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卷死男女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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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前这个也是亲闺女,直接让她待嫁确实有点过分,所以周艳珠不说话了,只是叹了口气。
“你要是不喜欢,我让你爸和陆家说清楚。”
“那就说清楚点。”
金姝对自己这个母亲可没有多少体谅,毕竟从头到尾这件事就和自己没关系,该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与她无关。
回到家,冷锅冷灶,周艳珠随便把昨天吃剩的苞米面饼热了一下,配上自己腌的咸菜,额外还炒了一盘鸡蛋,放了些荤油。
鸡蛋放在金姝面前,三个弟弟眼巴巴看着,刚要动筷子就被金宝生给打了一下。
金姝看了,也没说什么,直接把鸡蛋推到桌子中间。
“大家今天都累了,一块吃吧。”
在金姝眼里,就只是鸡蛋而已,她曾是法力无边的神仙,自然不会把这些吃食放在眼里。
但她了解自己所处时代的情况,家家户户节衣缩食,城里工人家庭还好一些,乡下则困难不少,当下一家月收入不到十五块,一斤鸡蛋却要将近一块钱。
家里的鸡产的蛋也都是留攒着去镇子上卖的。
金姝来了之后,周艳珠一共炒了四个鸡蛋。
两个是金姝来的第一天,一个是金姝来例假的那天,还有一个就是今天,金姝中暑晕倒了。
至于三个弟弟也只能在旁边闻闻鸡蛋味,根本没机会动筷子。
再这样一个普遍重男轻女的农村家庭,身为姐姐竟然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金姝看得出来,这对夫妻俩心肠不坏。
所以金姝也不打算在这白吃白喝,她把鸡蛋推到三个弟弟面前。
“吃吧。”
“你多吃点,身子骨这么差,以后嫁人了也要受罪。”
谁家不是希望娶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看金姝这身子骨,白嫩瘦弱的像是刚出锅的豆腐,随便晃一晃骨头就能散架了,以后都不好嫁人。
对于不爱听的话,金姝就当没听见,吃了点饼喝了些苞米面稀饭,填饱肚子之后她便回房了。
夫妻俩也不指望她下午能跟着下地做事了,吃完饭之后也没喊她,带着三个孩子就关门出去了。
刚到地里就听到会计小王喊了一声。
“你家姑娘来信了。”
周艳珠立马把镰刀塞给丈夫然后小跑着过去,接过信之前还把手在衣服上来回蹭了几下。
她不识字,只是先打开信,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纸之后便又把纸递给小王。
“茵茵说啥了。”
小王之前和金茵关系不错,再加上她也想知道金茵在城里生活到底咋样,便爽快的展开纸念着。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不过感染风寒得了场重病……”
念到这小王“哎呀”了一声。
“生病了啊,我听说过水土不服这件事,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周艳珠催促着继续念,脸上全是担忧。
“亲生父母待我不错,不过父母的城镇保单是金姝的名字,我无法在城镇治病报销,只能花大价钱自费看病。
你们不用担心,我在乡下这些年吃过不少苦倒也能挺过去。”
“这孩子……从小身体就不好,这下可怎么办。”
小王继续念。
“你们在家里可好?我还有一件事一直折磨着我自己。
陆旭是个好人,诚实善良待人和善,我却因为远在城镇无法和他再续前缘。
因为这件事我日夜愧疚不安,身体更差了些。
陆旭是个好人,勤劳能干,是嫁给他以后都不会吃苦受罪,更别说他家还有房子余款,放弃他我也不舍,我想如果能让金姝代替我嫁过去,以后也能一辈子享福。”
念到这里小王把信塞给周艳珠。
“她下面说,她在学校考试考的很好,生病的事情你们不用担心,还有不要让陆旭这么好的人被别的姑娘抢先了。
陆旭有这么好吗?我先前都没怎么注意过他。”
这话让周艳珠瞬间起了戒备心。
金茵和陆旭接触了这么久,肯定是最了解陆旭的,她都说好的那证明陆家那小子肯定不错,这么个宝贝女婿要是被其他姑娘盯上了可不就亏大了么。
幸好这婚还没有退,外人看来陆旭还是她金家的女婿。
“找时间还是得和金姝好好谈谈嫁人的事。”
周艳珠思想传统,觉得女孩子生来就是为了嫁人生子,毕竟女的靠自己做农活也养活不了自己和孩子,最后一家人还得靠男人,所以嫁个可靠的好男人尤为重要。
金姝又体弱多病,还得需要找个体贴温柔点的。
那陆旭看着白白净净,见人就笑,看着就很不错。
金宝生素来沉默,但听到周艳珠这么说还是忍不住反问。
“人家城里长大的孩子,还一直念书,能同意嫁人么?”
