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秦楚金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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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楚国帝都洛阳城,好不热闹。由于文武一宗会的举办,大量来自异国的青年权贵疯狂的涌入洛阳。其实也不光是权贵们,还有很多游商旅客为了见证这破天荒的文武大比,也将自己的行程搁置,愿意留在洛阳看看热闹。
楚国自己国家来自天南地北的青年才子便不用过多介绍了,反正都是给帝都权贵做陪衬的。也许哪个倒霉的楚国官宦子弟被他国权贵针对,导致比赛失利的话,那兴许那些来自寒门的才子才会有出头的机会。
不过,这机会应该是很低的。就像买字花中奖一样,雷劈死你八次,也不见得能中一次。
楚国的权贵之子,虽然谈不上文武双全,但基本的水平还是有的。比如那谢良,文采有那么几分,又自幼行伍,骑射自然也是不凡。再比如孙朝阳,虽然在帝都嚣张惯了,但从小便修炼李家的混元功,一身功力在江湖上也能排的上号。
至于李焕仙那二哥李焕明,虽然出了名的不靠谱。但作为楚国最年轻的武举人,就算文宗占不到什么便宜,只怕武宗大比上,绝对会出些风头。
本来李焕明对这文武一宗会没什么兴趣,但听说奖银不少,便决定参加了。毕竟按照他那挥霍无度的性子,若没些外财堵窟窿的话,只怕就要戒掉逛窑子的喜好了。
当然,洛阳的权贵子弟不光他们这三个。楚国皇室也来人了,比如一直生活在老太后身边的安荷郡主。堂堂郡主身份尊贵,自然不能随意抛头露面。可是要参加文武一宗会,便要来太学院听规矩。
只见那安荷郡主一席黄衫,面带薄纱坐在太学院大厅前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怡人的花香。虽然看不见她的脸,但胜在气质出众,露在外部的皮肤极其白皙细腻,想来也是个美人。
而距离安荷郡主最近的,除了她的护卫外,便是九门提督之子谢良与其护卫剑侠沈胜天了。只见谢良时不时就偷偷瞄一眼安荷郡主,浑身异常拘谨。看那意思,应该是想看又不敢看。
能与楚国郡主并列而坐的,都是一国王侯子弟。秦国的赵凌极好歹也算是大秦皇族,应该说,是大秦仅剩不多的皇族之一了。当年李焕仙打入咸阳,为了不让赵氏遗老有可乘之机,基本上把先帝赵峰义的直系血亲屠了个干干净净。
就连旁系三代内沾亲带故的也没少杀,直杀得赵氏一族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直接有若秋季干涸一般,只剩下一些血脉稀薄的偏远皇族。
只见这赵凌极正襟危坐,在听到徐章清口说朱雀屠南剑之时,便扭过头,意味深长的望向李焕仙。可见,那杀神之剑成为奖品,这赵凌极早就知晓了。甚至有可能,那剑就是赵凌极带来的。
唉!赵玉漱到底要做什么?连自己最爱的宝剑都能放出去?
赵凌极身旁两个身位左右,也坐着一名皇室贵族。这哥们,李焕仙见过。而且可以说,俩人之间,有些仇怨。那人,正是金国二王子,金世奇!
自打在咸阳被风雷门吓破胆后,这小子便风风火火的跑回了金国。在赵玉漱沂州起事时,还他妈玩了一手趁火打劫,试图里应外合打入沂州,俘虏赵玉漱。
可惜,被赵鹤年顶住了。而且在李焕仙给赫兰长琴写了一篇《大漠赋》后,金世奇还没来得及部署,便被辽国太子赫兰长弓一通猛揍,十几万大军被赫兰长弓三万兵马杀得丢盔卸甲。
接连的失利,让金世奇在其父皇面前丢尽了颜面。金国皇帝直接卸掉金世奇的一切兵权,让其成了一名富贵王爷。但金世奇这种人,是不可能闲得住的。这不,听说楚国要举办文武一宗会,便第一时间赶来了。
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人交手。但在他的印象中,好像没见过一个长满络腮胡的胡人才是。
“你们秦国的皇帝还真大方!连自己的佩剑都舍得让出来?”
