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皇城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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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当郁闷的李焕仙带着有些筋疲力尽的燕儿回到驿馆,发现秦国的接待使已经等候多时了。
李焕仙暗道一声不好,想必是自己与燕儿在这咸阳城中闲逛贪玩,误了晚间酒宴之事,随即上前对秦国接待使说道:“这位大人,实在抱歉。本官见这咸阳城巍峨雄伟,故而游历一番,怕不是误了今晚的酒宴?”
秦国接待使虽有不悦,但李焕仙毕竟是楚国正使,故也不好发作,只是冷漠的交代一番,马车已经备好,现在便入宫赴宴。听罢,李焕仙赶紧叫来许敬忠,让他与自己一同赴宴。
“少爷今日还吃得下吗?”许敬忠看着马车内一直在打饱嗝的李焕仙,笑着问道。
李焕仙此时想到了前世的一个词语——暴饮暴食。摸了摸自己刚消化了一半的肚子,他摇了摇头说道:“我是肯定吃不下的,不过你可以。等下进了皇宫,不要管什么风度气节,看见什么好吃的,甭儿客气。”
不一时,马车便驶入了大秦皇宫。在入口处下了马车,李焕仙与许敬忠便跟随着接待使,缓步向宫内走去。这是许敬忠第一次进入皇宫,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只见高耸的红墙围合着广袤的宫廷,一座座巨大的宫殿高悬在内,宫殿屹立在巍峨的台阶上,建筑巍峨庄严,屋顶上雕刻着金碧辉煌的龙凤图案,闪烁着夺目的光芒。
外围墙壁上面绘有祥云瑞气,熠熠生辉。而殿内的墙壁镶嵌着琉璃贴金的彩绘,绚丽多彩的图案描绘了繁盛的江山和繁花似锦的园林。
穿越华丽的大门,他们进入了招待楚国使臣的宫殿内部,只见巨大的殿堂内,琉璃瓦的顶棚上悬挂着金丝绣的屏风,宫殿的四周摆满了珍贵的古玩和名贵的瓷器。
大红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殿堂,上面绣着精美的花纹,彰显着皇家的尊贵。殿内充满了奇香异味,酒菜琳琅满目,色香味俱佳。珍馐美味摆满了桌案,色彩鲜艳,香气扑鼻。金色的酒杯中盛满了美酒,玉盘上摆放着各式佳肴,令人垂涎欲滴。
看了看有些震惊的许敬忠,李焕仙一脸淡然,这个世界没有电影电视剧,自然看不到许多金碧辉煌的奇观,所以许敬忠有些吃惊也是自然。
只见大殿内,两国官员一一就坐,可殿中央还空着座位。想到今日宴请李焕仙等楚国使臣,就算秦国皇帝不来,估计皇子或秦国皇室也应出现一人作陪吧?
“征南大将军~定南王驾到~”
定南王?李焕仙思索了一下这个名字,顿时想起。原来,是平定了青云十四州的那位秦国王爷。随着监理太监的传唤,只见一个身形高大,面容坚毅的男人走入大殿。
赵峰仁。
这个男人不一般。
只见这定南王赵峰仁脚步稳健,面色平和,眼神深邃犀利,面庞轮廓分明,不怒自威。好一个征战沙场的大将军,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无可亵渎的气场,让人不敢有丝毫轻视。
“乎!”
只见定南王背对群臣大袖一挥,李焕仙顿时感应到一股强横的肃杀之气弥漫在整个大殿之中。这种气机,不是杀百八十个人就能拥有的,一定要常年冲杀于尸山血海,方能展现。
“谁是李圣千的儿子?”
