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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铃将窗帘拿回家这以后,过年的时候,将原本拖地窗帘取下来换上了这个窗帘,看上去也蛮好看吧!
毕竟之前的那个窗帘又大又难洗,虽然是好看,就是太费洗衣机了。
换上这个之后简洁大方,还好洗,最关键的是横幅够大,一扇窗帘就把窗户都遮掩的严严实实。
另一半就押了箱底。
没过多久,潘工那个小区就发了钥匙,华总吩咐全公司的人全部入驻,准备大干一场。
前期需要做样板间图,当时就玄凌一个设计师,这个根本做不过来,所以这个时候又找了新设计师。
潘总这个新家就交给了新设计师,因为那个女孩也是大公司出来的,据说之前是东唐的设计师,趁此机会华总也想试一试那个女孩的潜力。
果然大公司出来的设计师就是不一样,设计出来的图纸就是超级棒,不论设计风格,还是颜色搭配,让人眼前一亮。
果然图纸出来之后,潘总直接签单了。
然后大家也都有了去处,没事的时候就在样板房里等客户。
后来确实量了几套房,但是都没有确定下来。
因为玄凌所处的这个位置是市中心,这里住的基本上都是单位职工,再加上潘总这个单位效益一直都非常好,大家并不缺钱。
而且这里的业主可不是那些城中村,对于装修设计非常讲究。
而且入驻这个小区不止华总这一家公司,所有大品牌的公司都过来了。
相比较实力而言,他们根本排不上队。
大公司即便是价位高于他们,业主也都会选择大公司,毕竟大公司有保障,主要是人家这个小区的人根本就不缺钱。
所以不论是价位上还是品质上,亦或者设计风格上,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所以业务员确实拉回来了几个订单,但是大都在业主看了设计图纸和报价之后,也都销声匿迹了,再打电话也不接了。
炫铃在这个小区不止一次的见过经常给孩子看病的王大夫,原来他也在这个小区居住。
玄凌压根就不想再这个小区签单,一旦签单后,后期更紧工地又是三四个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想让人家客户不认识她都不可能。
即便以后不再这个公司干了,她的家综跑不了,经常带着孩子出来转,出来买菜,想不碰到熟人都难吧!
所以在这个小区入驻将近两个月,除了潘总家,没有成就一单。
华总一看这也不是办法,后来就慢慢撤退了。
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凉了,装修的人群越来越少了,公司里的那些业务员因为没有业绩也相应不干了。
因为房租一年到期了,华总看着公司的运营状态,于是决定不租了。
接下来就是搬家,能卖的卖,能拿的拿。拿不了的就送人。
办公室里的那些沙发,办公桌椅,还有旧电脑于是就想着怎么处理。
这个时候公司就剩下了玄凌,王师傅,华总了,所以华总就跟他们两人说办公室的东西随便搬。
王师傅半了一台电脑和电脑桌,玄凌家里地方小,本来是看上电脑桌了,但是放不下,电脑的话自己家里有,也没有用多长时间,暂时不计划换新电脑。
但是那些沙发实在是很新,而且材质好,全都是实木沙发,天然木质,敦厚有质感。
玄凌就像想着将这些沙发搬回妈妈家,毕竟妈妈家里的沙发很多年了,有的地方都烂了,也该换新的了。
但是这个就需要自己找车搬,玄凌联系了姐姐,后来姐夫带着搬家车来公司将沙发都搬上了大车。
当时老板娘也在,说是办公室的一些东西搬到家里,家里也放不下了。
家里腾出来的一个房间办公用,然后家里有张床,全新的木制床不要了,想要玄凌一起拉走。
玄凌觉得上门去华总家拉东西实在是有些过分,毕竟那是人家住户家里,把人家的床搬走就更过分了。
虽然华总老婆一再坚持,玄凌还是放弃了。
临走时,华总老婆再三坚持:“那是一张很结实的床,他们买的时候三千多呢,才用了一年。都还是全新的,送人的话,没人要,扔了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你就拿上吧!反正车也大,肯定放得下。”
“嫂子,我知道您的好心,但是这些就可以了,谢谢您!”