正在李焕仙皱着眉头思索在哪里见过那辽国护卫时,金世奇突然看向一旁的赵凌极,阴阳怪气了起来。那女帝手持天下第一神锋,登基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故事,早就路人皆知了。
金世奇一直都对赵玉漱很有想法,但可惜,诗宴那次被李焕仙给截胡了。本想着打入秦国,将赵玉漱掳回去,结果再次失败。如今二人身份天差地别,金世奇心里说不出来的酸楚。
好歹金世奇也是一国王子,又是有名的诗王,文能诗才震四方,武能征战上沙场。可就这么完美的人,居然会输给李焕仙。殊不知,赵玉漱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
赵凌极看了看金世奇,面带不屑之色出言讥讽道:“我大秦地大物博,区区一把宝剑如何舍不得?难道像你金国一样,来楚国友邦,就带点稻草谷种?”
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地处西北,又有高山阻隔风沙,故而土地肥沃,以粮食高产而闻名各国。但正是因为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反而被其他国家笑称为低劣农户。
这一代的金国皇帝励精图治,大举强军强文,为的便是扫除各国的狗眼看人低。这也是为什么金世奇数次丢尽颜面,金国皇帝还能容忍他的原因。毕竟金世奇的确有些本事,也算是他们金氏一族为数不多能拿得出手的人物。
那赵凌极话里话外都在挖苦金世奇一家子是农户,这让高高在上的金世奇颇为不爽,故而冷冷的看向赵凌极说道:“你们秦国不也是靠着外人才有今天的地位吗?那杀神之剑,本王势在必得。不过你放心,在拿下武宗第一后,我会把这口剑亲自送还给大秦皇帝!”
“哼!口气还不小!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赵凌极是丝毫没把金世奇放在眼里,冷哼一声后,便不再搭理金世奇。毕竟二人早年在沂州边境便交过手,基本上谁也吃不下谁。如今楚国再次相遇,就算不为了各自家国而战,也定要为自己一战。
听到这金国与秦国在这针尖对麦芒,讨论着杀神之剑的去留。一旁的辽国青年却突然开口道:“想不到你们汉人还真无耻!朱雀屠南剑,乃我大辽真神之剑,岂是你们这些宵小之辈留得住的?”
“你是谁?”
“你是谁?”
金世奇与赵凌极一起看向那年纪轻轻的胡人,只见这辽国青年那一双鹰隼之眼突闪暴戾之气,口中说道:“辽国九王子,赫兰长峰。”
最近的楚国帝都洛阳城,好不热闹。由于文武一宗会的举办,大量来自异国的青年权贵疯狂的涌入洛阳。其实也不光是权贵们,还有很多游商旅客为了见证这破天荒的文武大比,也将自己的行程搁置,愿意留在洛阳看看热闹。
楚国自己国家来自天南地北的青年才子便不用过多介绍了,反正都是给帝都权贵做陪衬的。也许哪个倒霉的楚国官宦子弟被他国权贵针对,导致比赛失利的话,那兴许那些来自寒门的才子才会有出头的机会。
不过,这机会应该是很低的。就像买字花中奖一样,雷劈死你八次,也不见得能中一次。
楚国的权贵之子,虽然谈不上文武双全,但基本的水平还是有的。比如那谢良,文采有那么几分,又自幼行伍,骑射自然也是不凡。再比如孙朝阳,虽然在帝都嚣张惯了,但从小便修炼李家的混元功,一身功力在江湖上也能排的上号。
至于李焕仙那二哥李焕明,虽然出了名的不靠谱。但作为楚国最年轻的武举人,就算文宗占不到什么便宜,只怕武宗大比上,绝对会出些风头。
本来李焕明对这文武一宗会没什么兴趣,但听说奖银不少,便决定参加了。毕竟按照他那挥霍无度的性子,若没些外财堵窟窿的话,只怕就要戒掉逛窑子的喜好了。
当然,洛阳的权贵子弟不光他们这三个。楚国皇室也来人了,比如一直生活在老太后身边的安荷郡主。堂堂郡主身份尊贵,自然不能随意抛头露面。可是要参加文武一宗会,便要来太学院听规矩。
只见那安荷郡主一席黄衫,面带薄纱坐在太学院大厅前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怡人的花香。虽然看不见她的脸,但胜在气质出众,露在外部的皮肤极其白皙细腻,想来也是个美人。
而距离安荷郡主最近的,除了她的护卫外,便是九门提督之子谢良与其护卫剑侠沈胜天了。只见谢良时不时就偷偷瞄一眼安荷郡主,浑身异常拘谨。看那意思,应该是想看又不敢看。
能与楚国郡主并列而坐的,都是一国王侯子弟。秦国的赵凌极好歹也算是大秦皇族,应该说,是大秦仅剩不多的皇族之一了。当年李焕仙打入咸阳,为了不让赵氏遗老有可乘之机,基本上把先帝赵峰义的直系血亲屠了个干干净净。
就连旁系三代内沾亲带故的也没少杀,直杀得赵氏一族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直接有若秋季干涸一般,只剩下一些血脉稀薄的偏远皇族。
只见这赵凌极正襟危坐,在听到徐章清口说朱雀屠南剑之时,便扭过头,意味深长的望向李焕仙。可见,那杀神之剑成为奖品,这赵凌极早就知晓了。甚至有可能,那剑就是赵凌极带来的。
唉!赵玉漱到底要做什么?连自己最爱的宝剑都能放出去?
