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尊重与死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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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之中,雪花飞舞不断,气温已经低到了极点。
隆升客栈后巷的院落中,已经嗅不到一丝一毫的血腥气。因为李焕仙的鲜血,早已结成血晶。伤口都被红色的寒霜封住,在无半点鲜血洒落。
武林至尊何正泉,面色通红,周身升起白色气韵。脚边一丈方圆的积雪,竟被其无上玄功化为溪水潺潺流动。在这等极端的气候下,雪水竟隐约间沸腾不断。
“哈……”
李焕仙挣扎着于雪地中站起身来,周身被雪花覆盖,口鼻哈出的气息,在这冰冷的空气中化作缕缕白烟。他的目光紧紧锁定何正泉,气氛已经紧张到了极点。
还有一招,还有最强的一招——贪狼。
李焕仙已是强弩之末,现在勉强挣扎站立,已经耗尽了他全身的气力,如何还能与何正泉拼斗?就算何正泉不用贪狼神技,仅仅是拳打脚踢一通,估计李焕仙都没本事在接了。
可此时此刻,李焕仙身着夜行黑袍,手持天狼啸月刀,刀身泛着妖异之光,仿佛能吸收所有的光线。他的面容沉静,眼神如冰,透露出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这哪里有退缩的样子?!
而另一人,何正泉则是一袭白衣。虽是赤手空拳,但长衫独立之下,于月光中闪耀着锐利的光芒。他的姿态轻盈,似乎随时都能随风而去,但眼中的战意却是坚定不移。
“哗……”
忽然间,一阵风吹过,带起了地上的雪花。就在这时,何正泉率先动了起来。只见这武林至尊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狼王出山,蔑视天下的睥睨之气。身体爆发三色异样光芒,一曰白,二曰棕,三曰紫。
杀破狼,七杀代表天,以拳掌出击。破军代表地,以无形剑气化为手足延伸。而贪狼,则是代表人。当天地人三才合一之时,便是所谓的杀破狼!
何正泉惋惜李焕仙的根骨天赋,叹息于李焕仙的坚韧果敢。所以他没有出贪狼,而是选择以自己的最强杀招,杀破狼三合为一,对李焕仙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一刻,李焕仙其实已经赢了。因为他,赢得了武林至尊的尊敬!
“呵呵~”
感受到何正泉接下来的绝杀之意,李焕仙淡然一笑。就算已经气血衰败到了极点,就算本身已经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内力,可李焕仙依旧没有退缩!反而挣扎着提起妖刀,欲做最后一搏!
尊重敌人,打败敌人,成就自己。
这就是武林至尊何正泉!这就是李焕仙的本色!
二人不仅在拳脚之间展现出惊人的力量,更在心灵深处树立起不可撼动的信念。他们的每一次出手,都是对武学精髓的深刻领悟。每一次胜败,都是对生命意义的深刻反思。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大丈夫的本色——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无论面对何种困境,都能保持一颗平静如水的心,用智慧和勇气去迎接每一个挑战。
心如磐石身犹坚,何畏四方血雨来。
生当人杰死无怨,方显男儿真英贤。
“小友,虽不知你真实身份,但今日与你畅快一战,何某此生无憾!可有遗言转留?”
何正泉浑身都散发着欲要破碎虚空之势,可眼神中依旧流露出一丝惜才般的惋惜。然而,李焕仙却没有任何答复,平举妖刀,双眼微闭间,展露出超然物外,视死如归的态度,平淡的迎接何正泉的杀招。
就算李焕仙无比厌恶唾弃曾经的杀手身份,可那份骨子里的本能却无时无刻不在表露:杀手,连假期都没有,何须遗言?
“杀——破——狼——”
眼见李焕仙视死如归,何正泉沉凝聚气,天地人三光齐发。霎时间,月光如洗,炼化夜雾,天地充斥无边肃杀之气,冲破积雪,彷如一片清明。
“嗡……”
弹指刹那间,李焕仙不动如山,不知是已然身死魂消,还是茫然失智。整个人好似泰山耸立,稳铸十方天地。手中妖刀忽然发生嗡鸣之音,那声音好似一股电流般,瞬间涌入专注一念的李焕仙心中。
“唰……”
一瞬间,四大分解,李焕仙仿佛入驻虚空,不见内外。意识之海波澜不息,思维的浪花接连不断地跃动,阴阳交织的磁场紧密相拥,相互吸引。
就在这一瞬间,一股澎湃的灵感之力,如同巨浪冲击海岸般汹涌而至,自李焕仙那深邃的‘如来藏’中喷薄而出。
沙漠、荒芜、黑夜与白昼化为阴阳,出现在李焕仙眼前。
“什么情况?我死了?”
