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于曼丽:明易哥由我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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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跟原剧中不同的是,于曼丽在中学的成绩很好,后面为养父报仇,于曼丽使用的居然是化学药剂。
先用乙醚放翻那三个土匪,然后一刀一个宰了,后面更是大卸八卦,分尸手段称一句“黑寡妇”不为过。
讲述完自己的经历后,于曼丽忐忑的望着明易。
她害怕明易嫌弃她,甚至厌恶她。
因为当年她杀人的手段实在是太激进残忍了。
可听完于曼丽的话后,明易却抬手抚了抚她的脑袋,眼中满是心疼的说道:
“这么多年苦了你了,要是当年我能考虑得再周祥一些,你也不会经历这样的事情。”
“不过你放心,以后在魔都,我罩着你,我敢保证再没有人敢欺负你,要是遇到事,可以到明家找我。”
“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名字,我叫明易,魔都明家的人。”
听前半段话的时候,于曼丽彻底松了口气,接着就是满满的感动。
可随着明易告知身份,于曼丽惊讶地哦张起红润的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望着明易。
“恩人,您就是明家的二少爷,您....我....”
看着说话结结巴巴的于曼丽,明易缓缓起身: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记住,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来找我,有那段缘分在,你这小妹妹我认下了。”
于曼丽也赶忙站起身,听到这话后,于曼丽笑容甜美的嗯了一声,可心中却有些苦涩。
她等了六年,可不是为了做明易的小妹妹。
“知道了恩人少爷。”
明易一听笑脸瞬间僵住,随后抬手捏了捏于曼丽的脸蛋:
“叫什么恩人叫什么少爷,再这样叫我可不管你了。”
于曼丽嘻嘻一笑,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这才欣喜说道:
“那我以后叫你明易哥可以吗?”
明易点点头,拍了一下于曼丽的肩膀后就走出了房间。
于曼丽本来想去送送的,可被明易一个眼神就杀了回来。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于曼丽一会笑容幸福,一会又满脸沮丧;一会在屋子里蹦蹦跳跳,一会又颓废地瘫坐在沙发上。
虽然找到了六年来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可于曼丽发现,自己的出现很可能为他带来大麻烦。
军统的规矩她太懂了,要是自己脱离军统还跟明易走得太近的话,说不定某天就会在军统的家法中被牵连到。
一时间,于曼丽刚刚坚定下来要脱离军统的心破碎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后,于曼丽决定好好完成任务。
自己现在的身份好歹是军统,是有编制的人,只要她好好待在军统,以后争取调来魔都常驻,那她既可以跟在明易身边,又可以好好保护他。
想明白这一点后,于曼丽终于放下心了。
“所以这次的任务我一定要完成!”
“明易哥由我来守护!”
于曼丽攥了攥拳头,柳眉微蹙,皱着琼鼻恶狠狠地说道。
离开华懋饭店,明易开车准备回家。
原本今晚应该是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于曼丽暂时加入自己阵营的。
可现在情况完全变了,明易决定放弃这种手段,说不定根本不需要什么手段,只要他一句话,于曼丽就能心甘情愿的跟自己走。
想到这些,开着车的明易脸上露出了平和的笑容。
这就是世界的神奇之处,有些东西可能就因为当初那小小的一个举动,就引发一连串的效应。
效应有好有坏,但就现在看来,当年救下那个小姑娘,是一个十分正确的选择。
喜提龙城行动组成员一名,明易的身心也无比轻快起来。
龙城行动组,明易是打算在魔都沦陷之前将成员招募够的。
只有这样,他以后对付鬼子,周旋于军统之间的底气和底牌才算是足够。
“林昔、庄晓曼、于曼丽、蓝胭脂,目前就这四个吧。”
林昔是自己过命的兄弟,庄晓曼是他曾经的学生,蓝胭脂是青梅竹马,于曼丽是“命中注定”。
林昔身手了得,聪明睿智,学东西快。
庄晓曼几乎全能,特别是枪法,说是百步穿杨也不为过。
蓝胭脂从小就过目不忘,五觉灵敏,稍加训练后,那就是天生做特工的料。
于曼丽是王天风教出来的,能力自然不差,而且六年的经历让她能很好的适应各种环境,特别是骨子里的狠劲,综合来看,于曼丽太适合暗杀这份工作了。
没过几分钟,明易便回到了别墅。
刚刚进门,本来还在跟明台有说有笑的阿香,立马小跑着朝明易冲了过来。
看到这一幕,明易快步上前,先是将脱下的西装外套扔给阿香抱住,随后一个侧身抬手,一把再次掐住阿香的后脖颈将她提了起来。
今晚被于曼丽突然抱住,使得明易对阿香喜欢扑人的坏毛病印象更深了。
所以刚回家看到阿香跑来,明易几乎是下意识就完成了一套连招。
被明易提起来的阿香都傻眼了。
她只是看到二少爷回来了,所以才开心的跑过来,单纯的就是想帮二少爷把衣服拿去放好,明天好在第一时间找到,然后帮二少爷把西装熨好。
可没想到,命运的后脖颈依旧没有放过她。
呆滞了两秒钟的阿香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太委屈了,实在是太委屈了!