定南王赵峰仁大马金刀的安坐在主位上,双眼神光内敛看着楚国使臣一方,目光每扫视一人,那人便不自觉的低下头颅,不敢与之对视。
待目光移动到李焕仙身上时,李焕仙却并没有躲避,而是直直的看向赵峰仁,两双明亮的双眼此时仿佛能透视人心般犀利,互相对视,互相敌视,互不相让。
赵峰仁看着这个敢直视自己的少年郎,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笑意,随即开口:“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你父虽被削了兵权,但本王还在!区区突厥贼胡,居然能七天连克十一城,楚国无人矣。”
听到赵峰仁的话,李焕仙回过头看向其他楚国的使臣,只见他们一个个都低着头,不是小口嚼着御膳,便是一言不发的摆弄着酒杯。
他妈的!怎么带了这么一群怂包。
李焕仙暗骂一句,随即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潇洒的走出座位,来到酒席中央,对着赵峰仁一拱手,开口说道:“我大楚文武昌隆,虎踞天南。虽一时疏忽被贼胡袭扰,但一时成败不足论一世英雄。如今养精蓄锐,不日定会严惩贼胡。大秦失州三十载,不也一样成就王爷赫赫威名?”
李焕仙这话不卑不亢,但话中带刺,楚国被突厥攻破十一城很难看是吧?你大秦失地都三十年了,不也是刚刚收回来的?大家半斤对八两,都是狗,谁咬谁呀!
赵峰仁是何等人物,岂会听不出李焕仙之意?但他堂堂一国王侯也不好为难后辈。况且,若逞口舌之快,他一个久经沙场的大将军,又怎会是京都才子的对手。虽然这个李焕仙已非前人,但赵峰仁却不知。
“不愧是李圣千的儿子,言辞果然犀利。罢了!李焕仙,你前日在镇北关所作之诗本王很喜欢。现今本王平定青云,为我作诗一首,如何?”
居然想让老子给你作诗?你谁呀你!哦,秦国王爷。
李焕仙虽然对楚国没什么感情,但楚国毕竟是这具肉身的母国,今日这大秦定南王赵峰仁句句蔑视楚国,虽然自己一番话找回了一点场子,维护了楚国的尊严,但此等情况下,作诗却是万万不能。
如果李焕仙这会儿作了诗,等会儿赵峰仁在让他跳舞怎么办?想到这些,李焕仙语气强硬道:“诗以咏情,虽说楚秦两国乃友邦,但王爷今日言辞,处处藐视我楚国,要我作诗只怕……”
还没等李焕仙说完,赵峰仁便笑着说道:“我与你父曾并肩作战,指挥秦楚金三国大军共抗突厥,此乃同袍之谊。你楚国质子姜若怀如今卧病在床,生死难料,你这楚国使臣也怕是做不安稳。不过无需介怀,我定替圣千兄护你周全!”
赵峰仁此番言语,总结下来就是两个字——威胁!
其一,他说出与李圣千的同袍之谊,就是表明,他是李焕仙的父辈。在谈到楚国质子姜若怀那个病秧子,他若死了,只怕李焕仙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手谈辈分套交情,你李焕仙一个晚辈作首诗哄哄长辈应该吧?另一手谈局势,你李焕仙是为了楚国质子而来,他若死了,你也就混不下去了。若真到那时,作为你李焕仙的长辈,自会提携你一二。
这两手段往这一摆,直接把李焕仙的前路后路统统封死,大秦定南王,果然非同凡响。
罢了罢了,今日只能认栽,但念哪一首呢?思来想去,李焕仙想起前世北师北念尘所讲的一个禅宗故事,说的是佛门高僧参加吴越王钱镠的宴席,结果被钱镠逼着作诗。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
“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东南永作金天柱,谁羡当时万户侯。”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愧是楚国才子~”
“一剑霜寒十四州……谁羡当时万户侯……气势磅礴不卑不亢……快快记录下来!”
这是贯休和尚的《献钱尚父》,此诗一出,大殿内外皆惊,纷纷赞叹李焕仙诗才惊世。若不是顾忌定南王坐在殿中,只怕群臣早已提着酒壶前来敬酒了。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好!来人,赐酒!”
定南王赵峰仁细细品味李焕仙所诵之诗句,眼神中具是赞赏之意,衣袖一摆,一旁的太监赶紧提着酒壶来为李焕仙倒酒。
定南王此时可以确定,诗词中既有如此气魄,李焕仙又怎会那般?传闻,断不可信!
更何况,他还是李圣千的儿子!
