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贼兵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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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敌了!”
经过短暂的交锋,赵大宝发出了一声无奈的感慨,直到此时他才醒悟,自己以前实在是太小看山贼了,也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才造成了今日的困境。
就眼前这种形势,赵大宝一时之间是别想突围出去了。
因为这群混合型山贼的作战能力明显高于之前遇到的所有普通山贼,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比普通山贼更丰富,甚至好多人都穿着皮甲,手里拿的刀枪也比普通山贼的更锋利。
“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历?”
赵大宝也不禁感到疑惑,还从来没见过有山贼穿皮甲呢,难道是从官府里偷来的吗?
平民百姓家里肯定没这玩意,私藏甲胄可是死罪,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些人之前属于黄巾军,肯定都参与了攻打州郡官府的行动,然后从兵器库里抢来了这些皮甲和精良的武器,现在又出于某种原因脱离了黄巾军的掌控,跑来这里当起了山贼。
黄巾军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刚开始时确实锐不可挡,官吏望风而逃,不敢应战,但是等张角病死后就不行了,缺乏统一指挥,又各自为战,互不照应,被朝廷抓住机会各个击破,最终一败涂地。
所以赵大宝丝毫没把黄巾军放在眼里,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跟普通的山贼一个水平,随便打打就完事了,一击即溃,毫无斗志可言。
而普通山贼又是什么水平呢?
在赵云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好吧。
每次遇到山贼,山贼头目几乎都是被赵云一击必杀,干净利落,从未失过手;头目一死,其他山贼更是吓的不敢还手,纷纷投降。
所以在招降山贼这件事上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阻力,实在是太轻松了,也正因为此,才给赵大宝造成了一种错觉,小兵就是用来撑场面、壮声势的,打架只靠赵子龙一个人就够了,所以养再多的兵也是无用,养兵不如养赵云。
这也就导致赵大宝虽然挑选了五百名精壮之士编入队伍,可是这些人从来没有真正动手杀过贼,每次出战,都是赵云一个人就解决了,根本轮不到他们上场。
白影一闪,贼首落地;招降余党,战斗结束;回村复命,完事大吉;一整套工序下来,丝毫没有小兵什么事,纯粹站在后面看戏的,甚至让他们也有种错觉:“我们是不是不该来,完全就是摆设啊。”
所以赵云的本事越来越娴熟,可是这些小兵的能力却没有丝毫进步,反而好像还退步了,这不是扯吗?就这样的兵,还怎么能称之为精兵?这要是传出去岂不是叫人笑掉大牙吗?
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因为轻视山贼的关系,赵大宝的这五百精兵,甚至都没有装备精良的武器,到现在都还用着从普通山贼手里抢来的破铜烂铁,缺口的卷刃的甚至还有拿砍柴刀的,也不嫌寒碜。
穿着上更是随意,别说是皮甲了,整个队伍连一面像样的盾牌都没有,也没有弓弩,只有几张普通的猎弓,射个野鸡野兔可能还行,想射死个人,纯粹就是笑话。
之前赵大宝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按他的意思就是,杀鸡焉用牛刀,随便拿个刀枪甚至拿根木棍都能打得山贼找不着北,何况还有赵子龙,像他那样全副武装一本正经的去打山贼,确实有点过分了,简直就像是高射炮打蚊子啊,赢得没有技术含量。
都说骄兵必败,现在赵大宝终于自食恶果了。
武器装备不及山贼,人数完全不占优势,所谓的精兵又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从上到下完完全全的废柴一根,就算浑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本事再大,一帮人拖他后腿,他也无能为力啊,完全带不动啊。
眼瞅着受伤的兄弟越来越多,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死人,可是队伍士气低落,早已变得不堪一击,再这么下去,早晚要全军覆没,赵大宝后悔不迭,心里一直暗骂自己真是没用,是自己一手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但现在他是带头大哥,又不敢表现的太怂,只要他稍一松懈,必定马上溃败,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住。
