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人心最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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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莽地区,一个山坳内,有一座不起眼的小村落,村子五六十户人家,靠打猎为生。
五十多户人家,有一家房子盖得极为潦草,石头堆砌的墙头,依山而建,房顶是用木头简易搭建,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茅草。
时令寒冬,房顶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
房屋简陋,勉强能够遮风挡雨,房屋内更简单,只有一张床,和小石头堆砌的烧火坑。
火坑内木柴已燃尽,一张茅草床上躺着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的大汉。
外面天寒地冻,大汉盖着一张熊皮,呼呼大睡,呼噜震天,一张不算是床的床头边,放着一把长柄黑色大斧子。
那斧子看不出什么材质,似乎很普通,却是一把战斧。
大汉并不是村子里原住民,一年多以前,大汉来到这个村子,他憨厚纯良,被村里一位大爷留在了村子内,并给他起名叫阿伟。
阿伟天生神力,尤其是他那把大斧头,锋利无比。
阿伟是个打猎的好手,而且勇武异常,自从他定居村子里后,村子再也没缺过食物,经常打到大型猎物。
北莽地区的原住民,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阿伟为山坳内小村子做了巨大贡献,很多人都感激这个憨厚的大块头,然而却有人打起了他主意。
阿伟的那把斧子锋利无比,无论砍什么都削铁如泥,有人认为阿伟那么厉害,全靠他那把斧子,如果有了那把斧子,谁都能对付凶猛野兽。
喀则是村长的儿子,他也惦记着阿伟的巨斧,与几个兄弟商量,怎么能把那把斧子据为己有。
“阿伟毕竟不是我们村子的人,早晚会走的。”喀则道。
“大哥你想怎么样?”喀则兄弟朗日问道。
“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把斧子永远留在我们村子里。”喀则一位发小道。
“阿伟那么厉害,我们要从长计议才行。”喀则眼冒精光道。
众人商量了一个主意,请阿伟喝酒。
阿伟是个实诚人,对于敬酒来者不拒,喝了很多的酒,回到住所后,呼呼大睡,睡得很沉,他不知道他的房子四周被堆满了柴草,树枝。
人心有时最恶,他们要烧死阿伟。
人为点燃的柴火,很快就把整座简陋的小屋燃烧起来。
阿伟被烟熏醒,看到房子着火了大惊,左右观察了一番发现无路可逃,眼看着房顶着火,温度高的受不了,他大吼一声,闭着眼向外冲了出去。
火焰烧伤了他的皮肤,点燃了他的头发,他却硬生生跑了出来。
外面到处都是雪,他在雪中打了几个滚,除却烧伤了皮肤,并没有生命危险。
喀则等人见阿伟冲了出来,都神色一惊,有两人吓得想要逃跑被喀则低声呵斥住。
阿伟从雪窝中起身后,看到喀则等人,顾不得身上疼痛,憨厚喊道:“喀则大哥,你们是来帮俺救火的吗?”
“嗯对对对。”喀则点头。
“不用救了,已经烧坏了,回头俺再搭一个吧!”他想要伸手挠头,却发现头发没了,头皮也被烧伤,一摸之下,痛的他龇牙咧嘴。
喀则不动声色来到他身边,朗日则来到阿伟身后。
阿伟正出神看着自己的小屋时,突然感觉到背后剧痛,他扭头看去,朗日一把狭长匕首捅在了他后腰上,力气之大,将其结实的身体都给穿透了。
“朗日你……”阿伟露出不敢置信神色。
噗嗤!
