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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琇的感觉一时复杂起来。
她很想告诉自己,这其实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因为高桢与她相熟,又不想让丫头多事,才会托她这个外人来替他缝补棉袄的,而且这棉袄本来就是她做的,她再去补,也要省事些。他和她才多大的年纪?照岁数算,他就是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她直接连小学都还未毕业,要说他对她有什么浪漫的情愫,似乎也太早了。
不过赵琇很快又想到,在古代,十几岁的少年男女都可以结婚了,谈个恋爱有什么大不了的?高桢比她大三岁多,严格来说已经满了十三周岁,对于一些家庭来讲,这是可以说亲订婚的年纪了。他又是出身于皇室贵胄,早熟一点也不出奇,对看得顺眼的异性产生恋慕之心,更是正常得不得了。她年纪是小了些,可因为个子长得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已有十一二岁了,相貌也生得有几分秀丽,让人看着易生好感。在海上那一个月,两人在一个相对闭塞的环境里日夜相处,每天都要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吹吹海风,看看风景,也许高桢就是因为这样,对她产生了一点小想法?
赵琇把包袱重新打好,心里乱糟糟的,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高桢是个挺不错的男孩子,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那是因为这些年的际遇导致的,小时候的他,其实十分软糯可爱。赵琇扪心自问,她对高桢的印象很好,也挺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她暂时还无法给予他任何感情上的回应。
不过也许,她暂时还不需要有所回应?
赵琇看了看包袱,决定要装傻,反正她现在的身体年纪还小。离恋爱婚姻什么的还远着呢,也许几年之后,她就喜欢上他了呢?
当然也有可能少年人不定性,等到她长大了。他已经找到真正喜欢的人了。初恋嘛,有几个人的初恋是能长久的?他现在对她其实连初恋都不算呢,充其量只能算是暗恋。
一想到两辈子都没尝过恋爱的滋味,穿越后却有出身高贵还一脸酷帅的少年暗恋自己,对别人都冷冰冰,对自己却始终温柔亲切,这种感觉还真不错。
赵琇有些走神了,恍惚间闻着梅花清香,无意地看了看窗外,只见高桢正站在台阶下。与曹妈妈、烟云和烟霞说话,说的是什么却听不见。赵琇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就是烟云什么时候病好了回来当差的?她今天来时好象没见到对方。不过这个想法瞬间就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开始盯着高桢的后背看。
高桢正斜斜背对着她,双眼没有看着面前的三位女性。而是直盯着院中的一丛蜡梅瞧,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觉得他鼻梁高高的,脸颊和下巴的弧度真是好看极了,凌厉中又带着几分少年的圆润,而且身姿挺拔。腰杆挺得直直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在。
赵琇就这么盯着人家的后背犯起了花痴,幸好没人看见,但当事人不知是不是有所感觉,忽然回头望了这边一眼。赵琇慌忙收回视线,低头盯着账本看。手漫无目的地胡乱拨弄着象牙小算盘,假装没有偷看他。
她不清楚他有没有发现她的偷窥,过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再次望过去。他已经重新转过身了,正在跟曹妈妈说些什么,烟云仿佛喜极而泣。跪倒在地连磕了好几个头。
高桢似乎什么都没发现?
赵琇暗暗地松了口气,看到烟云的异常举动,注意力总算从高桢身上收回来了一些,开始猜测烟云这是怎么了。
高桢转过身,重新向正屋走来。赵琇连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等他进了东暖阁,她还冲他微笑了下:“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看见烟云姐姐好象很激动的样子。”
他刚才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知道她从窗口是可以看到他们交谈的情形的,就算装作没在紧盯着他看,也不能说完全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那显得太假了。
高桢的表情非常平淡:“没什么,她求我办一件事,我答应了帮忙。丫头已经把包袱送过来了么?”他看到她身边炕上摆的石青绸面包袱了。
“是啊。”赵琇摸了摸包袱,忽然心血来潮,“我瞧了一眼,这不是我在船上给你做的那件棉袄吗?当时离了南边,越往北走,天气越冷,我看太子和你,还有我哥哥都没带多少御寒衣物,这才利用船上的东西仓促做了几件袄,分给你们穿,其实无论是款式还是针脚,都不算好。太子到了天津就换了新衣,我哥哥到了京城家中后,也不再穿它了,你怎么……还要将它缝补起来呢?”