“兄弟们撑住,我二弟赵子龙孤身一人,与贼厮杀,尚且不放弃,我赵大宝又岂能轻易放弃,也绝不会抛弃你们任何一个人独自逃走;所以你们都给我咬紧牙关撑住喽,只要还没死,就给我撑住,我赵氏兄弟二人与你们同生共死,何惧之有。”
到目前为止,赵子龙已经在贼群中来来回回杀了三进三出了,赵大宝想要逃走,早就跟赵云同乘一匹马远走高飞了,何必还要留在这里陪这些小兵送死,莫不是吃饱撑的。
其实这就是赵大宝的高明之处,俗话说风险越高,回报越丰厚,而现在这种性命攸关的紧急时刻绝对就是收买人心的最佳时刻。
赵大宝动动嘴,赵子龙跑断腿,所以只要赵子龙还在,就一定有办法能逃出去,赵大宝对他充满了信心。
果然,就在赵大宝给弟兄们鼓劲的时候,赵云又从远处杀了回来,士卒赶紧让出一条通道,赵云径直进入阵中,一路来到赵大宝面前,单膝跪地,双手一抱拳,说道:“大哥,贼兵势大,并无退意,唯今之计,只有先去斩杀贼兵首领了,首领一死,其他人必然作鸟兽散。”
这时的赵云,早已血染征袍透甲红,连玉兰白龙驹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简直像汗血宝马一样,这是英雄的颜色,连这匹马都比赵大宝强。
“兄弟,让你受累了,大哥心里有愧啊。”
在全副武装的贼兵的重重包围中还能杀个三进三出的,大概只有浑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能做到这件事吧,反正赵大宝没有这个本事。
都是吃一样的饭菜长大的孩子,人家赵子龙怎么就长得这么壮实呢,还能练就一身超强的武艺,冲锋陷阵无所畏惧,再反观赵大宝,比赵云多吃了一年的饭,不仅长得这么瘦小,而且什么本事都没有学会,还要靠别人来保护,真是糟蹋粮食啊。
赵大宝看着略显疲惫的赵子龙,鼻子一酸,感动的想哭,双手扶起他,轻轻抱了抱。
“大哥休说气馁的话,贼兵不足为惧,且稍等片刻,我这就去杀了他们的首领;咱们一块来的,必然要一块回去,我赵子龙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
这哥俩都是一个脾气,老实的过分,就是赵云是真有本事,而赵大宝只会吹大气,不在一个层次,但他俩默契度极高,配合的天衣无缝,这场戏真是做足了内心感情,也赚足了现场观众的眼泪,一帮小弟全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轻敌了!”
经过短暂的交锋,赵大宝发出了一声无奈的感慨,直到此时他才醒悟,自己以前实在是太小看山贼了,也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才造成了今日的困境。
就眼前这种形势,赵大宝一时之间是别想突围出去了。
因为这群混合型山贼的作战能力明显高于之前遇到的所有普通山贼,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比普通山贼更丰富,甚至好多人都穿着皮甲,手里拿的刀枪也比普通山贼的更锋利。
“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历?”
赵大宝也不禁感到疑惑,还从来没见过有山贼穿皮甲呢,难道是从官府里偷来的吗?
平民百姓家里肯定没这玩意,私藏甲胄可是死罪,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些人之前属于黄巾军,肯定都参与了攻打州郡官府的行动,然后从兵器库里抢来了这些皮甲和精良的武器,现在又出于某种原因脱离了黄巾军的掌控,跑来这里当起了山贼。
黄巾军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刚开始时确实锐不可挡,官吏望风而逃,不敢应战,但是等张角病死后就不行了,缺乏统一指挥,又各自为战,互不照应,被朝廷抓住机会各个击破,最终一败涂地。
所以赵大宝丝毫没把黄巾军放在眼里,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跟普通的山贼一个水平,随便打打就完事了,一击即溃,毫无斗志可言。
而普通山贼又是什么水平呢?
在赵云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好吧。
每次遇到山贼,山贼头目几乎都是被赵云一击必杀,干净利落,从未失过手;头目一死,其他山贼更是吓的不敢还手,纷纷投降。
所以在招降山贼这件事上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阻力,实在是太轻松了,也正因为此,才给赵大宝造成了一种错觉,小兵就是用来撑场面、壮声势的,打架只靠赵子龙一个人就够了,所以养再多的兵也是无用,养兵不如养赵云。
这也就导致赵大宝虽然挑选了五百名精壮之士编入队伍,可是这些人从来没有真正动手杀过贼,每次出战,都是赵云一个人就解决了,根本轮不到他们上场。
白影一闪,贼首落地;招降余党,战斗结束;回村复命,完事大吉;一整套工序下来,丝毫没有小兵什么事,纯粹站在后面看戏的,甚至让他们也有种错觉:“我们是不是不该来,完全就是摆设啊。”
所以赵云的本事越来越娴熟,可是这些小兵的能力却没有丝毫进步,反而好像还退步了,这不是扯吗?就这样的兵,还怎么能称之为精兵?这要是传出去岂不是叫人笑掉大牙吗?