阿伟又感觉到腹部一痛,扭回头看到喀则一把匕首没入了他的胸口。
“你们……”他神色有些茫然。
喀则知道阿伟天生神力,身体强壮与众不同,迅速拔出刀,又狠狠刺入他腹部,接着连续刺了数十刀。
身后的朗日同样连刺数十刀,直到精疲力竭。
阿伟背后和胸口腹部血流如注,内脏肠子全部都被割破,他眼神愤怒倒了下去。
喀则和朗日见阿伟倒下都松了口气,喀则发小见状,拎起一把柴刀,一刀劈在阿伟脑袋上,那是担心阿伟没死,同时也是交投名状,其他几人也都上来补刀。
至此,阿伟被几个心肠歹毒的年轻人谋害,似乎死的不能再死了。
“把他扔进火里烧了,就说他是烧死的。”朗日道。
于是几人抬起阿伟尸体,扔进了还在燃烧的火堆里,并且又添了些柴。
深夜,当有人看到失火了,跑出来时,喀则几人悲痛的说,阿伟房子着火了,阿伟已经烧死了。
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但喀则几人是村里最健壮的几个猎手了,阿伟一个外人,而且已经死了,没有人再愿意得罪他们。
直到天亮,火焰熄灭,喀则进入烧塌了的房屋内,在灰烬中找到了那把巨斧,才心满意足回家,至于灰烬中阿伟的尸骨,并没有人理会。
村里的人,一个个都来观看了阿伟失火的房子,一些人都知道了真相不敢多看都回家了。
只有一个老头,神色哀伤,眼底流露一抹愤怒,老头叫达布拉,一年多以前就是他收留了阿伟,并且让阿伟留在村子里。
阿伟为村子猎杀很多野兽,达布拉很自豪得意,因为阿伟是他留下来的人。
却没想到,人心太恶,害了阿伟,他很悲伤,却无力回天。
“阿伟,达布拉对不起你,不应该把你留在村子里。”达布拉转身,背影苍老,蹒跚离去。
而就在他离去时,灰烬中,被烧黑的尸骨散发出淡淡金光。
没人注意,那具灰烬中的骨头,迅速长出了血肉。
仅仅一个时辰,本来只剩下骨头的阿伟,竟然又恢复了肉身。
廖三桂一行人,也是一队散修,他们实力要比吕千阳一行要强,清一色人仙修者。
正好在山坳村子附近,他们感知要比村民敏锐很多,感知到有异象,便向村子内赶来。
然而当他们来到时,异象已消失,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他们打听得知,村子里有一把锋利无匹的大斧头,廖三桂几人便去了喀则家。
喀则、朗日几人正玩试着巨斧的威力,此时巨斧握在朗日手中,只感觉重量合手,有种不论是什么,都能一斧劈开的豪情。
“果然是把仙兵利器。”朗日兴奋道。
北莽地区,一个山坳内,有一座不起眼的小村落,村子五六十户人家,靠打猎为生。
五十多户人家,有一家房子盖得极为潦草,石头堆砌的墙头,依山而建,房顶是用木头简易搭建,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茅草。
时令寒冬,房顶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
房屋简陋,勉强能够遮风挡雨,房屋内更简单,只有一张床,和小石头堆砌的烧火坑。
火坑内木柴已燃尽,一张茅草床上躺着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的大汉。
外面天寒地冻,大汉盖着一张熊皮,呼呼大睡,呼噜震天,一张不算是床的床头边,放着一把长柄黑色大斧子。
那斧子看不出什么材质,似乎很普通,却是一把战斧。
大汉并不是村子里原住民,一年多以前,大汉来到这个村子,他憨厚纯良,被村里一位大爷留在了村子内,并给他起名叫阿伟。
阿伟天生神力,尤其是他那把大斧头,锋利无比。
阿伟是个打猎的好手,而且勇武异常,自从他定居村子里后,村子再也没缺过食物,经常打到大型猎物。
北莽地区的原住民,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阿伟为山坳内小村子做了巨大贡献,很多人都感激这个憨厚的大块头,然而却有人打起了他主意。
阿伟的那把斧子锋利无比,无论砍什么都削铁如泥,有人认为阿伟那么厉害,全靠他那把斧子,如果有了那把斧子,谁都能对付凶猛野兽。
喀则是村长的儿子,他也惦记着阿伟的巨斧,与几个兄弟商量,怎么能把那把斧子据为己有。
“阿伟毕竟不是我们村子的人,早晚会走的。”喀则道。
“大哥你想怎么样?”喀则兄弟朗日问道。
“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把斧子永远留在我们村子里。”喀则一位发小道。
“阿伟那么厉害,我们要从长计议才行。”喀则眼冒精光道。
众人商量了一个主意,请阿伟喝酒。
阿伟是个实诚人,对于敬酒来者不拒,喝了很多的酒,回到住所后,呼呼大睡,睡得很沉,他不知道他的房子四周被堆满了柴草,树枝。
人心有时最恶,他们要烧死阿伟。
人为点燃的柴火,很快就把整座简陋的小屋燃烧起来。
阿伟被烟熏醒,看到房子着火了大惊,左右观察了一番发现无路可逃,眼看着房顶着火,温度高的受不了,他大吼一声,闭着眼向外冲了出去。
火焰烧伤了他的皮肤,点燃了他的头发,他却硬生生跑了出来。
外面到处都是雪,他在雪中打了几个滚,除却烧伤了皮肤,并没有生命危险。
喀则等人见阿伟冲了出来,都神色一惊,有两人吓得想要逃跑被喀则低声呵斥住。
阿伟从雪窝中起身后,看到喀则等人,顾不得身上疼痛,憨厚喊道:“喀则大哥,你们是来帮俺救火的吗?”