后来姐夫将这些家具拉回去了,后来说起双人床这件事,苏枝一味的说玄凌是傻蛋,要沙发有什么用,又大又占地方,双人床不赖,家里的床用了很多年了,早就计划换一张床了。
玄凌后来也有一些后悔,因为在去华总家里的时候,她亲眼看到那张双人床,确实就像新的一样,全实木结构,但是就被无情的丢弃在了垃圾桶旁。
因为本地人谁家里也有床,外地人要那些也没用,所以确实是太可惜了。
从这以后玄凌就搬到华总家里办公了,这里比之前那个办公室远一些,但是远近程度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自从去了华总家里,玄凌感觉就不像上班的感觉了。
虽然专门腾出了一间做办公室,但是毕竟这里是家,再加上这段时间除了工地收尾,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新业务。
华总基本上吃饭的时候才能见到,其他时候基本上见不到人,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不过这样也好,本来也没有事情做,如果华总在旁边盯着,岂不是更尴尬。
家里环境当然是好的太多,中午的时候还能在床上躺着午休,简直不要太好。
华总老婆平易近人,把她当好朋友一样对待。
华总的小女儿对她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平时家里没人,现在家里人多了,感觉也热闹多了,所以小女孩跟玄凌特别要好。
只是这个孩子有些过于活泼,可能也是家里从小娇生惯养,所以这个孩子不认生,而且胆子大,爱说话,关键特别机灵,而且还特别聪明,大人说话,她就在一旁听着,时不时还插嘴搭上几句。
平时不让她捣乱玄凌,只有中午吃完饭,她才跟玄凌开始发疯似的玩。
因为玄凌的孩子跟这个小女孩差不了几岁,所以玄凌还是很愿意跟小女孩一起玩的。
本来不喜欢孩子的炫铃,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是自己亲手带大的,所以跟孩子有了很深的感情。
所以看到跟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孩子,她还是特别喜欢的。
这个小女孩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摆弄别人的头发,玄凌一头乌黑的长发,所以午饭后小女孩就让玄凌坐在椅子上,她就在玄凌的身后开始摆弄她的头发。
炫铃很享受别人摆弄她头发的感觉,有时候小女孩弄疼了,她也尽量不吭气,任由小女孩玩耍。
期间华总老婆也不段的说小女孩,别给阿姨弄疼了什么的,由此可见,华总老婆确实是一个没有架子很质朴的好女人。
中午的时候,华总老婆有时候说北方人喜欢吃面条,今天华总不在,咱们就吃面条,我跟你学学刀削面。
水开的时候,炫铃就很兴奋的在锅边拿着削面刀开始一根根的往锅里削面条。
其实之前没有出嫁的时候,玄凌在家里偶尔间也做饭,但是自从出嫁之后,婆婆就不让她进厨房,之前没有孩子的时候,不进厨房也无所谓,有自己吃的就行了。
但是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她就像自己给孩子做一点好吃的,但是婆婆一直都不让,还训斥她不会做饭就不要进去添乱。
所以玄凌自打结婚以来就从来没有进过厨房,没想到在华总老婆这里竟然能大展身手。
毕竟自己做饭吃的也舒心。
华总在的时候,一般都吃大米,他们家的大米是从江苏直接带过来的,华总老婆曾经跟玄凌说,他们家乡的大米是最好吃的。
炫铃当时还不以为然,心想大米口感不都一样吗?
但是当见到了他们家乡大米的时候,确实愣住了,这些大米看上去不如超市的大米光鲜亮丽,基本上没啥光泽,而且颗粒也不像是超市里的大米看上去完整,有半个颗粒的。
颜色呈青绿色,玄凌正在琢磨这些米看上去一点都不漂亮会好吃到哪里去的时候。
华总回来了,看着玄凌在欣赏他们家的大米。
他笑盈盈的俯下身子,用手抓了一把大米,开口:“别小瞧这些大米,虽然看着不好看,但是口感特别好,这些是没有经过加工的大米,也叫做糙米,那些经过机器抛光过的大米,虽然看着好看,但是口感一点都不好,不信一会儿蒸熟了感觉一下。”
果然,大米在焖的过程中,闻着就特别的香,等待中午坐在饭桌上的时候,华总老婆给玄凌舀了一碗米,瞬间米饭的香味窜入鼻腔,真的是太香了。
果然入口的时候软糯香甜,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迄今为止玄凌吃过很多大米饭,但是没有一款能盖过华总家的大米饭。
炫铃将窗帘拿回家这以后,过年的时候,将原本拖地窗帘取下来换上了这个窗帘,看上去也蛮好看吧!