李焕仙孤零零的伫立在大漠黄沙中,他的身影在这诡异的空间中显得十分渺小。风沙在他脚下轻轻翻滚,似乎在诉说着这片荒凉之地无尽的故事。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干燥的空气,只能感受到一股来自洪荒时期的寂静与辽阔。
在这片无垠的黄沙世界里,时间仿佛失去了它的意义,只有风的声音和沙的舞蹈伴随着李焕仙。以及,那无比熟悉的孤独感。但他并不感到恐惧,因为他知道,每一步踏出的足迹都是他勇敢前行的证明。
嗯,还有知觉,还可以自夸自擂,看来本体还活着。
“不赖嘛~”
忽而间,一声戏谑的赞叹之语从四方空间传来,惊得李焕仙差点坐在沙地中。仔细环顾一周,李焕仙发现这里除了他自己外,却连一个鬼影子都见不到。
那就怪了,是谁在笑话我?
“往哪看呢?我在你上面!”
随着声音抬头一看,只见一风华绝代的俊美青年从李焕仙头顶飘飘然落于眼前。好熟悉的一张脸,正是李焕仙命源未泄,身体康健时的本尊面容!
不过,虽然脸是自己的脸,身材也是瘦高的身材。可这位‘李焕仙’的衣品,着实不怎么样。李焕仙此前,一向是长衫着身,儒雅之中不失风度。可这位‘李焕仙’却是一身白色毛茸茸的皮草穿在身上,远远望去,好似一头白毛大狼狗。
“猜猜我是谁?猜中有惊喜哦?”
当然,李焕仙与这个‘大狼狗’的最大不同之处,便是它十分活泼。那种与生俱来的玩世不恭,不像人子,反而更像永远开心的……‘萨摩耶’。
暗夜之中,雪花飞舞不断,气温已经低到了极点。
隆升客栈后巷的院落中,已经嗅不到一丝一毫的血腥气。因为李焕仙的鲜血,早已结成血晶。伤口都被红色的寒霜封住,在无半点鲜血洒落。
武林至尊何正泉,面色通红,周身升起白色气韵。脚边一丈方圆的积雪,竟被其无上玄功化为溪水潺潺流动。在这等极端的气候下,雪水竟隐约间沸腾不断。
“哈……”
李焕仙挣扎着于雪地中站起身来,周身被雪花覆盖,口鼻哈出的气息,在这冰冷的空气中化作缕缕白烟。他的目光紧紧锁定何正泉,气氛已经紧张到了极点。
还有一招,还有最强的一招——贪狼。
李焕仙已是强弩之末,现在勉强挣扎站立,已经耗尽了他全身的气力,如何还能与何正泉拼斗?就算何正泉不用贪狼神技,仅仅是拳打脚踢一通,估计李焕仙都没本事在接了。
可此时此刻,李焕仙身着夜行黑袍,手持天狼啸月刀,刀身泛着妖异之光,仿佛能吸收所有的光线。他的面容沉静,眼神如冰,透露出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这哪里有退缩的样子?!
而另一人,何正泉则是一袭白衣。虽是赤手空拳,但长衫独立之下,于月光中闪耀着锐利的光芒。他的姿态轻盈,似乎随时都能随风而去,但眼中的战意却是坚定不移。
“哗……”
忽然间,一阵风吹过,带起了地上的雪花。就在这时,何正泉率先动了起来。只见这武林至尊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狼王出山,蔑视天下的睥睨之气。身体爆发三色异样光芒,一曰白,二曰棕,三曰紫。
杀破狼,七杀代表天,以拳掌出击。破军代表地,以无形剑气化为手足延伸。而贪狼,则是代表人。当天地人三才合一之时,便是所谓的杀破狼!
何正泉惋惜李焕仙的根骨天赋,叹息于李焕仙的坚韧果敢。所以他没有出贪狼,而是选择以自己的最强杀招,杀破狼三合为一,对李焕仙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一刻,李焕仙其实已经赢了。因为他,赢得了武林至尊的尊敬!
