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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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年秋
随着秋风吹过弗朗什孔泰的大地,原本的草原变得荒芜,也预示着又有一些人撑不过今年冬天。
不过由于领地内农田开垦导致的粮食丰收以及约翰免除了除农业税以外的大部分税收,百姓的生活倒也可以说能过得下去。
在伯爵堡内,约翰穿着用狐狸皮做的大衣,在办公室内处理今年各个部门的报告。
得益于以前弗朗什孔泰伯爵对城堡的改造,设计出了一间通过在地下铺上水管并将热水注入水管内达到地暖效果的房屋,现在约翰不必担心取暖而引发火灾,不过也仅限于他自己这间,其他的房间还需要火炉取暖。
“咚咚。”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短促的敲门声,约翰听到后头也没抬地说道:
“进来吧。”
于是门被轻轻推开,负责训练新兵的白狼骑士团千夫长走了进来,在向约翰行礼后说道:
“大人,我有一些事想和您商量一下。”
“嗯,又是那些新兵的事吗?”约翰问道,他已经对这些少爷的不报啥期望了,让他们完整的成为骑士中间别出啥岔子就行。
“是的,现在训练时间已经过去快半年了,但这些新兵却并没有战斗过,尽管一个骑士侍从正常参加战斗也需要一年,但是目前时间太紧迫了,需要让他们见见血。”
“我也觉得这种短时间内训练的骑士团根本就没有战斗力,一个真正的骑士不是穿着盔甲骑着马就能够去打仗的。”约翰顺着千夫长的话说道。
在约翰看来,温达姆的那帮高官可能真的是没怎么经历过战争,什么时候连骑士这种重骑兵都能够跟步兵一样,随便练几个月就能上阵杀敌了,所以一开始接到这个命令约翰就知道,米特兰后方可能真的没有能用的骑士团了,连国王都开始病急乱投医,也怪不得之后要任用鹰之团这种平民出身的佣兵团,以及一帮人渣罪犯组成的黑犬骑士团。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总不能临近冬天的时候让他们去南方跟尤达人打仗吧。”约翰向千夫长问道。
“不大人,我的意思是,要不然用一些战俘给这些新兵见血,最起码让他们能够在杀人的时候能握住剑。”千夫长解释道。
“不,这是不行的,战俘对于咱们领地经济重要性,你不是不知道。”约翰听完千夫长的话后就直接把这个给否决了。
自从约翰尝到了奴隶买卖的甜头后,就开始从南方战场上购买尤达战俘,将这些战俘押到森林领北部港口,坐船前往丘斯达,卖给在那里等待的伊苏奴隶商人,从而赚取差价。
也不知道伊苏到底多缺奴隶,就算西蒙把一个成年男性奴隶的价格提高到了5银币都会被那些奴隶商人抢购一空,以至于奴隶贸易在财政收入排名第三,仅次于佣兵贸易和农业税。
如果这个时候用战俘给新兵见血,先不说这5000名战俘从哪里来,就算真有5000名战俘,约翰也舍不得给那帮新兵一刀解决,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战俘去当农奴种地去。
但让新兵见血的确是必要的,这些人并不是系统招募的士兵,一开始就有熟练的战斗技巧与强大的内心,更何况这是一些连鸡都没杀过的少爷兵。
于是约翰开始思考,有没有能够代替战俘但又没什么价值的人让新兵见血。
想来想去,约翰看向旁边的十字架,突然想到了什么,对千夫长说道:
“把普洛斯叫过来。”
过了十几分钟,风尘仆仆的普洛斯在千夫长的带领下走进了约翰所在的房间。
“表弟,你找我什么事啊。”普洛斯哆哆嗦嗦地问道,本来在庄园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千夫长从床上喊起来见约翰,一路上的冷风差点没把他的小身板给吹垮了。
“普洛斯,我问你,现在米特兰内,哪里关押的邪教徒比较多。”约翰问道。
“啊?”普洛斯不知道约翰问他这个到底有啥用,只能大概说道:
“如果是邪教徒的话,那估计也就乱的地区或者温达姆的宗教监狱里有了,没有大主教的调令没人能将他们放出去。”
“那好,你赶紧给米特兰大主教写信,就说新组建的骑士团需要见血,问他能不能给我几千个邪教徒,价钱好说。”约翰对普洛斯说道。
这番话直接给普洛斯整懵了,骑士团见血跟邪教徒有啥关系,还有价钱,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普洛斯也不敢问,只能按照约翰的原话写信给米特兰大主教。
在信鸽在秋风中飞翔了两周之后,信件也终于到达了米特兰大主教手里,大主教一看是普洛斯寄过来的,赶忙打开看看是不是约翰那里是不是又爆发邪教徒了,结果扫了一眼后大主教心里想到:
“这什么玩意?”
