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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初破晓,天边一抹鱼肚白渐染金辉。会京府东门万人齐聚,正静静等待着一场盛大的典礼。城门巍峨,石狮静默,仿佛连时光都在这一刻凝固,只待那传说中的圣驾降临。

    “咚……”

    忽闻鼓乐齐鸣,悠扬的旋律划破宁静的晨空,如同远古的呼唤,唤醒了沉睡的城池。百姓闻声而动,自四面八方汇聚,他们身着常服,一一跪在街道两侧,满怀敬畏与无奈,汇聚于城中,形成一道壮观的匍匐人海。

    “哒哒哒哒……”

    在万众瞩目之下,一队队仪仗缓缓而行,金甲银盔,威武雄壮,如同移动的画卷,铺展开一幅盛世的景象。他们护卫着一顶华贵的金顶轿辇,轿帘微垂,隐约可见其中端坐的,便是那位传说中的二殿下。

    他,是天之骄子,是根正苗红的龙子龙孙。

    金世奇,来了。

    “奉殿下口谕,皇子臣民,水土同宗。共饮一江之水,同承天地恩泽。今朝,吾王圣驾会京,非显王权之威,乃行仁孝之道,爱泽苍生。愿与臣民心之相通,情之相融。众民无须跪拜,只愿君臣同乐,共享天伦之欢。”

    嗯,抛开人品不谈,金世奇倒也不怎么讲究排场,三言两语的就欲要将城中跪拜迎接的庶民打发走。看得出来,秦国来一趟,楚国走一遭后,金世奇低调了不少,也算是成长了许多。

    不过,他作为皇子不想高调是不假,话也算说得真诚。可府尹薛景绵与何仲山等一众乡绅可不敢把这话当真,当场指挥卫兵将乡民驱赶,就像驱赶牛羊一般,连吼带瞪眼的清场。

    很快,万人跪拜相迎的队伍就剩余寥寥数千人。而且大多数都是一方商贾巨富拖家带口的迎接,试图在金世奇面前露个脸。

    “金世奇金世奇我们爱你……”

    到底是一代诗王,虽然早些年被李焕仙秒到渣都不剩。可会京府毕竟是金国,是金世奇的主场,有些狂热粉丝出来刷存在感也很正常。

    只见一群妙龄少女,手捧金世奇的诗集与字画,薄衣轻纱,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奋力叫喊,很怕金世奇听不到她们的声音。

    这大冬天的,如此的卖力气,真不知道收了多少出场费!

    “我爱李焕仙……”

    有捧哏的,就有拆台的。在一群狂热的女子身旁不远处,一名老年儒生,白发苍苍,手捧李焕仙的《青山选集》,异常无畏的叫嚣起来。

    金世奇有些才华不假,但诗文媚俗,不是为了捧而捧,就是各种堆砌词藻用以彰显华丽。与李焕仙那孙子抄来的千古名句一比,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就不提李焕仙现在号称诗圣,估计专以诗词文章论高低的话,金世奇都未必是咸阳李友参的对手。

    “妈的!”

    “哪来的糟老头子?”

    “姐妹们,扁他!”

    “扁这个糟老头子!”

    这女人一狂热起来,自然没什么规矩。一群妙龄女子不下二十几人,当场将那白发苍苍的老年儒生围在中间,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当然了,这等犄角旮旯的乱象,金世奇是听不到的。因为此时,他刚刚下了金顶轿辇,正在与府尹薛景绵寒暄。

    “殿下亲至会京,上合天道,下抚民心,实是……”

    “好了。”

    只见金世奇双目如星,鬓裁如刀。天潢贵胄的极优血脉,在其英俊无比的脸上,更显尊贵不凡。不过,外貌只是表象。虽说人之心性可从面相观出一二,但那只对凡人有效。金世奇在天下四国皇室号称‘过山风’,这可不是什么雅号。

    过山风,是一种毒性甚是猛烈的毒蛇。被其咬上一口,保你翻不过下一个山头,毒性之猛烈堪比五步蛇。由此可见,这大金的二皇子,绝对是为人阴险专攻心计。

    可正常状态下的金世奇,却经年累月的笑口常开,看起来为人异常的豪迈洒脱。唉!要不说帝王家的子孙,就没几个是省油的灯!