“呵呵~”
感受到何正泉接下来的绝杀之意,李焕仙淡然一笑。就算已经气血衰败到了极点,就算本身已经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内力,可李焕仙依旧没有退缩!反而挣扎着提起妖刀,欲做最后一搏!
尊重敌人,打败敌人,成就自己。
这就是武林至尊何正泉!这就是李焕仙的本色!
二人不仅在拳脚之间展现出惊人的力量,更在心灵深处树立起不可撼动的信念。他们的每一次出手,都是对武学精髓的深刻领悟。每一次胜败,都是对生命意义的深刻反思。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大丈夫的本色——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无论面对何种困境,都能保持一颗平静如水的心,用智慧和勇气去迎接每一个挑战。
心如磐石身犹坚,何畏四方血雨来。
生当人杰死无怨,方显男儿真英贤。
“小友,虽不知你真实身份,但今日与你畅快一战,何某此生无憾!可有遗言转留?”
何正泉浑身都散发着欲要破碎虚空之势,可眼神中依旧流露出一丝惜才般的惋惜。然而,李焕仙却没有任何答复,平举妖刀,双眼微闭间,展露出超然物外,视死如归的态度,平淡的迎接何正泉的杀招。
就算李焕仙无比厌恶唾弃曾经的杀手身份,可那份骨子里的本能却无时无刻不在表露:杀手,连假期都没有,何须遗言?
“杀——破——狼——”
眼见李焕仙视死如归,何正泉沉凝聚气,天地人三光齐发。霎时间,月光如洗,炼化夜雾,天地充斥无边肃杀之气,冲破积雪,彷如一片清明。
“嗡……”
弹指刹那间,李焕仙不动如山,不知是已然身死魂消,还是茫然失智。整个人好似泰山耸立,稳铸十方天地。手中妖刀忽然发生嗡鸣之音,那声音好似一股电流般,瞬间涌入专注一念的李焕仙心中。
“唰……”
一瞬间,四大分解,李焕仙仿佛入驻虚空,不见内外。意识之海波澜不息,思维的浪花接连不断地跃动,阴阳交织的磁场紧密相拥,相互吸引。
就在这一瞬间,一股澎湃的灵感之力,如同巨浪冲击海岸般汹涌而至,自李焕仙那深邃的‘如来藏’中喷薄而出。
沙漠、荒芜、黑夜与白昼化为阴阳,出现在李焕仙眼前。
“什么情况?我死了?”
李焕仙孤零零的伫立在大漠黄沙中,他的身影在这诡异的空间中显得十分渺小。风沙在他脚下轻轻翻滚,似乎在诉说着这片荒凉之地无尽的故事。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干燥的空气,只能感受到一股来自洪荒时期的寂静与辽阔。
在这片无垠的黄沙世界里,时间仿佛失去了它的意义,只有风的声音和沙的舞蹈伴随着李焕仙。以及,那无比熟悉的孤独感。但他并不感到恐惧,因为他知道,每一步踏出的足迹都是他勇敢前行的证明。
嗯,还有知觉,还可以自夸自擂,看来本体还活着。
“不赖嘛~”
忽而间,一声戏谑的赞叹之语从四方空间传来,惊得李焕仙差点坐在沙地中。仔细环顾一周,李焕仙发现这里除了他自己外,却连一个鬼影子都见不到。
那就怪了,是谁在笑话我?
“往哪看呢?我在你上面!”
随着声音抬头一看,只见一风华绝代的俊美青年从李焕仙头顶飘飘然落于眼前。好熟悉的一张脸,正是李焕仙命源未泄,身体康健时的本尊面容!
不过,虽然脸是自己的脸,身材也是瘦高的身材。可这位‘李焕仙’的衣品,着实不怎么样。李焕仙此前,一向是长衫着身,儒雅之中不失风度。可这位‘李焕仙’却是一身白色毛茸茸的皮草穿在身上,远远望去,好似一头白毛大狼狗。
“猜猜我是谁?猜中有惊喜哦?”
当然,李焕仙与这个‘大狼狗’的最大不同之处,便是它十分活泼。那种与生俱来的玩世不恭,不像人子,反而更像永远开心的……‘萨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