“念书得多少钱,一个月得花五六块,谁家供得起。”
她三个儿子到现在都只是小学毕业。
金宝生皱着眉。
“钱我已经借到了,那孩子想念书,就让她念吧,这都高一了,说不准能考个大学,出个大学生。”
“钱借到了?借了多少?借谁的?”
“这你别管,你管好家里的事就行。”
周艳珠急了,追上去问。
“这能不管么,家里多少余钱我得知道,茵茵病了,病的还很重呢,听说治病很贵她城里父母都不打算给她治。
这孩子毕竟是我养大的,现在听说这消息,我这心里像刀子割似的难受。
要不先把钱寄过去,给茵茵治病吧。
学可以不上,命不能丢了啊。”
金宝生的眉头锁的更紧了,一路无言。
——
金姝待在家里,坐在屋内的床上想了一会。
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要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她不了解这个时代,但她知道要想活得好就必须了解时代,顺应时代。
她现在脑海中拥有的,全都是原主的记忆,倒也让她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
但原主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所见所知都来自于学校和家庭,了解的一切也都是城市里的东西,而如今她身处乡村,想要继续念书,就得想办法了解这个地方。
金姝打算出去走走。
但眼前这个也是亲闺女,直接让她待嫁确实有点过分,所以周艳珠不说话了,只是叹了口气。
“你要是不喜欢,我让你爸和陆家说清楚。”
“那就说清楚点。”
金姝对自己这个母亲可没有多少体谅,毕竟从头到尾这件事就和自己没关系,该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与她无关。
回到家,冷锅冷灶,周艳珠随便把昨天吃剩的苞米面饼热了一下,配上自己腌的咸菜,额外还炒了一盘鸡蛋,放了些荤油。
鸡蛋放在金姝面前,三个弟弟眼巴巴看着,刚要动筷子就被金宝生给打了一下。
金姝看了,也没说什么,直接把鸡蛋推到桌子中间。
“大家今天都累了,一块吃吧。”
在金姝眼里,就只是鸡蛋而已,她曾是法力无边的神仙,自然不会把这些吃食放在眼里。
但她了解自己所处时代的情况,家家户户节衣缩食,城里工人家庭还好一些,乡下则困难不少,当下一家月收入不到十五块,一斤鸡蛋却要将近一块钱。
家里的鸡产的蛋也都是留攒着去镇子上卖的。
金姝来了之后,周艳珠一共炒了四个鸡蛋。
两个是金姝来的第一天,一个是金姝来例假的那天,还有一个就是今天,金姝中暑晕倒了。
至于三个弟弟也只能在旁边闻闻鸡蛋味,根本没机会动筷子。
再这样一个普遍重男轻女的农村家庭,身为姐姐竟然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金姝看得出来,这对夫妻俩心肠不坏。
所以金姝也不打算在这白吃白喝,她把鸡蛋推到三个弟弟面前。
“吃吧。”
“你多吃点,身子骨这么差,以后嫁人了也要受罪。”
谁家不是希望娶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看金姝这身子骨,白嫩瘦弱的像是刚出锅的豆腐,随便晃一晃骨头就能散架了,以后都不好嫁人。
对于不爱听的话,金姝就当没听见,吃了点饼喝了些苞米面稀饭,填饱肚子之后她便回房了。
夫妻俩也不指望她下午能跟着下地做事了,吃完饭之后也没喊她,带着三个孩子就关门出去了。
刚到地里就听到会计小王喊了一声。
“你家姑娘来信了。”
周艳珠立马把镰刀塞给丈夫然后小跑着过去,接过信之前还把手在衣服上来回蹭了几下。