夕阳西下,当郁闷的李焕仙带着有些筋疲力尽的燕儿回到驿馆,发现秦国的接待使已经等候多时了。
李焕仙暗道一声不好,想必是自己与燕儿在这咸阳城中闲逛贪玩,误了晚间酒宴之事,随即上前对秦国接待使说道:“这位大人,实在抱歉。本官见这咸阳城巍峨雄伟,故而游历一番,怕不是误了今晚的酒宴?”
秦国接待使虽有不悦,但李焕仙毕竟是楚国正使,故也不好发作,只是冷漠的交代一番,马车已经备好,现在便入宫赴宴。听罢,李焕仙赶紧叫来许敬忠,让他与自己一同赴宴。
“少爷今日还吃得下吗?”许敬忠看着马车内一直在打饱嗝的李焕仙,笑着问道。
李焕仙此时想到了前世的一个词语——暴饮暴食。摸了摸自己刚消化了一半的肚子,他摇了摇头说道:“我是肯定吃不下的,不过你可以。等下进了皇宫,不要管什么风度气节,看见什么好吃的,甭儿客气。”
不一时,马车便驶入了大秦皇宫。在入口处下了马车,李焕仙与许敬忠便跟随着接待使,缓步向宫内走去。这是许敬忠第一次进入皇宫,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只见高耸的红墙围合着广袤的宫廷,一座座巨大的宫殿高悬在内,宫殿屹立在巍峨的台阶上,建筑巍峨庄严,屋顶上雕刻着金碧辉煌的龙凤图案,闪烁着夺目的光芒。
外围墙壁上面绘有祥云瑞气,熠熠生辉。而殿内的墙壁镶嵌着琉璃贴金的彩绘,绚丽多彩的图案描绘了繁盛的江山和繁花似锦的园林。
穿越华丽的大门,他们进入了招待楚国使臣的宫殿内部,只见巨大的殿堂内,琉璃瓦的顶棚上悬挂着金丝绣的屏风,宫殿的四周摆满了珍贵的古玩和名贵的瓷器。
大红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殿堂,上面绣着精美的花纹,彰显着皇家的尊贵。殿内充满了奇香异味,酒菜琳琅满目,色香味俱佳。珍馐美味摆满了桌案,色彩鲜艳,香气扑鼻。金色的酒杯中盛满了美酒,玉盘上摆放着各式佳肴,令人垂涎欲滴。
看了看有些震惊的许敬忠,李焕仙一脸淡然,这个世界没有电影电视剧,自然看不到许多金碧辉煌的奇观,所以许敬忠有些吃惊也是自然。
只见大殿内,两国官员一一就坐,可殿中央还空着座位。想到今日宴请李焕仙等楚国使臣,就算秦国皇帝不来,估计皇子或秦国皇室也应出现一人作陪吧?
“征南大将军~定南王驾到~”
定南王?李焕仙思索了一下这个名字,顿时想起。原来,是平定了青云十四州的那位秦国王爷。随着监理太监的传唤,只见一个身形高大,面容坚毅的男人走入大殿。
赵峰仁。
这个男人不一般。
只见这定南王赵峰仁脚步稳健,面色平和,眼神深邃犀利,面庞轮廓分明,不怒自威。好一个征战沙场的大将军,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无可亵渎的气场,让人不敢有丝毫轻视。
“乎!”
只见定南王背对群臣大袖一挥,李焕仙顿时感应到一股强横的肃杀之气弥漫在整个大殿之中。这种气机,不是杀百八十个人就能拥有的,一定要常年冲杀于尸山血海,方能展现。
“谁是李圣千的儿子?”
