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七尺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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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生死不明,群贼无首,顿时心生慌乱。
见此机会,赵大宝突发奇想:“何不故意挑起争端,令孙轻、王当和黄巾军自相残杀,自己方能坐享其成;这样一来,即能趁机消耗孙轻、王当的兵力,让他俩死心踏地的投靠自己,又能一举大破黄巾军,岂不是两全其美。”
真是打的好主意,这才像赵大宝的的行事风格,给别人添堵,让别人无路可走,自己才能在装逼的路上一路狂奔。
事不宜迟,赵大宝向孙轻、王当喊话道:“你俩是降还是继续反抗。”
孙轻、王当见黄巾军大势已去,哪里还敢不知好歹,只好回应一声:“愿降。”
“好,既然如此,把城中黄巾余贼一网打尽,算你们大功一件。”这是又要忽悠他俩当炮灰了啊,跟之前忽悠裴元绍如出一辙。
可是孙轻、王当面露难色,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是他二人兵力不足啊,是以不敢轻举妄动。
黄巾余贼虽然刚刚经历了瘿陶城大败,可是仍有四五万人随张宝来到了下曲阳,然而孙轻、王当两支军加起来才一万余人,兵力悬殊太大,真要打起来,恐怕不是对手。
正在他俩左右为难,暗自寻思要不要按赵大宝的话去做的时候,城中的黄巾军可就等不及了,他们见张宝突然跳下城墙,本来就惊恐不安,冷不丁又听到这个消息,哪里还能再继续保持冷静,因此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想法,率先动手,奋起反抗,主动跟孙轻、王当军混战在一起。
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拼死一搏,方有活命的机会。
孙轻、王当只得硬着头皮还击,而赵大宝却冷眼旁观,来个坐山观虎斗。
很快,孙轻、王当抵敌不住,打开城门逃了出来,黄巾军也趁机开始突围,而赵大宝在城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马上大手一挥:“杀!”
赵云和雷公各引一军从两下里杀出,黄巾军如何挡得住赵云的冲击,顿时溃不成军,孙轻、王当也趁机引军反击。
黄巾军大败而逃,到手的功劳岂能让他跑了,四路军马穷追不舍,一路追击到临近的无极县境内,终于彻底覆灭了这股黄巾军,斩杀三万余人,俘虏一万余人,逃跑者寥寥无几。
更令赵大宝感到意外的是,赵云返回时竟然带回来十匹良马,而且鞍马齐备,跨上去就能骑的那种,另有金银各五十斤。
真是大手笔啊,金银都以斤论。
“这是怎么回事?”
赵大宝大惑不解,金银还不算有多稀奇,重点是这十匹马从哪里抓来的,之前也没见黄巾军中有这样的马啊,怎么回来时就能收缴到这种战利品呢,也太意外了吧。
“追击黄巾军到无极县时正好遇到中山客商苏双、张世平被贼围困,他俩并非歹人,我因此出手相助,把他二人解救出来,他二人因感救命之恩,特以良马及金银相赠。”赵云也不隐瞒,如实说来。
好人到哪都有好运,这个赵云还真是一个把幸运值点满的英雄,怪不得这么受人待见呢。
“难怪出手这么阔绰,原来是遇到大户人家了啊。”赵大宝也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奇遇。
也幸亏是常山赵子龙才有这种待遇吧,换个人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而且赵大宝知道,苏双、张世平这两个大客商在黄巾起义之初,曾经资助过刘备刘皇叔,助其招兵买马讨伐黄巾,想不到今日被赵云给遇上了,就是赠送的东西跟刘皇叔比起来,显得有点寒碜,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这么看来刘皇叔的名头果然比常山赵子龙大得很,而且就算加上常山赵大宝可能也不及人家一半的名声,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心塞了老铁。
但是有马总比没马强,知足吧,现在终于可以和这头小毛驴说声拜拜了。
为了庆祝这头小毛驴长期以来对自己做出的贡献,赵大宝决定杀了它吃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嘛,这可是足以媲美龙肉的存在,怎么能浪费呢,必须吃了它,也好让它永远活在自己心里。
“杀了吧,晚上庆祝一下。”赵大宝爽快的把小毛驴交给小兵去处理,然后欢天喜地的选了一匹看起来还不错的枣红马。
就是这匹马的个头比赵云的玉兰白龙驹稍矮一些,只有七尺。
八尺为龙,七尺为騋,一字之差,天壤地别。
“知足吧,至少它是红色的,算是缩小版的赤兔马吧。”赵大宝很会自我安慰。
他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骑上赤兔马了,也不求有什么奢望,所以好歹也要挑一匹跟赤兔马颜色相近的马来骑,也好满足一下虚荣心。
人生无常,何必自寻烦恼呢,得不到的东西永远都不要去惦记,关键是心累。
至于其他这些马该怎么办呢?