大主教总是能接到某地有邪教徒的报告,还没见过某地缺邪教徒的报告,怎么这约翰打算养着玩啊。
在仔细阅读了几遍后,大主教才明白这封信的意思,合着你拿邪教徒当你新兵练手用的了?
尽管大主教刚开始觉得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大费人力把邪教徒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但看到最后“价钱好说”这几个字后,顿时就释怀了,毕竟没人跟钱过不去,传教也要钱啊。
随着印有米特兰教会的印章扣在了协议上,一份文书从传递到了温达姆宗教裁判所。
“哐啷!”
裁判所的闸门被打开,在里面的囚犯们都被许久没见过的阳光照得睁不开眼睛,紧接着从外面走出了几个士兵,为首的军官大声喊道:
“都给我起来,你们这些异端!”
这里面大部分人都是米特兰各地有名有姓的邪教头子或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邪教份子,很多人手上都背负着几条甚至几十条几百条的人们,基本上杀的人不够多手段不够残忍的邪教徒都不能来这个地方,然而就是这么些原本在外面十恶不赦的邪教徒,现在遇到这些士兵一个个却痛哭流涕。
“我们错了,大人,让我们出去吧!”
“我们受够了!”
军官揉了揉耳朵,基本上每次来都得听这帮异端的鬼哭狼嚎,不过估计以后都不会这样了。想到这里,军官喊道:
“行了行了!你们马上就要出去了!现在给我排成一列然后进马车里。”
当听到军官的话后,这帮邪教徒起初还不敢相信,等反应过来后,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从牢笼之中出来,然后不用任何人监管就自觉的排成一队,在士兵的看守下离开的监狱。
当他们重返地表,感受着暖洋洋的阳光照耀在他们身上时,这些邪教徒才感受到重生与自由的喜悦。
在军官的呵斥声中,邪教徒们登上了一辆辆马车,在士兵们的注视下,邪教徒们发现马车正在朝东行驶,而监狱也在视线中逐渐变小直至消失,直道这一刻,他们明白自己已经离开那折磨自己几十年的监狱了,立刻马车之中沸腾了,大笑、痛哭等一系列带有情绪的声音充斥着车队中。
在发泄过后,有邪教徒向周围人问道:
“他们这是要把我们带去哪里?”
然而另一个邪教徒说道:“管他把我们带去哪里,我不信有比宗教裁判所还残忍的地方。”仿佛他已经忘记自己之前对平民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
随着时间的流逝,车队驶进了弗朗什孔泰的一座要塞之中,车队的指挥将车门打开,喊醒了正在睡觉的邪教徒。他们迷迷糊糊地走下马车,马上就有士兵将他们按住,此时他们环顾周围,除了一些戴着狼头盔的骑士,更多的是一帮穿戴盔甲的青年,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从一个地狱来到了另一个地狱。
就在邪教徒们惊恐万分,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台上的千夫长说道:
“新兵们,这是你们第一次见血的日子,也是你们从新兵成长为战士的日子,过了今天,你们将会成为一名战士,现在,举起你们的剑,将眼前这些十恶不赦的邪教徒杀死,这次运来的邪教徒一共有1523名,数量有限,谁先杀死一个邪教徒,除了荣誉,还有三天的休假。”
听到有休假,本来胆怯的新兵们有些已经蠢蠢欲动,不过还没有人敢去做这一个吃螃蟹的。
“我来!”