赵凌极身旁两个身位左右,也坐着一名皇室贵族。这哥们,李焕仙见过。而且可以说,俩人之间,有些仇怨。那人,正是金国二王子,金世奇!
自打在咸阳被风雷门吓破胆后,这小子便风风火火的跑回了金国。在赵玉漱沂州起事时,还他妈玩了一手趁火打劫,试图里应外合打入沂州,俘虏赵玉漱。
可惜,被赵鹤年顶住了。而且在李焕仙给赫兰长琴写了一篇《大漠赋》后,金世奇还没来得及部署,便被辽国太子赫兰长弓一通猛揍,十几万大军被赫兰长弓三万兵马杀得丢盔卸甲。
接连的失利,让金世奇在其父皇面前丢尽了颜面。金国皇帝直接卸掉金世奇的一切兵权,让其成了一名富贵王爷。但金世奇这种人,是不可能闲得住的。这不,听说楚国要举办文武一宗会,便第一时间赶来了。
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人交手。但在他的印象中,好像没见过一个长满络腮胡的胡人才是。
“你们秦国的皇帝还真大方!连自己的佩剑都舍得让出来?”
正在李焕仙皱着眉头思索在哪里见过那辽国护卫时,金世奇突然看向一旁的赵凌极,阴阳怪气了起来。那女帝手持天下第一神锋,登基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故事,早就路人皆知了。
金世奇一直都对赵玉漱很有想法,但可惜,诗宴那次被李焕仙给截胡了。本想着打入秦国,将赵玉漱掳回去,结果再次失败。如今二人身份天差地别,金世奇心里说不出来的酸楚。
好歹金世奇也是一国王子,又是有名的诗王,文能诗才震四方,武能征战上沙场。可就这么完美的人,居然会输给李焕仙。殊不知,赵玉漱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
赵凌极看了看金世奇,面带不屑之色出言讥讽道:“我大秦地大物博,区区一把宝剑如何舍不得?难道像你金国一样,来楚国友邦,就带点稻草谷种?”
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地处西北,又有高山阻隔风沙,故而土地肥沃,以粮食高产而闻名各国。但正是因为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反而被其他国家笑称为低劣农户。
这一代的金国皇帝励精图治,大举强军强文,为的便是扫除各国的狗眼看人低。这也是为什么金世奇数次丢尽颜面,金国皇帝还能容忍他的原因。毕竟金世奇的确有些本事,也算是他们金氏一族为数不多能拿得出手的人物。
那赵凌极话里话外都在挖苦金世奇一家子是农户,这让高高在上的金世奇颇为不爽,故而冷冷的看向赵凌极说道:“你们秦国不也是靠着外人才有今天的地位吗?那杀神之剑,本王势在必得。不过你放心,在拿下武宗第一后,我会把这口剑亲自送还给大秦皇帝!”
“哼!口气还不小!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赵凌极是丝毫没把金世奇放在眼里,冷哼一声后,便不再搭理金世奇。毕竟二人早年在沂州边境便交过手,基本上谁也吃不下谁。如今楚国再次相遇,就算不为了各自家国而战,也定要为自己一战。
听到这金国与秦国在这针尖对麦芒,讨论着杀神之剑的去留。一旁的辽国青年却突然开口道:“想不到你们汉人还真无耻!朱雀屠南剑,乃我大辽真神之剑,岂是你们这些宵小之辈留得住的?”
“你是谁?”
“你是谁?”
金世奇与赵凌极一起看向那年纪轻轻的胡人,只见这辽国青年那一双鹰隼之眼突闪暴戾之气,口中说道:“辽国九王子,赫兰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