高桢的表情仍然非常平淡,好象这只是一件非常寻常的小事:“哦,那时穿着挺舒服的,虽然是仓促缝制,但棉花絮得厚,也很均匀,穿在身上暖和,对襟的款式也非常方便,我家常就爱穿它,因它料子结实,颜色又深,平日里写字看书,也不怕弄脏了里头的衣裳。我也曾叫丫头照着做一件新的,家常好替换着穿,可她们总爱这里绣朵花,那里绣棵草,好好的家常衣裳,非要弄个绸面,又嫌棉花絮的不够高贵,非要弄个毛皮里子,跟我想要的差太远了,还不如继续穿这一件。”
简单来说,就是广平王世子喜欢接地气的布面大棉袄,不喜欢高大上的绸面绣花皮袄!
赵琇的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她努力想从高桢的脸上看出一点他此刻的真实想法,可惜什么都看不出来,他还是那副平静如波的模样,也许他真是在说实话。此前种种猜测,完全是她想太多了!
赵琇的耳根慢慢红了起来,她有些不敢直视高桢了,连忙将视线移开:“其实这件棉袄……做工不怎么样,用料也寻常,穿着不好看,以前是没有选择。现在你不缺衣裳穿,它又磨损了,实在是配不上你的身份。反正现在天气也暖和了许多,用不着再穿棉袄了。就算缝补好了,你也用不上,等到年底,你长高了,就更加穿不着这件袄了,不如还是算了吧?”
高桢看着她通红的耳根,心里想:“莫非她猜着我让她补袄的用意了么?所以才会害羞?”嘴上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不如你再做一件新的给我得了。”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要做新袄,他广平王府有的是人手,为什么要她来做?少年。你一脸平静地对小女孩说这些容易引人误会的话,真的不要紧吗?
赵琇咬牙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难道是给人做针线的?为什么要我来替你做?”
高桢僵了一僵,心想莫非他真的太过轻慢了?她愿意给他做衣裳,那是情份。可他主动开口要她做,就是贬低了对方。他绝对没有怠慢她的意思,只能想法子弥补了。他有些沮丧地说:“妹妹若不愿意,那就算了。”
不过他的沮丧,在赵琇耳中,却仍旧是那种平淡到不带一丝感情波动的语气,仿佛她方才发的小脾气是在无理取闹一般。赵琇忽然有些泄气。其实高桢也没做错什么,完全是她自己脑补太多了,这脾气也发得毫无道理。他喜欢她做的棉袄,无涉其他,她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赵琇闷闷地道:“我也不是不愿意,不过现在才做新棉衣。做好了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你穿不上了,到了年底又不合身,不如到了秋后,我再帮你做。”
高桢心下欢喜。脸上的表情放柔和了许多:“那就谢谢赵妹妹了。”当然他还没忘记话题的初衷:“这件旧棉袄……”
赵琇摆摆手:“我既然答应了,就会替你缝好的,今晚我就回去帮你补。”
高桢的心情更好了,想起之前的好气氛,他拨了拨象牙的算盘珠子:“我们继续对账吧?”
赵琇怀疑自己从他这话的语气中听出了几分喜悦,他这时的心情很好吗?但看表情又似乎没那意思,而且心情好的话,为什么还要叫人帮忙盘账?
算了,反正都是她脑补太多。赵琇收拾心情,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账本上来。
傍晚前,赵琇告别了广平王妃钟氏与高桢,坐车回家。她前脚刚走,曹妈妈后脚就找到了高桢,向他回报行动结果:“烟云家人已经救下来了。我找了个面生的家人,装作人伢子,去钟家庄子买人,不但烟云一家,连其他的钟家旧仆都全部买了下来。除了有两人因为年老不堪或挨打后伤得太重,在今日之前已经死了,其他的人一个没少。底下人把这些人全都装了车,当着钟家庄丁的面运往南边去,说是去四川,其实是去了大兴的田庄安置。”
高桢点点头:“烦请妈妈去跟烟云说一声,安排她过两日去大兴探望家人,还要提醒她一句,往后可得一心一意侍候王妃,不许再有异心了。”
曹妈妈连忙答应下来,第二日,烟云就满怀激动地坐着马车赶往广平王府僩于大兴县的田庄,与家人相见。等到第三日,她从大兴回王府,就请求见世子,还要是单独见。
高桢不知她想要干什么,就允许她来了自己的书房,见她进门就开始磕头,便道:“感恩的话就不必多说了,只要你今后好生侍候我母妃,便是对我的报答。若你胆敢再有异心,别怪我没提醒你,你家里人可在我这里呢!”