就在这时萨维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拿起白狼骑士递给自己的剑,萨维尔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以前用过的剑与这些骑士们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考虑到训练过程中的伤亡,约翰给他们的剑都是没开锋的,然而萨维尔手中的剑却是货真价实用于砍杀敌人的剑,在太阳的照耀下,剑尖闪耀着白光,同时当他握住剑柄的时候,一股杀气扑面而来,也证明了剑的主人曾用他杀人无数。
当萨维尔走到一名邪教徒面前时,看着邪教徒那惊恐的脸,萨维尔将剑高举头顶,准备对他发起致命一击。
邪教徒看到这里也明白自己的命运,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他不断的挣脱锁链,然而他的双手双脚都被捆住,现在的他如同一条案板上的鱼正在进行垂死挣扎。
随着萨维尔用力挥砍,长剑一下砍中了邪教徒的头颅,随着大量鲜血从脖颈处流出,邪教徒的身体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了声息。
有了萨维尔开了这个头后,剩下的新兵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完成自己第一次的见血,不过他们大部分人的表现都没有萨维尔那样从容不迫,很多在砍头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把握好力度,导致砍了几次都没有把头砍下来,邪教徒的惨叫与鲜血也让新兵们不敢再下手,最后只能看着这些邪教徒因为流血缺氧而死,紧接着便坐在地上或者直接当场呕吐了起来,被赶来的士兵搀扶回到宿舍。
萨维尔拒绝了士兵的帮助,独自一人来到了洗漱台准备清洗身上被溅到的鲜血,在他后面安德森也完成了见血,颤颤巍巍地走到洗漱台,看着面不改色的萨维尔,安德森一边惊讶于自己同伴强大的内心,一边赞叹道:“萨维尔,你刚才真的太帅了,一剑就把那个邪教徒……”
话还没说完,萨维尔仿佛想到了什么,只听“哇”的一声,他直接在洗漱台呕吐了起来。
看到如此情况,安德森赶忙跑回操场大声喊道:
“医生!这里有人后遗症犯了,快来人!”
1446年秋
随着秋风吹过弗朗什孔泰的大地,原本的草原变得荒芜,也预示着又有一些人撑不过今年冬天。
不过由于领地内农田开垦导致的粮食丰收以及约翰免除了除农业税以外的大部分税收,百姓的生活倒也可以说能过得下去。
在伯爵堡内,约翰穿着用狐狸皮做的大衣,在办公室内处理今年各个部门的报告。
得益于以前弗朗什孔泰伯爵对城堡的改造,设计出了一间通过在地下铺上水管并将热水注入水管内达到地暖效果的房屋,现在约翰不必担心取暖而引发火灾,不过也仅限于他自己这间,其他的房间还需要火炉取暖。
“咚咚。”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短促的敲门声,约翰听到后头也没抬地说道:
“进来吧。”
于是门被轻轻推开,负责训练新兵的白狼骑士团千夫长走了进来,在向约翰行礼后说道:
“大人,我有一些事想和您商量一下。”
“嗯,又是那些新兵的事吗?”约翰问道,他已经对这些少爷的不报啥期望了,让他们完整的成为骑士中间别出啥岔子就行。
“是的,现在训练时间已经过去快半年了,但这些新兵却并没有战斗过,尽管一个骑士侍从正常参加战斗也需要一年,但是目前时间太紧迫了,需要让他们见见血。”
“我也觉得这种短时间内训练的骑士团根本就没有战斗力,一个真正的骑士不是穿着盔甲骑着马就能够去打仗的。”约翰顺着千夫长的话说道。
在约翰看来,温达姆的那帮高官可能真的是没怎么经历过战争,什么时候连骑士这种重骑兵都能够跟步兵一样,随便练几个月就能上阵杀敌了,所以一开始接到这个命令约翰就知道,米特兰后方可能真的没有能用的骑士团了,连国王都开始病急乱投医,也怪不得之后要任用鹰之团这种平民出身的佣兵团,以及一帮人渣罪犯组成的黑犬骑士团。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总不能临近冬天的时候让他们去南方跟尤达人打仗吧。”约翰向千夫长问道。