不着急,赵大宝早就想好了它们的归宿,刚投靠的孙轻、王当一人一匹,毕竟刚投靠,可能还未心服,得拉拢一下人心,增加一点好感,免得他们背后捅刀子。
雷公得有一匹,他可是赵大宝最重要的传令官,肯定得照顾一下啊。
而裴元绍本来就有马,所以也不用考虑给他留着了,倒是省下一匹。
其实当初裴元绍刚来投靠时,确实是想把他自己的马送给赵大宝的,但是赵大宝不想落下夺人所好的口实,所以忍了忍,没要,现在看来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至少他这个当大哥的在裴元绍心里的形象一下子变得更高大了。
此外,本来要给周仓一匹,结果周仓一拍腿:“我这俩腿,可不比它这四条腿差了多少。”
你看,他对自己的双腿挺有自信,所以又省下了一匹。
“还有我小弟夏侯兰呢,虽然不在这里,但是后方的稳定,全赖我这小弟的功劳,所以必须得给他留一匹。”赵大宝很地道,还想着小弟夏侯兰呢。
后勤保障就是他出兵在外的生命保障,所以同样功不可没。
为了表示自己这个大哥对小弟的重视,马上安排一个勤快的小兵把马送到山寨中去,下曲阳离山寨不远,快马加鞭一天时间应该就能赶到。
“这还不得把夏侯兰给感动死,有这样的小弟,值了。”
一想到夏侯兰感动到泪流满的样子,赵大宝心里就乐开了花。
这样分出去五匹马,还剩下五匹马,也不能让它们闲着,是时候组建一支职业的斥候队伍了,而这五匹马,交给斥候使用。
毕竟消息实在是太重要了,谁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谁才能及时做出反应,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一步先,方能步步先。
张宝生死不明,群贼无首,顿时心生慌乱。
见此机会,赵大宝突发奇想:“何不故意挑起争端,令孙轻、王当和黄巾军自相残杀,自己方能坐享其成;这样一来,即能趁机消耗孙轻、王当的兵力,让他俩死心踏地的投靠自己,又能一举大破黄巾军,岂不是两全其美。”
真是打的好主意,这才像赵大宝的的行事风格,给别人添堵,让别人无路可走,自己才能在装逼的路上一路狂奔。
事不宜迟,赵大宝向孙轻、王当喊话道:“你俩是降还是继续反抗。”
孙轻、王当见黄巾军大势已去,哪里还敢不知好歹,只好回应一声:“愿降。”
“好,既然如此,把城中黄巾余贼一网打尽,算你们大功一件。”这是又要忽悠他俩当炮灰了啊,跟之前忽悠裴元绍如出一辙。
可是孙轻、王当面露难色,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是他二人兵力不足啊,是以不敢轻举妄动。
黄巾余贼虽然刚刚经历了瘿陶城大败,可是仍有四五万人随张宝来到了下曲阳,然而孙轻、王当两支军加起来才一万余人,兵力悬殊太大,真要打起来,恐怕不是对手。
正在他俩左右为难,暗自寻思要不要按赵大宝的话去做的时候,城中的黄巾军可就等不及了,他们见张宝突然跳下城墙,本来就惊恐不安,冷不丁又听到这个消息,哪里还能再继续保持冷静,因此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想法,率先动手,奋起反抗,主动跟孙轻、王当军混战在一起。
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拼死一搏,方有活命的机会。
孙轻、王当只得硬着头皮还击,而赵大宝却冷眼旁观,来个坐山观虎斗。
很快,孙轻、王当抵敌不住,打开城门逃了出来,黄巾军也趁机开始突围,而赵大宝在城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马上大手一挥:“杀!”