定南王赵峰仁大马金刀的安坐在主位上,双眼神光内敛看着楚国使臣一方,目光每扫视一人,那人便不自觉的低下头颅,不敢与之对视。
待目光移动到李焕仙身上时,李焕仙却并没有躲避,而是直直的看向赵峰仁,两双明亮的双眼此时仿佛能透视人心般犀利,互相对视,互相敌视,互不相让。
赵峰仁看着这个敢直视自己的少年郎,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笑意,随即开口:“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你父虽被削了兵权,但本王还在!区区突厥贼胡,居然能七天连克十一城,楚国无人矣。”
听到赵峰仁的话,李焕仙回过头看向其他楚国的使臣,只见他们一个个都低着头,不是小口嚼着御膳,便是一言不发的摆弄着酒杯。
他妈的!怎么带了这么一群怂包。
李焕仙暗骂一句,随即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潇洒的走出座位,来到酒席中央,对着赵峰仁一拱手,开口说道:“我大楚文武昌隆,虎踞天南。虽一时疏忽被贼胡袭扰,但一时成败不足论一世英雄。如今养精蓄锐,不日定会严惩贼胡。大秦失州三十载,不也一样成就王爷赫赫威名?”
李焕仙这话不卑不亢,但话中带刺,楚国被突厥攻破十一城很难看是吧?你大秦失地都三十年了,不也是刚刚收回来的?大家半斤对八两,都是狗,谁咬谁呀!
赵峰仁是何等人物,岂会听不出李焕仙之意?但他堂堂一国王侯也不好为难后辈。况且,若逞口舌之快,他一个久经沙场的大将军,又怎会是京都才子的对手。虽然这个李焕仙已非前人,但赵峰仁却不知。
“不愧是李圣千的儿子,言辞果然犀利。罢了!李焕仙,你前日在镇北关所作之诗本王很喜欢。现今本王平定青云,为我作诗一首,如何?”
居然想让老子给你作诗?你谁呀你!哦,秦国王爷。
李焕仙虽然对楚国没什么感情,但楚国毕竟是这具肉身的母国,今日这大秦定南王赵峰仁句句蔑视楚国,虽然自己一番话找回了一点场子,维护了楚国的尊严,但此等情况下,作诗却是万万不能。
如果李焕仙这会儿作了诗,等会儿赵峰仁在让他跳舞怎么办?想到这些,李焕仙语气强硬道:“诗以咏情,虽说楚秦两国乃友邦,但王爷今日言辞,处处藐视我楚国,要我作诗只怕……”
还没等李焕仙说完,赵峰仁便笑着说道:“我与你父曾并肩作战,指挥秦楚金三国大军共抗突厥,此乃同袍之谊。你楚国质子姜若怀如今卧病在床,生死难料,你这楚国使臣也怕是做不安稳。不过无需介怀,我定替圣千兄护你周全!”
赵峰仁此番言语,总结下来就是两个字——威胁!
其一,他说出与李圣千的同袍之谊,就是表明,他是李焕仙的父辈。在谈到楚国质子姜若怀那个病秧子,他若死了,只怕李焕仙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手谈辈分套交情,你李焕仙一个晚辈作首诗哄哄长辈应该吧?另一手谈局势,你李焕仙是为了楚国质子而来,他若死了,你也就混不下去了。若真到那时,作为你李焕仙的长辈,自会提携你一二。
这两手段往这一摆,直接把李焕仙的前路后路统统封死,大秦定南王,果然非同凡响。
罢了罢了,今日只能认栽,但念哪一首呢?思来想去,李焕仙想起前世北师北念尘所讲的一个禅宗故事,说的是佛门高僧参加吴越王钱镠的宴席,结果被钱镠逼着作诗。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
“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东南永作金天柱,谁羡当时万户侯。”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愧是楚国才子~”
“一剑霜寒十四州……谁羡当时万户侯……气势磅礴不卑不亢……快快记录下来!”
这是贯休和尚的《献钱尚父》,此诗一出,大殿内外皆惊,纷纷赞叹李焕仙诗才惊世。若不是顾忌定南王坐在殿中,只怕群臣早已提着酒壶前来敬酒了。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好!来人,赐酒!”
定南王赵峰仁细细品味李焕仙所诵之诗句,眼神中具是赞赏之意,衣袖一摆,一旁的太监赶紧提着酒壶来为李焕仙倒酒。
定南王此时可以确定,诗词中既有如此气魄,李焕仙又怎会那般?传闻,断不可信!
更何况,他还是李圣千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