“不大人,我的意思是,要不然用一些战俘给这些新兵见血,最起码让他们能够在杀人的时候能握住剑。”千夫长解释道。
“不,这是不行的,战俘对于咱们领地经济重要性,你不是不知道。”约翰听完千夫长的话后就直接把这个给否决了。
自从约翰尝到了奴隶买卖的甜头后,就开始从南方战场上购买尤达战俘,将这些战俘押到森林领北部港口,坐船前往丘斯达,卖给在那里等待的伊苏奴隶商人,从而赚取差价。
也不知道伊苏到底多缺奴隶,就算西蒙把一个成年男性奴隶的价格提高到了5银币都会被那些奴隶商人抢购一空,以至于奴隶贸易在财政收入排名第三,仅次于佣兵贸易和农业税。
如果这个时候用战俘给新兵见血,先不说这5000名战俘从哪里来,就算真有5000名战俘,约翰也舍不得给那帮新兵一刀解决,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战俘去当农奴种地去。
但让新兵见血的确是必要的,这些人并不是系统招募的士兵,一开始就有熟练的战斗技巧与强大的内心,更何况这是一些连鸡都没杀过的少爷兵。
于是约翰开始思考,有没有能够代替战俘但又没什么价值的人让新兵见血。
想来想去,约翰看向旁边的十字架,突然想到了什么,对千夫长说道:
“把普洛斯叫过来。”
过了十几分钟,风尘仆仆的普洛斯在千夫长的带领下走进了约翰所在的房间。
“表弟,你找我什么事啊。”普洛斯哆哆嗦嗦地问道,本来在庄园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千夫长从床上喊起来见约翰,一路上的冷风差点没把他的小身板给吹垮了。
“普洛斯,我问你,现在米特兰内,哪里关押的邪教徒比较多。”约翰问道。
“啊?”普洛斯不知道约翰问他这个到底有啥用,只能大概说道:
“如果是邪教徒的话,那估计也就乱的地区或者温达姆的宗教监狱里有了,没有大主教的调令没人能将他们放出去。”
“那好,你赶紧给米特兰大主教写信,就说新组建的骑士团需要见血,问他能不能给我几千个邪教徒,价钱好说。”约翰对普洛斯说道。
这番话直接给普洛斯整懵了,骑士团见血跟邪教徒有啥关系,还有价钱,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普洛斯也不敢问,只能按照约翰的原话写信给米特兰大主教。
在信鸽在秋风中飞翔了两周之后,信件也终于到达了米特兰大主教手里,大主教一看是普洛斯寄过来的,赶忙打开看看是不是约翰那里是不是又爆发邪教徒了,结果扫了一眼后大主教心里想到:
“这什么玩意?”
大主教总是能接到某地有邪教徒的报告,还没见过某地缺邪教徒的报告,怎么这约翰打算养着玩啊。
在仔细阅读了几遍后,大主教才明白这封信的意思,合着你拿邪教徒当你新兵练手用的了?
尽管大主教刚开始觉得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大费人力把邪教徒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但看到最后“价钱好说”这几个字后,顿时就释怀了,毕竟没人跟钱过不去,传教也要钱啊。
随着印有米特兰教会的印章扣在了协议上,一份文书从传递到了温达姆宗教裁判所。
“哐啷!”
裁判所的闸门被打开,在里面的囚犯们都被许久没见过的阳光照得睁不开眼睛,紧接着从外面走出了几个士兵,为首的军官大声喊道:
“都给我起来,你们这些异端!”
这里面大部分人都是米特兰各地有名有姓的邪教头子或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邪教份子,很多人手上都背负着几条甚至几十条几百条的人们,基本上杀的人不够多手段不够残忍的邪教徒都不能来这个地方,然而就是这么些原本在外面十恶不赦的邪教徒,现在遇到这些士兵一个个却痛哭流涕。
“我们错了,大人,让我们出去吧!”
“我们受够了!”