毕竟之前的那个窗帘又大又难洗,虽然是好看,就是太费洗衣机了。
换上这个之后简洁大方,还好洗,最关键的是横幅够大,一扇窗帘就把窗户都遮掩的严严实实。
另一半就押了箱底。
没过多久,潘工那个小区就发了钥匙,华总吩咐全公司的人全部入驻,准备大干一场。
前期需要做样板间图,当时就玄凌一个设计师,这个根本做不过来,所以这个时候又找了新设计师。
潘总这个新家就交给了新设计师,因为那个女孩也是大公司出来的,据说之前是东唐的设计师,趁此机会华总也想试一试那个女孩的潜力。
果然大公司出来的设计师就是不一样,设计出来的图纸就是超级棒,不论设计风格,还是颜色搭配,让人眼前一亮。
果然图纸出来之后,潘总直接签单了。
然后大家也都有了去处,没事的时候就在样板房里等客户。
后来确实量了几套房,但是都没有确定下来。
因为玄凌所处的这个位置是市中心,这里住的基本上都是单位职工,再加上潘总这个单位效益一直都非常好,大家并不缺钱。
而且这里的业主可不是那些城中村,对于装修设计非常讲究。
而且入驻这个小区不止华总这一家公司,所有大品牌的公司都过来了。
相比较实力而言,他们根本排不上队。
大公司即便是价位高于他们,业主也都会选择大公司,毕竟大公司有保障,主要是人家这个小区的人根本就不缺钱。
所以不论是价位上还是品质上,亦或者设计风格上,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所以业务员确实拉回来了几个订单,但是大都在业主看了设计图纸和报价之后,也都销声匿迹了,再打电话也不接了。
炫铃在这个小区不止一次的见过经常给孩子看病的王大夫,原来他也在这个小区居住。
玄凌压根就不想再这个小区签单,一旦签单后,后期更紧工地又是三四个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想让人家客户不认识她都不可能。
即便以后不再这个公司干了,她的家综跑不了,经常带着孩子出来转,出来买菜,想不碰到熟人都难吧!
所以在这个小区入驻将近两个月,除了潘总家,没有成就一单。
华总一看这也不是办法,后来就慢慢撤退了。
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凉了,装修的人群越来越少了,公司里的那些业务员因为没有业绩也相应不干了。
因为房租一年到期了,华总看着公司的运营状态,于是决定不租了。
接下来就是搬家,能卖的卖,能拿的拿。拿不了的就送人。
办公室里的那些沙发,办公桌椅,还有旧电脑于是就想着怎么处理。
这个时候公司就剩下了玄凌,王师傅,华总了,所以华总就跟他们两人说办公室的东西随便搬。
王师傅半了一台电脑和电脑桌,玄凌家里地方小,本来是看上电脑桌了,但是放不下,电脑的话自己家里有,也没有用多长时间,暂时不计划换新电脑。
但是那些沙发实在是很新,而且材质好,全都是实木沙发,天然木质,敦厚有质感。
玄凌就像想着将这些沙发搬回妈妈家,毕竟妈妈家里的沙发很多年了,有的地方都烂了,也该换新的了。
但是这个就需要自己找车搬,玄凌联系了姐姐,后来姐夫带着搬家车来公司将沙发都搬上了大车。
当时老板娘也在,说是办公室的一些东西搬到家里,家里也放不下了。
家里腾出来的一个房间办公用,然后家里有张床,全新的木制床不要了,想要玄凌一起拉走。
玄凌觉得上门去华总家拉东西实在是有些过分,毕竟那是人家住户家里,把人家的床搬走就更过分了。
虽然华总老婆一再坚持,玄凌还是放弃了。
临走时,华总老婆再三坚持:“那是一张很结实的床,他们买的时候三千多呢,才用了一年。都还是全新的,送人的话,没人要,扔了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你就拿上吧!反正车也大,肯定放得下。”
“嫂子,我知道您的好心,但是这些就可以了,谢谢您!”