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因为轻视山贼的关系,赵大宝的这五百精兵,甚至都没有装备精良的武器,到现在都还用着从普通山贼手里抢来的破铜烂铁,缺口的卷刃的甚至还有拿砍柴刀的,也不嫌寒碜。
穿着上更是随意,别说是皮甲了,整个队伍连一面像样的盾牌都没有,也没有弓弩,只有几张普通的猎弓,射个野鸡野兔可能还行,想射死个人,纯粹就是笑话。
之前赵大宝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按他的意思就是,杀鸡焉用牛刀,随便拿个刀枪甚至拿根木棍都能打得山贼找不着北,何况还有赵子龙,像他那样全副武装一本正经的去打山贼,确实有点过分了,简直就像是高射炮打蚊子啊,赢得没有技术含量。
都说骄兵必败,现在赵大宝终于自食恶果了。
武器装备不及山贼,人数完全不占优势,所谓的精兵又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从上到下完完全全的废柴一根,就算浑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本事再大,一帮人拖他后腿,他也无能为力啊,完全带不动啊。
眼瞅着受伤的兄弟越来越多,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死人,可是队伍士气低落,早已变得不堪一击,再这么下去,早晚要全军覆没,赵大宝后悔不迭,心里一直暗骂自己真是没用,是自己一手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但现在他是带头大哥,又不敢表现的太怂,只要他稍一松懈,必定马上溃败,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住。
“兄弟们撑住,我二弟赵子龙孤身一人,与贼厮杀,尚且不放弃,我赵大宝又岂能轻易放弃,也绝不会抛弃你们任何一个人独自逃走;所以你们都给我咬紧牙关撑住喽,只要还没死,就给我撑住,我赵氏兄弟二人与你们同生共死,何惧之有。”
到目前为止,赵子龙已经在贼群中来来回回杀了三进三出了,赵大宝想要逃走,早就跟赵云同乘一匹马远走高飞了,何必还要留在这里陪这些小兵送死,莫不是吃饱撑的。
其实这就是赵大宝的高明之处,俗话说风险越高,回报越丰厚,而现在这种性命攸关的紧急时刻绝对就是收买人心的最佳时刻。
赵大宝动动嘴,赵子龙跑断腿,所以只要赵子龙还在,就一定有办法能逃出去,赵大宝对他充满了信心。
果然,就在赵大宝给弟兄们鼓劲的时候,赵云又从远处杀了回来,士卒赶紧让出一条通道,赵云径直进入阵中,一路来到赵大宝面前,单膝跪地,双手一抱拳,说道:“大哥,贼兵势大,并无退意,唯今之计,只有先去斩杀贼兵首领了,首领一死,其他人必然作鸟兽散。”
这时的赵云,早已血染征袍透甲红,连玉兰白龙驹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简直像汗血宝马一样,这是英雄的颜色,连这匹马都比赵大宝强。
“兄弟,让你受累了,大哥心里有愧啊。”
在全副武装的贼兵的重重包围中还能杀个三进三出的,大概只有浑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能做到这件事吧,反正赵大宝没有这个本事。
都是吃一样的饭菜长大的孩子,人家赵子龙怎么就长得这么壮实呢,还能练就一身超强的武艺,冲锋陷阵无所畏惧,再反观赵大宝,比赵云多吃了一年的饭,不仅长得这么瘦小,而且什么本事都没有学会,还要靠别人来保护,真是糟蹋粮食啊。
赵大宝看着略显疲惫的赵子龙,鼻子一酸,感动的想哭,双手扶起他,轻轻抱了抱。
“大哥休说气馁的话,贼兵不足为惧,且稍等片刻,我这就去杀了他们的首领;咱们一块来的,必然要一块回去,我赵子龙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
这哥俩都是一个脾气,老实的过分,就是赵云是真有本事,而赵大宝只会吹大气,不在一个层次,但他俩默契度极高,配合的天衣无缝,这场戏真是做足了内心感情,也赚足了现场观众的眼泪,一帮小弟全被感动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