烟云磕完了头,含泪道:“世子放心,奴婢再不敢有二心的。今日求见,是有一桩秘事要禀报世子。”她从怀里取出一封信,双手奉上:“这是奴婢的弟弟从钟家大老爷书房里盗出来的,他拜的师傅是钟大老爷亲信,侍候了十多年的笔墨,此番也没能逃过去。临死之前,他将这封信交给了奴婢的弟弟,说内里关系到钟家一件天大的秘密。奴婢的弟弟逃出来后,为了以妨万一,将信藏在家里。他被抓回钟府后,奴婢的母亲让奴婢的妹妹贴身把信藏好,才没让人在搜索家里时,将信找回去。原本奴婢家人还以为,这封信永无见天日的时候了,万万没想到世子仁厚,救了奴婢一家。奴婢家人不敢隐瞒,惟有将此信献予世子,全凭世子处置!”
高桢盯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她手中接过那封信,第一眼就认出了信封上的字,乃是颖王的字迹。他的手不由得顿了一顿。
很快,他就将信打开来看了,饶是他素来冷静,也忍不住心下一跳,然后越看越恼怒。
他将信原样封好,看向烟云:“你没看过这封信,你家人也不知道有这封信,更没有把信交过给我。”
烟云愣了愣,但随即明白了,磕了个头:“世子放心,奴婢不知道什么信不信的事,奴婢家里人更没有见过只字片语。”
高桢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看向手中的信,将它压在书案上,眉头紧皱。
赵琇的感觉一时复杂起来。
她很想告诉自己,这其实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因为高桢与她相熟,又不想让丫头多事,才会托她这个外人来替他缝补棉袄的,而且这棉袄本来就是她做的,她再去补,也要省事些。他和她才多大的年纪?照岁数算,他就是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她直接连小学都还未毕业,要说他对她有什么浪漫的情愫,似乎也太早了。
不过赵琇很快又想到,在古代,十几岁的少年男女都可以结婚了,谈个恋爱有什么大不了的?高桢比她大三岁多,严格来说已经满了十三周岁,对于一些家庭来讲,这是可以说亲订婚的年纪了。他又是出身于皇室贵胄,早熟一点也不出奇,对看得顺眼的异性产生恋慕之心,更是正常得不得了。她年纪是小了些,可因为个子长得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已有十一二岁了,相貌也生得有几分秀丽,让人看着易生好感。在海上那一个月,两人在一个相对闭塞的环境里日夜相处,每天都要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吹吹海风,看看风景,也许高桢就是因为这样,对她产生了一点小想法?
赵琇把包袱重新打好,心里乱糟糟的,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高桢是个挺不错的男孩子,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那是因为这些年的际遇导致的,小时候的他,其实十分软糯可爱。赵琇扪心自问,她对高桢的印象很好,也挺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她暂时还无法给予他任何感情上的回应。
不过也许,她暂时还不需要有所回应?
赵琇看了看包袱,决定要装傻,反正她现在的身体年纪还小。离恋爱婚姻什么的还远着呢,也许几年之后,她就喜欢上他了呢?