军官揉了揉耳朵,基本上每次来都得听这帮异端的鬼哭狼嚎,不过估计以后都不会这样了。想到这里,军官喊道:
“行了行了!你们马上就要出去了!现在给我排成一列然后进马车里。”
当听到军官的话后,这帮邪教徒起初还不敢相信,等反应过来后,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从牢笼之中出来,然后不用任何人监管就自觉的排成一队,在士兵的看守下离开的监狱。
当他们重返地表,感受着暖洋洋的阳光照耀在他们身上时,这些邪教徒才感受到重生与自由的喜悦。
在军官的呵斥声中,邪教徒们登上了一辆辆马车,在士兵们的注视下,邪教徒们发现马车正在朝东行驶,而监狱也在视线中逐渐变小直至消失,直道这一刻,他们明白自己已经离开那折磨自己几十年的监狱了,立刻马车之中沸腾了,大笑、痛哭等一系列带有情绪的声音充斥着车队中。
在发泄过后,有邪教徒向周围人问道:
“他们这是要把我们带去哪里?”
然而另一个邪教徒说道:“管他把我们带去哪里,我不信有比宗教裁判所还残忍的地方。”仿佛他已经忘记自己之前对平民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
随着时间的流逝,车队驶进了弗朗什孔泰的一座要塞之中,车队的指挥将车门打开,喊醒了正在睡觉的邪教徒。他们迷迷糊糊地走下马车,马上就有士兵将他们按住,此时他们环顾周围,除了一些戴着狼头盔的骑士,更多的是一帮穿戴盔甲的青年,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从一个地狱来到了另一个地狱。
就在邪教徒们惊恐万分,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台上的千夫长说道:
“新兵们,这是你们第一次见血的日子,也是你们从新兵成长为战士的日子,过了今天,你们将会成为一名战士,现在,举起你们的剑,将眼前这些十恶不赦的邪教徒杀死,这次运来的邪教徒一共有1523名,数量有限,谁先杀死一个邪教徒,除了荣誉,还有三天的休假。”
听到有休假,本来胆怯的新兵们有些已经蠢蠢欲动,不过还没有人敢去做这一个吃螃蟹的。
“我来!”
就在这时萨维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拿起白狼骑士递给自己的剑,萨维尔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以前用过的剑与这些骑士们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考虑到训练过程中的伤亡,约翰给他们的剑都是没开锋的,然而萨维尔手中的剑却是货真价实用于砍杀敌人的剑,在太阳的照耀下,剑尖闪耀着白光,同时当他握住剑柄的时候,一股杀气扑面而来,也证明了剑的主人曾用他杀人无数。
当萨维尔走到一名邪教徒面前时,看着邪教徒那惊恐的脸,萨维尔将剑高举头顶,准备对他发起致命一击。
邪教徒看到这里也明白自己的命运,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他不断的挣脱锁链,然而他的双手双脚都被捆住,现在的他如同一条案板上的鱼正在进行垂死挣扎。
随着萨维尔用力挥砍,长剑一下砍中了邪教徒的头颅,随着大量鲜血从脖颈处流出,邪教徒的身体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了声息。
有了萨维尔开了这个头后,剩下的新兵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完成自己第一次的见血,不过他们大部分人的表现都没有萨维尔那样从容不迫,很多在砍头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把握好力度,导致砍了几次都没有把头砍下来,邪教徒的惨叫与鲜血也让新兵们不敢再下手,最后只能看着这些邪教徒因为流血缺氧而死,紧接着便坐在地上或者直接当场呕吐了起来,被赶来的士兵搀扶回到宿舍。
萨维尔拒绝了士兵的帮助,独自一人来到了洗漱台准备清洗身上被溅到的鲜血,在他后面安德森也完成了见血,颤颤巍巍地走到洗漱台,看着面不改色的萨维尔,安德森一边惊讶于自己同伴强大的内心,一边赞叹道:“萨维尔,你刚才真的太帅了,一剑就把那个邪教徒……”
话还没说完,萨维尔仿佛想到了什么,只听“哇”的一声,他直接在洗漱台呕吐了起来。
看到如此情况,安德森赶忙跑回操场大声喊道:
“医生!这里有人后遗症犯了,快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