她不识字,只是先打开信,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纸之后便又把纸递给小王。
“茵茵说啥了。”
小王之前和金茵关系不错,再加上她也想知道金茵在城里生活到底咋样,便爽快的展开纸念着。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不过感染风寒得了场重病……”
念到这小王“哎呀”了一声。
“生病了啊,我听说过水土不服这件事,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周艳珠催促着继续念,脸上全是担忧。
“亲生父母待我不错,不过父母的城镇保单是金姝的名字,我无法在城镇治病报销,只能花大价钱自费看病。
你们不用担心,我在乡下这些年吃过不少苦倒也能挺过去。”
“这孩子……从小身体就不好,这下可怎么办。”
小王继续念。
“你们在家里可好?我还有一件事一直折磨着我自己。
陆旭是个好人,诚实善良待人和善,我却因为远在城镇无法和他再续前缘。
因为这件事我日夜愧疚不安,身体更差了些。
陆旭是个好人,勤劳能干,是嫁给他以后都不会吃苦受罪,更别说他家还有房子余款,放弃他我也不舍,我想如果能让金姝代替我嫁过去,以后也能一辈子享福。”
念到这里小王把信塞给周艳珠。
“她下面说,她在学校考试考的很好,生病的事情你们不用担心,还有不要让陆旭这么好的人被别的姑娘抢先了。
陆旭有这么好吗?我先前都没怎么注意过他。”
这话让周艳珠瞬间起了戒备心。
金茵和陆旭接触了这么久,肯定是最了解陆旭的,她都说好的那证明陆家那小子肯定不错,这么个宝贝女婿要是被其他姑娘盯上了可不就亏大了么。
幸好这婚还没有退,外人看来陆旭还是她金家的女婿。
“找时间还是得和金姝好好谈谈嫁人的事。”
周艳珠思想传统,觉得女孩子生来就是为了嫁人生子,毕竟女的靠自己做农活也养活不了自己和孩子,最后一家人还得靠男人,所以嫁个可靠的好男人尤为重要。
金姝又体弱多病,还得需要找个体贴温柔点的。
那陆旭看着白白净净,见人就笑,看着就很不错。
金宝生素来沉默,但听到周艳珠这么说还是忍不住反问。
“人家城里长大的孩子,还一直念书,能同意嫁人么?”
“念书得多少钱,一个月得花五六块,谁家供得起。”
她三个儿子到现在都只是小学毕业。
金宝生皱着眉。
“钱我已经借到了,那孩子想念书,就让她念吧,这都高一了,说不准能考个大学,出个大学生。”
“钱借到了?借了多少?借谁的?”
“这你别管,你管好家里的事就行。”
周艳珠急了,追上去问。
“这能不管么,家里多少余钱我得知道,茵茵病了,病的还很重呢,听说治病很贵她城里父母都不打算给她治。
这孩子毕竟是我养大的,现在听说这消息,我这心里像刀子割似的难受。
要不先把钱寄过去,给茵茵治病吧。
学可以不上,命不能丢了啊。”
金宝生的眉头锁的更紧了,一路无言。
——
金姝待在家里,坐在屋内的床上想了一会。
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要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她不了解这个时代,但她知道要想活得好就必须了解时代,顺应时代。
她现在脑海中拥有的,全都是原主的记忆,倒也让她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
但原主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所见所知都来自于学校和家庭,了解的一切也都是城市里的东西,而如今她身处乡村,想要继续念书,就得想办法了解这个地方。
金姝打算出去走走。