    只见金世奇摆了摆手,勒令薛景绵客套话不要多讲,看都懒得看上一眼前来相应的乡绅巨富,一拉薛景绵的手臂,君臣二人化作平民一同进城。

    “殿下。何公子已在何园备好酒宴,苗域圣女窦……”

    “我很累,想走走。”

    金世奇来会京府,肯定是有大事要办的。不过他倒也不急于一时,反而叫这府尹薛大人化身导游,带着他满城的乱窜。

    话说,一个文质彬彬的王子,虽然是在自己的地盘,可身边一个护卫都不带,真的安全吗?笑话!金世奇可不是李焕仙那货!他上个茅房出恭,身边都得有几百号人候着。

    只见十几道身影于街道上方掠过,正是保护金世奇安全的护卫。而且这些护卫各个轻功极臻,想必功力最弱者,也得是暗境。

    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为什么这个世界的江湖武人那么能打,却拿官方与军队没有丝毫的办法?因为真正有本事的人,早就为了富贵身家走上仕途了。

    高手在民间?那只是世人的自我安慰罢了。毕竟能考上公务员混日子的,没谁愿意苦哈哈的自主创业。而那些已经创业成功的大老板们,最终见到官方人物,依旧得点头哈腰。

    否则,人家一句‘爷爷我想要’,就可以让你一辈子的辛苦打水漂。

    这金世奇与薛景绵君臣二人,东走走西逛逛。路过了春香院、路过了阮志五的庄园,也路过了隆升客栈。不过金世奇自持身份,而且对吃吃喝喝没什么兴趣。

    二人走着走着,逛了大半个时辰,基本上把会京府逛了一圈。最终,金世奇的脚步,停留在一间书斋门前。

    只见大门前四个大字——世人书斋。

    “众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好名字。”

    金世奇看着书斋的名字,星眸一展,踱步便进。薛景绵暗地里咂了咂嘴,心想这都要做皇帝的人了,怎么还对这些诗词文章感兴趣?

    但这话他只能想不能说,看着金世奇走入书斋后,便只能故作雅兴的跟了进去。

    “掌柜,可有《王之静轩》?”

    金世奇,字静轩。《王之静轩》,大概率是金世奇的文典合集。不过进入书斋后的金世奇很是纳闷,这在自己的国家,自己地盘开设的书斋,怎能没有自己的惊世大作?

    “什么王之静轩?很有名吗?”

    掌柜估计也是个书呆子,常年不出门的那种。这大清早的就一身酒气,估计眼睛都看不清楚,自然不知道面前的人,很有可能一句话就让他掉脑袋。

    只见掌柜的右手提着一小酒壶,也不顾金世奇那疑惑不解的目光,与薛景绵那能杀人的眼神,自顾自的走到书架前,闷头灌了一口后说道:“我这有……圣师邱老的《君王论》、诗圣李焕仙的《青山选集》,大秦皇帝的《君王论注》,洛阳绝绝子的《邪魅诗圣爱上我》,还有咸阳李友参的《青山乱》,还是彩图插画版。基本上市面上有的,我这都有,市面上没有的禁书,我这也有,就是没有什么什么……王之静轩”

    “放肆!”

    薛景绵可不敢让金世奇不痛快。他若不痛快了,那自己这官大概率就做到头了。可金世奇好歹也是一国王子,基本涵养还是具备的。

    只见金世奇摆了摆手,示意薛景绵不要多嘴,自己则是淡然一笑道:“《王之静轩》乃大金二皇子的倾世之作,内含绝世诗文与君民之道,深受世人推崇,你这书斋没有?”

    “倾世?还推崇?”

    书斋掌柜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当场拉着臭脸,一点都不给金世奇面子,大言不惭道:“这谁倾世,谁推崇,可不是个人说了算的。我这世人书斋有卖他的书,那才叫倾世之作。我这世人书斋不卖他的书,那就算帝王亲至说这书倾城绝世,那也不叫倾城绝世。书是写给世人看的,世人说推崇,才叫真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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