当然也有可能少年人不定性,等到她长大了。他已经找到真正喜欢的人了。初恋嘛,有几个人的初恋是能长久的?他现在对她其实连初恋都不算呢,充其量只能算是暗恋。
一想到两辈子都没尝过恋爱的滋味,穿越后却有出身高贵还一脸酷帅的少年暗恋自己,对别人都冷冰冰,对自己却始终温柔亲切,这种感觉还真不错。
赵琇有些走神了,恍惚间闻着梅花清香,无意地看了看窗外,只见高桢正站在台阶下。与曹妈妈、烟云和烟霞说话,说的是什么却听不见。赵琇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就是烟云什么时候病好了回来当差的?她今天来时好象没见到对方。不过这个想法瞬间就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开始盯着高桢的后背看。
高桢正斜斜背对着她,双眼没有看着面前的三位女性。而是直盯着院中的一丛蜡梅瞧,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觉得他鼻梁高高的,脸颊和下巴的弧度真是好看极了,凌厉中又带着几分少年的圆润,而且身姿挺拔。腰杆挺得直直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在。
赵琇就这么盯着人家的后背犯起了花痴,幸好没人看见,但当事人不知是不是有所感觉,忽然回头望了这边一眼。赵琇慌忙收回视线,低头盯着账本看。手漫无目的地胡乱拨弄着象牙小算盘,假装没有偷看他。
她不清楚他有没有发现她的偷窥,过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再次望过去。他已经重新转过身了,正在跟曹妈妈说些什么,烟云仿佛喜极而泣。跪倒在地连磕了好几个头。
高桢似乎什么都没发现?
赵琇暗暗地松了口气,看到烟云的异常举动,注意力总算从高桢身上收回来了一些,开始猜测烟云这是怎么了。
高桢转过身,重新向正屋走来。赵琇连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等他进了东暖阁,她还冲他微笑了下:“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看见烟云姐姐好象很激动的样子。”
他刚才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知道她从窗口是可以看到他们交谈的情形的,就算装作没在紧盯着他看,也不能说完全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那显得太假了。
高桢的表情非常平淡:“没什么,她求我办一件事,我答应了帮忙。丫头已经把包袱送过来了么?”他看到她身边炕上摆的石青绸面包袱了。
“是啊。”赵琇摸了摸包袱,忽然心血来潮,“我瞧了一眼,这不是我在船上给你做的那件棉袄吗?当时离了南边,越往北走,天气越冷,我看太子和你,还有我哥哥都没带多少御寒衣物,这才利用船上的东西仓促做了几件袄,分给你们穿,其实无论是款式还是针脚,都不算好。太子到了天津就换了新衣,我哥哥到了京城家中后,也不再穿它了,你怎么……还要将它缝补起来呢?”
高桢的表情仍然非常平淡,好象这只是一件非常寻常的小事:“哦,那时穿着挺舒服的,虽然是仓促缝制,但棉花絮得厚,也很均匀,穿在身上暖和,对襟的款式也非常方便,我家常就爱穿它,因它料子结实,颜色又深,平日里写字看书,也不怕弄脏了里头的衣裳。我也曾叫丫头照着做一件新的,家常好替换着穿,可她们总爱这里绣朵花,那里绣棵草,好好的家常衣裳,非要弄个绸面,又嫌棉花絮的不够高贵,非要弄个毛皮里子,跟我想要的差太远了,还不如继续穿这一件。”
简单来说,就是广平王世子喜欢接地气的布面大棉袄,不喜欢高大上的绸面绣花皮袄!
赵琇的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她努力想从高桢的脸上看出一点他此刻的真实想法,可惜什么都看不出来,他还是那副平静如波的模样,也许他真是在说实话。此前种种猜测,完全是她想太多了!
赵琇的耳根慢慢红了起来,她有些不敢直视高桢了,连忙将视线移开:“其实这件棉袄……做工不怎么样,用料也寻常,穿着不好看,以前是没有选择。现在你不缺衣裳穿,它又磨损了,实在是配不上你的身份。反正现在天气也暖和了许多,用不着再穿棉袄了。就算缝补好了,你也用不上,等到年底,你长高了,就更加穿不着这件袄了,不如还是算了吧?”
高桢看着她通红的耳根,心里想:“莫非她猜着我让她补袄的用意了么?所以才会害羞?”嘴上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不如你再做一件新的给我得了。”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要做新袄,他广平王府有的是人手,为什么要她来做?少年。你一脸平静地对小女孩说这些容易引人误会的话,真的不要紧吗?
赵琇咬牙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难道是给人做针线的?为什么要我来替你做?”