本来看阿香跑走的明镜还面带微笑,明台一边吃着宵夜也是一脸笑容的抬头看向阿香跑去的地方。
谁能想到,开开心心跑走的阿香,几秒钟的时间就大哭了起来。
“阿易,跟你说多少次了,别总是欺负阿香。”
说着明镜起身赶忙走上前,将被明易松手放下来的阿香揽入怀中安慰起来,过程中还不忘狠狠地瞪了几眼明易。
“二少爷...讨厌死了,不理二少爷了!”
从明镜怀里钻出去的阿香,拿着明易的衣服就跑到了客厅那边,然后一个人悄悄抹眼泪。
“二哥,你这么晚回来,是去哪里潇洒了?”
“我猜猜,是不是百乐门?”
“大姐,你可得管管二哥,这么大年纪了,天天往百乐门跑,这怎么找得到媳妇啊?”
看着阿香跑走的明台,一脸痞笑地望向明易调侃起来。
听到这话,明镜朝着明台翻了个白眼,拉着明易就坐到了餐桌前才说道:
“你二哥的事不用你操心,吃东西还堵不上你的嘴。”
被大姐轻飘飘的骂了两句,明台望着明易摆了个鬼脸,满是挑衅的摇摇头,乐不可支地继续吃起了宵夜。
望着如此嚣张的明台,明易抬手松了松领带,随后面带笑意的望着明镜说道:
“大姐,明台去香江念大学也有一年的时间了吧,我记得他读的是金融管理,正好我留学的时候主攻过这门课程,今晚就由我试试四弟,他这一年都学了些什么?”
明镜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学问这种东西,学以致用那才是自己的。
而且以明易的能力,明镜相信,要是明台能答得三三五五,那这一年也没有白读。
可谁想到,听见这话的明台瞬间炸毛了。
学,我学个嘚儿啊学!
还在去大学的飞机上就被王天风拐跑了,连学校大门都没进去的明台,学个锤子的金融管理。
看着明易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明台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早知道刚刚就不挑衅了。
不过跟原剧中不同的是,于曼丽在中学的成绩很好,后面为养父报仇,于曼丽使用的居然是化学药剂。
先用乙醚放翻那三个土匪,然后一刀一个宰了,后面更是大卸八卦,分尸手段称一句“黑寡妇”不为过。
讲述完自己的经历后,于曼丽忐忑的望着明易。
她害怕明易嫌弃她,甚至厌恶她。
因为当年她杀人的手段实在是太激进残忍了。
可听完于曼丽的话后,明易却抬手抚了抚她的脑袋,眼中满是心疼的说道:
“这么多年苦了你了,要是当年我能考虑得再周祥一些,你也不会经历这样的事情。”
“不过你放心,以后在魔都,我罩着你,我敢保证再没有人敢欺负你,要是遇到事,可以到明家找我。”
“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名字,我叫明易,魔都明家的人。”
听前半段话的时候,于曼丽彻底松了口气,接着就是满满的感动。
可随着明易告知身份,于曼丽惊讶地哦张起红润的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望着明易。
“恩人,您就是明家的二少爷,您....我....”
看着说话结结巴巴的于曼丽,明易缓缓起身: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记住,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来找我,有那段缘分在,你这小妹妹我认下了。”
于曼丽也赶忙站起身,听到这话后,于曼丽笑容甜美的嗯了一声,可心中却有些苦涩。
她等了六年,可不是为了做明易的小妹妹。
“知道了恩人少爷。”
明易一听笑脸瞬间僵住,随后抬手捏了捏于曼丽的脸蛋:
“叫什么恩人叫什么少爷,再这样叫我可不管你了。”
于曼丽嘻嘻一笑,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这才欣喜说道:
“那我以后叫你明易哥可以吗?”
明易点点头,拍了一下于曼丽的肩膀后就走出了房间。
于曼丽本来想去送送的,可被明易一个眼神就杀了回来。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于曼丽一会笑容幸福,一会又满脸沮丧;一会在屋子里蹦蹦跳跳,一会又颓废地瘫坐在沙发上。
虽然找到了六年来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可于曼丽发现,自己的出现很可能为他带来大麻烦。
军统的规矩她太懂了,要是自己脱离军统还跟明易走得太近的话,说不定某天就会在军统的家法中被牵连到。
一时间,于曼丽刚刚坚定下来要脱离军统的心破碎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后,于曼丽决定好好完成任务。
自己现在的身份好歹是军统,是有编制的人,只要她好好待在军统,以后争取调来魔都常驻,那她既可以跟在明易身边,又可以好好保护他。
想明白这一点后,于曼丽终于放下心了。
“所以这次的任务我一定要完成!”