“嗯对对对。”喀则点头。
“不用救了,已经烧坏了,回头俺再搭一个吧!”他想要伸手挠头,却发现头发没了,头皮也被烧伤,一摸之下,痛的他龇牙咧嘴。
喀则不动声色来到他身边,朗日则来到阿伟身后。
阿伟正出神看着自己的小屋时,突然感觉到背后剧痛,他扭头看去,朗日一把狭长匕首捅在了他后腰上,力气之大,将其结实的身体都给穿透了。
“朗日你……”阿伟露出不敢置信神色。
噗嗤!
阿伟又感觉到腹部一痛,扭回头看到喀则一把匕首没入了他的胸口。
“你们……”他神色有些茫然。
喀则知道阿伟天生神力,身体强壮与众不同,迅速拔出刀,又狠狠刺入他腹部,接着连续刺了数十刀。
身后的朗日同样连刺数十刀,直到精疲力竭。
阿伟背后和胸口腹部血流如注,内脏肠子全部都被割破,他眼神愤怒倒了下去。
喀则和朗日见阿伟倒下都松了口气,喀则发小见状,拎起一把柴刀,一刀劈在阿伟脑袋上,那是担心阿伟没死,同时也是交投名状,其他几人也都上来补刀。
至此,阿伟被几个心肠歹毒的年轻人谋害,似乎死的不能再死了。
“把他扔进火里烧了,就说他是烧死的。”朗日道。
于是几人抬起阿伟尸体,扔进了还在燃烧的火堆里,并且又添了些柴。
深夜,当有人看到失火了,跑出来时,喀则几人悲痛的说,阿伟房子着火了,阿伟已经烧死了。
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但喀则几人是村里最健壮的几个猎手了,阿伟一个外人,而且已经死了,没有人再愿意得罪他们。
直到天亮,火焰熄灭,喀则进入烧塌了的房屋内,在灰烬中找到了那把巨斧,才心满意足回家,至于灰烬中阿伟的尸骨,并没有人理会。
村里的人,一个个都来观看了阿伟失火的房子,一些人都知道了真相不敢多看都回家了。
只有一个老头,神色哀伤,眼底流露一抹愤怒,老头叫达布拉,一年多以前就是他收留了阿伟,并且让阿伟留在村子里。
阿伟为村子猎杀很多野兽,达布拉很自豪得意,因为阿伟是他留下来的人。
却没想到,人心太恶,害了阿伟,他很悲伤,却无力回天。
“阿伟,达布拉对不起你,不应该把你留在村子里。”达布拉转身,背影苍老,蹒跚离去。
而就在他离去时,灰烬中,被烧黑的尸骨散发出淡淡金光。
没人注意,那具灰烬中的骨头,迅速长出了血肉。
仅仅一个时辰,本来只剩下骨头的阿伟,竟然又恢复了肉身。
廖三桂一行人,也是一队散修,他们实力要比吕千阳一行要强,清一色人仙修者。
正好在山坳村子附近,他们感知要比村民敏锐很多,感知到有异象,便向村子内赶来。
然而当他们来到时,异象已消失,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他们打听得知,村子里有一把锋利无匹的大斧头,廖三桂几人便去了喀则家。
喀则、朗日几人正玩试着巨斧的威力,此时巨斧握在朗日手中,只感觉重量合手,有种不论是什么,都能一斧劈开的豪情。
“果然是把仙兵利器。”朗日兴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