高桢僵了一僵,心想莫非他真的太过轻慢了?她愿意给他做衣裳,那是情份。可他主动开口要她做,就是贬低了对方。他绝对没有怠慢她的意思,只能想法子弥补了。他有些沮丧地说:“妹妹若不愿意,那就算了。”
不过他的沮丧,在赵琇耳中,却仍旧是那种平淡到不带一丝感情波动的语气,仿佛她方才发的小脾气是在无理取闹一般。赵琇忽然有些泄气。其实高桢也没做错什么,完全是她自己脑补太多了,这脾气也发得毫无道理。他喜欢她做的棉袄,无涉其他,她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赵琇闷闷地道:“我也不是不愿意,不过现在才做新棉衣。做好了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你穿不上了,到了年底又不合身,不如到了秋后,我再帮你做。”
高桢心下欢喜。脸上的表情放柔和了许多:“那就谢谢赵妹妹了。”当然他还没忘记话题的初衷:“这件旧棉袄……”
赵琇摆摆手:“我既然答应了,就会替你缝好的,今晚我就回去帮你补。”
高桢的心情更好了,想起之前的好气氛,他拨了拨象牙的算盘珠子:“我们继续对账吧?”
赵琇怀疑自己从他这话的语气中听出了几分喜悦,他这时的心情很好吗?但看表情又似乎没那意思,而且心情好的话,为什么还要叫人帮忙盘账?
算了,反正都是她脑补太多。赵琇收拾心情,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账本上来。
傍晚前,赵琇告别了广平王妃钟氏与高桢,坐车回家。她前脚刚走,曹妈妈后脚就找到了高桢,向他回报行动结果:“烟云家人已经救下来了。我找了个面生的家人,装作人伢子,去钟家庄子买人,不但烟云一家,连其他的钟家旧仆都全部买了下来。除了有两人因为年老不堪或挨打后伤得太重,在今日之前已经死了,其他的人一个没少。底下人把这些人全都装了车,当着钟家庄丁的面运往南边去,说是去四川,其实是去了大兴的田庄安置。”
高桢点点头:“烦请妈妈去跟烟云说一声,安排她过两日去大兴探望家人,还要提醒她一句,往后可得一心一意侍候王妃,不许再有异心了。”
曹妈妈连忙答应下来,第二日,烟云就满怀激动地坐着马车赶往广平王府僩于大兴县的田庄,与家人相见。等到第三日,她从大兴回王府,就请求见世子,还要是单独见。
高桢不知她想要干什么,就允许她来了自己的书房,见她进门就开始磕头,便道:“感恩的话就不必多说了,只要你今后好生侍候我母妃,便是对我的报答。若你胆敢再有异心,别怪我没提醒你,你家里人可在我这里呢!”
烟云磕完了头,含泪道:“世子放心,奴婢再不敢有二心的。今日求见,是有一桩秘事要禀报世子。”她从怀里取出一封信,双手奉上:“这是奴婢的弟弟从钟家大老爷书房里盗出来的,他拜的师傅是钟大老爷亲信,侍候了十多年的笔墨,此番也没能逃过去。临死之前,他将这封信交给了奴婢的弟弟,说内里关系到钟家一件天大的秘密。奴婢的弟弟逃出来后,为了以妨万一,将信藏在家里。他被抓回钟府后,奴婢的母亲让奴婢的妹妹贴身把信藏好,才没让人在搜索家里时,将信找回去。原本奴婢家人还以为,这封信永无见天日的时候了,万万没想到世子仁厚,救了奴婢一家。奴婢家人不敢隐瞒,惟有将此信献予世子,全凭世子处置!”
高桢盯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她手中接过那封信,第一眼就认出了信封上的字,乃是颖王的字迹。他的手不由得顿了一顿。
很快,他就将信打开来看了,饶是他素来冷静,也忍不住心下一跳,然后越看越恼怒。
他将信原样封好,看向烟云:“你没看过这封信,你家人也不知道有这封信,更没有把信交过给我。”
烟云愣了愣,但随即明白了,磕了个头:“世子放心,奴婢不知道什么信不信的事,奴婢家里人更没有见过只字片语。”
高桢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看向手中的信,将它压在书案上,眉头紧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