赵云和雷公各引一军从两下里杀出,黄巾军如何挡得住赵云的冲击,顿时溃不成军,孙轻、王当也趁机引军反击。
黄巾军大败而逃,到手的功劳岂能让他跑了,四路军马穷追不舍,一路追击到临近的无极县境内,终于彻底覆灭了这股黄巾军,斩杀三万余人,俘虏一万余人,逃跑者寥寥无几。
更令赵大宝感到意外的是,赵云返回时竟然带回来十匹良马,而且鞍马齐备,跨上去就能骑的那种,另有金银各五十斤。
真是大手笔啊,金银都以斤论。
“这是怎么回事?”
赵大宝大惑不解,金银还不算有多稀奇,重点是这十匹马从哪里抓来的,之前也没见黄巾军中有这样的马啊,怎么回来时就能收缴到这种战利品呢,也太意外了吧。
“追击黄巾军到无极县时正好遇到中山客商苏双、张世平被贼围困,他俩并非歹人,我因此出手相助,把他二人解救出来,他二人因感救命之恩,特以良马及金银相赠。”赵云也不隐瞒,如实说来。
好人到哪都有好运,这个赵云还真是一个把幸运值点满的英雄,怪不得这么受人待见呢。
“难怪出手这么阔绰,原来是遇到大户人家了啊。”赵大宝也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奇遇。
也幸亏是常山赵子龙才有这种待遇吧,换个人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而且赵大宝知道,苏双、张世平这两个大客商在黄巾起义之初,曾经资助过刘备刘皇叔,助其招兵买马讨伐黄巾,想不到今日被赵云给遇上了,就是赠送的东西跟刘皇叔比起来,显得有点寒碜,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这么看来刘皇叔的名头果然比常山赵子龙大得很,而且就算加上常山赵大宝可能也不及人家一半的名声,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心塞了老铁。
但是有马总比没马强,知足吧,现在终于可以和这头小毛驴说声拜拜了。
为了庆祝这头小毛驴长期以来对自己做出的贡献,赵大宝决定杀了它吃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嘛,这可是足以媲美龙肉的存在,怎么能浪费呢,必须吃了它,也好让它永远活在自己心里。
“杀了吧,晚上庆祝一下。”赵大宝爽快的把小毛驴交给小兵去处理,然后欢天喜地的选了一匹看起来还不错的枣红马。
就是这匹马的个头比赵云的玉兰白龙驹稍矮一些,只有七尺。
八尺为龙,七尺为騋,一字之差,天壤地别。
“知足吧,至少它是红色的,算是缩小版的赤兔马吧。”赵大宝很会自我安慰。
他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骑上赤兔马了,也不求有什么奢望,所以好歹也要挑一匹跟赤兔马颜色相近的马来骑,也好满足一下虚荣心。
人生无常,何必自寻烦恼呢,得不到的东西永远都不要去惦记,关键是心累。
至于其他这些马该怎么办呢?
不着急,赵大宝早就想好了它们的归宿,刚投靠的孙轻、王当一人一匹,毕竟刚投靠,可能还未心服,得拉拢一下人心,增加一点好感,免得他们背后捅刀子。
雷公得有一匹,他可是赵大宝最重要的传令官,肯定得照顾一下啊。
而裴元绍本来就有马,所以也不用考虑给他留着了,倒是省下一匹。
其实当初裴元绍刚来投靠时,确实是想把他自己的马送给赵大宝的,但是赵大宝不想落下夺人所好的口实,所以忍了忍,没要,现在看来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至少他这个当大哥的在裴元绍心里的形象一下子变得更高大了。
此外,本来要给周仓一匹,结果周仓一拍腿:“我这俩腿,可不比它这四条腿差了多少。”
你看,他对自己的双腿挺有自信,所以又省下了一匹。
“还有我小弟夏侯兰呢,虽然不在这里,但是后方的稳定,全赖我这小弟的功劳,所以必须得给他留一匹。”赵大宝很地道,还想着小弟夏侯兰呢。
后勤保障就是他出兵在外的生命保障,所以同样功不可没。
为了表示自己这个大哥对小弟的重视,马上安排一个勤快的小兵把马送到山寨中去,下曲阳离山寨不远,快马加鞭一天时间应该就能赶到。
“这还不得把夏侯兰给感动死,有这样的小弟,值了。”
一想到夏侯兰感动到泪流满的样子,赵大宝心里就乐开了花。
这样分出去五匹马,还剩下五匹马,也不能让它们闲着,是时候组建一支职业的斥候队伍了,而这五匹马,交给斥候使用。
毕竟消息实在是太重要了,谁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谁才能及时做出反应,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一步先,方能步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