“明易哥由我来守护!”
于曼丽攥了攥拳头,柳眉微蹙,皱着琼鼻恶狠狠地说道。
离开华懋饭店,明易开车准备回家。
原本今晚应该是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于曼丽暂时加入自己阵营的。
可现在情况完全变了,明易决定放弃这种手段,说不定根本不需要什么手段,只要他一句话,于曼丽就能心甘情愿的跟自己走。
想到这些,开着车的明易脸上露出了平和的笑容。
这就是世界的神奇之处,有些东西可能就因为当初那小小的一个举动,就引发一连串的效应。
效应有好有坏,但就现在看来,当年救下那个小姑娘,是一个十分正确的选择。
喜提龙城行动组成员一名,明易的身心也无比轻快起来。
龙城行动组,明易是打算在魔都沦陷之前将成员招募够的。
只有这样,他以后对付鬼子,周旋于军统之间的底气和底牌才算是足够。
“林昔、庄晓曼、于曼丽、蓝胭脂,目前就这四个吧。”
林昔是自己过命的兄弟,庄晓曼是他曾经的学生,蓝胭脂是青梅竹马,于曼丽是“命中注定”。
林昔身手了得,聪明睿智,学东西快。
庄晓曼几乎全能,特别是枪法,说是百步穿杨也不为过。
蓝胭脂从小就过目不忘,五觉灵敏,稍加训练后,那就是天生做特工的料。
于曼丽是王天风教出来的,能力自然不差,而且六年的经历让她能很好的适应各种环境,特别是骨子里的狠劲,综合来看,于曼丽太适合暗杀这份工作了。
没过几分钟,明易便回到了别墅。
刚刚进门,本来还在跟明台有说有笑的阿香,立马小跑着朝明易冲了过来。
看到这一幕,明易快步上前,先是将脱下的西装外套扔给阿香抱住,随后一个侧身抬手,一把再次掐住阿香的后脖颈将她提了起来。
今晚被于曼丽突然抱住,使得明易对阿香喜欢扑人的坏毛病印象更深了。
所以刚回家看到阿香跑来,明易几乎是下意识就完成了一套连招。
被明易提起来的阿香都傻眼了。
她只是看到二少爷回来了,所以才开心的跑过来,单纯的就是想帮二少爷把衣服拿去放好,明天好在第一时间找到,然后帮二少爷把西装熨好。
可没想到,命运的后脖颈依旧没有放过她。
呆滞了两秒钟的阿香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太委屈了,实在是太委屈了!
本来看阿香跑走的明镜还面带微笑,明台一边吃着宵夜也是一脸笑容的抬头看向阿香跑去的地方。
谁能想到,开开心心跑走的阿香,几秒钟的时间就大哭了起来。
“阿易,跟你说多少次了,别总是欺负阿香。”
说着明镜起身赶忙走上前,将被明易松手放下来的阿香揽入怀中安慰起来,过程中还不忘狠狠地瞪了几眼明易。
“二少爷...讨厌死了,不理二少爷了!”
从明镜怀里钻出去的阿香,拿着明易的衣服就跑到了客厅那边,然后一个人悄悄抹眼泪。
“二哥,你这么晚回来,是去哪里潇洒了?”
“我猜猜,是不是百乐门?”
“大姐,你可得管管二哥,这么大年纪了,天天往百乐门跑,这怎么找得到媳妇啊?”
看着阿香跑走的明台,一脸痞笑地望向明易调侃起来。
听到这话,明镜朝着明台翻了个白眼,拉着明易就坐到了餐桌前才说道:
“你二哥的事不用你操心,吃东西还堵不上你的嘴。”
被大姐轻飘飘的骂了两句,明台望着明易摆了个鬼脸,满是挑衅的摇摇头,乐不可支地继续吃起了宵夜。
望着如此嚣张的明台,明易抬手松了松领带,随后面带笑意的望着明镜说道:
“大姐,明台去香江念大学也有一年的时间了吧,我记得他读的是金融管理,正好我留学的时候主攻过这门课程,今晚就由我试试四弟,他这一年都学了些什么?”
明镜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学问这种东西,学以致用那才是自己的。
而且以明易的能力,明镜相信,要是明台能答得三三五五,那这一年也没有白读。
可谁想到,听见这话的明台瞬间炸毛了。
学,我学个嘚儿啊学!
还在去大学的飞机上就被王天风拐跑了,连学校大门都没进去的明台,学个锤子的金融管理。
看着明易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明台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早知道刚刚就不挑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