后来姐夫将这些家具拉回去了,后来说起双人床这件事,苏枝一味的说玄凌是傻蛋,要沙发有什么用,又大又占地方,双人床不赖,家里的床用了很多年了,早就计划换一张床了。
玄凌后来也有一些后悔,因为在去华总家里的时候,她亲眼看到那张双人床,确实就像新的一样,全实木结构,但是就被无情的丢弃在了垃圾桶旁。
因为本地人谁家里也有床,外地人要那些也没用,所以确实是太可惜了。
从这以后玄凌就搬到华总家里办公了,这里比之前那个办公室远一些,但是远近程度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自从去了华总家里,玄凌感觉就不像上班的感觉了。
虽然专门腾出了一间做办公室,但是毕竟这里是家,再加上这段时间除了工地收尾,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新业务。
华总基本上吃饭的时候才能见到,其他时候基本上见不到人,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不过这样也好,本来也没有事情做,如果华总在旁边盯着,岂不是更尴尬。
家里环境当然是好的太多,中午的时候还能在床上躺着午休,简直不要太好。
华总老婆平易近人,把她当好朋友一样对待。
华总的小女儿对她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平时家里没人,现在家里人多了,感觉也热闹多了,所以小女孩跟玄凌特别要好。
只是这个孩子有些过于活泼,可能也是家里从小娇生惯养,所以这个孩子不认生,而且胆子大,爱说话,关键特别机灵,而且还特别聪明,大人说话,她就在一旁听着,时不时还插嘴搭上几句。
平时不让她捣乱玄凌,只有中午吃完饭,她才跟玄凌开始发疯似的玩。
因为玄凌的孩子跟这个小女孩差不了几岁,所以玄凌还是很愿意跟小女孩一起玩的。
本来不喜欢孩子的炫铃,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是自己亲手带大的,所以跟孩子有了很深的感情。
所以看到跟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孩子,她还是特别喜欢的。
这个小女孩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摆弄别人的头发,玄凌一头乌黑的长发,所以午饭后小女孩就让玄凌坐在椅子上,她就在玄凌的身后开始摆弄她的头发。
炫铃很享受别人摆弄她头发的感觉,有时候小女孩弄疼了,她也尽量不吭气,任由小女孩玩耍。
期间华总老婆也不段的说小女孩,别给阿姨弄疼了什么的,由此可见,华总老婆确实是一个没有架子很质朴的好女人。
中午的时候,华总老婆有时候说北方人喜欢吃面条,今天华总不在,咱们就吃面条,我跟你学学刀削面。
水开的时候,炫铃就很兴奋的在锅边拿着削面刀开始一根根的往锅里削面条。
其实之前没有出嫁的时候,玄凌在家里偶尔间也做饭,但是自从出嫁之后,婆婆就不让她进厨房,之前没有孩子的时候,不进厨房也无所谓,有自己吃的就行了。
但是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她就像自己给孩子做一点好吃的,但是婆婆一直都不让,还训斥她不会做饭就不要进去添乱。
所以玄凌自打结婚以来就从来没有进过厨房,没想到在华总老婆这里竟然能大展身手。
毕竟自己做饭吃的也舒心。
华总在的时候,一般都吃大米,他们家的大米是从江苏直接带过来的,华总老婆曾经跟玄凌说,他们家乡的大米是最好吃的。
炫铃当时还不以为然,心想大米口感不都一样吗?
但是当见到了他们家乡大米的时候,确实愣住了,这些大米看上去不如超市的大米光鲜亮丽,基本上没啥光泽,而且颗粒也不像是超市里的大米看上去完整,有半个颗粒的。
颜色呈青绿色,玄凌正在琢磨这些米看上去一点都不漂亮会好吃到哪里去的时候。
华总回来了,看着玄凌在欣赏他们家的大米。
他笑盈盈的俯下身子,用手抓了一把大米,开口:“别小瞧这些大米,虽然看着不好看,但是口感特别好,这些是没有经过加工的大米,也叫做糙米,那些经过机器抛光过的大米,虽然看着好看,但是口感一点都不好,不信一会儿蒸熟了感觉一下。”
果然,大米在焖的过程中,闻着就特别的香,等待中午坐在饭桌上的时候,华总老婆给玄凌舀了一碗米,瞬间米饭的香味窜入鼻腔,真的是太香了。
果然入口的时候软糯香甜,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迄今为止玄凌吃过很多大米饭,但是没有一款能盖过华总家的大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