个原因,那是一个幼稚又肤浅的计划。他想重新引起隐宫主人的注意,因为她最近移情别恋,迷上了另一个情人。这就像小孩子赌气,仿佛在说‘我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你真的就不关注我了吗?’
但如果隐宫主人真的关注他,现在来到马米特查看阿尔卡罗的情况,那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机会下手了。要是主人亲自保护阿尔卡罗,就连卢娜也没办法暗杀他。
这就是岑德勒家族紧急委托朗坎德尔家族的原因。
‘现在,关于我的传言应该会在马米特传开了。比如“有个小孩一到这儿就杀了桑克,还在找一个叫希斯特的人”,这样的消息会传到每个人耳朵里。’金很清楚自己在酒馆闹事的目的。
他在低级线人聚集的酒馆制造了一场骚乱,还故意散布假消息,说自己在找希斯特,大老远就是为了这个人而来。
这个传言会在当天就传到保护阿尔卡罗的隐宫守卫耳中。金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因为那些守卫很可能会检查每一位顾客的身份。
这样一来,金就不会成为他们重点监视的目标。如果有人来暗杀阿尔卡罗,他们不会怀疑像金这样不刻意隐藏行踪、在城里大摇大摆走着的男孩。
‘到目前为止,来暗杀阿尔卡罗的都是技艺高超的雇佣兵。但我看起来这么邋遢,他们应该不会太怀疑我。’金暗自思索。
阿尔卡罗的守卫不会把注意力放在像金这样目标明确的人身上。相反,他们会对像桑克这样熟悉城市、最近无缘无故回到马米特的罪犯更加警惕。
刺客通常会努力融入当地居民,尽量不引人注目。而金却反其道而行之,以一种看似显眼却容易被人忽视的方式行动,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事实上,金的策略效果显着。白天在月光井旅店内观察金的那些人,一到晚上就明显放松了警惕。
‘看样子那三个人就是保护阿尔卡罗的隐宫守卫……他们好像是六星或者更强的实力。如果和他们正面交锋,我获胜的几率微乎其微。’金心中估量着。
如果金充分运用魔法和灵力,或许能勉强对付其中一个,但要是面对两个或更多,那根本没有胜算。
一整天过去了,阿尔卡罗一直没有露面。金推测,他应该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吃着守卫送给他的食物。
‘不可能从他的房间下手暗杀他。里面肯定随时都有其他守卫站岗。看来,只能等他出来了。’金分析着。
金回想起岑德勒家族文件中对阿尔卡罗性格的描述。
‘阿尔卡罗·岑德勒沉迷于享乐。’突然,金想起了前一天在酒馆里酒保的话。
你想要什么?毒品?最近马米特流行一种玩意儿。
金心想,很有可能阿尔卡罗正躲在房间里吸毒。
想到这里,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下楼来到了大厅。他打算喝杯冷饮,顺便和大厅里的人熟悉一下。
可当他来到大厅,却不得不强忍住内心的震惊。
“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做不到?!昨天你还做得好好的!”一个年轻人在大厅中央气急败坏地吼道。
“我做不到了。”另一个人回应道。
“该死的!再去弄点来,我告诉你!”年轻人怒不可遏。
这个正在发脾气的年轻人正是阿尔卡罗·岑德勒。金事先已经牢牢记住了他的模样,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看样子,他正因其中一个守卫不肯给他再弄毒品而大发雷霆。
‘啊……你就是个典型的卑鄙小人。’金在心里轻蔑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